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当王怜花穿成潘金莲 作者:唐之风 文案 骄傲了一世的王公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成了宋代小县城的一枚普通女子。 这女子虽然生的还像那么回事,可出身实在是寒酸的太让人受不了。 看着身上粗糙的衣料,王公子生无可恋的闭上了双眼,恨恨的咬了咬牙。 内容标签:武侠 原著向 古典名著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怜花 ┃ 配角:水浒众 ┃ 其它:武侠向 ================== ☆、重生   虽说过完了一辈子老天紧接着又赏了一辈子还算是件比较令人满意的事,可这额外赏的一世,怎么就成了眼前这副光景?   王怜花勉强撑起如今这副病怏怏的身体,默默盯着手中小铜镜中这张陌生女人的脸,有些生无可恋。   的确,他惜命,也极懂得保养,然,不幸的是,是人都避不开生老病死,他也不例外。   上辈子寿终正寝,本想着应就此安息转世,谁想却像是一场梦,睁开眼却诡异的回到二十余岁的年轻身体里。   这固然是好事,然而投生成一枚女子却是无论如何都让王公子高兴不起来的事。   王公子上辈子便以博学著称,正史野料朝堂乡间都感兴趣的很,阳春白雪,下里巴人,他倒是百无禁忌,故而对市井之中颇为流行的一些野史话本也是有所耳闻,躲在这二层寒酸小楼半日,听了些屋外杂音,便什么都明白了。   他重活的一辈子,当真有趣,竟成了二十三岁即因些风流债而短命被杀的潘金莲小娘子!   虽说他对本朝新成的《水浒》话本不甚熟悉,但武松杀嫂的典故确实人尽皆知的。想他上辈子武林独步风流倜傥一生,今日却重生到一个一丝武功全无,还病怏怏娇滴滴的小娘子身上,委实老天开的一个大玩笑。   王公子此刻正哭笑不得的仰面躺在床上缓神,忽听得楼下有些响动,是叮叮当当开门声音。   王怜花动都懒得动身。想也知道,这是潘小娘子那三寸钉枯树皮的相公,武大。   他现在已有些明白事情来龙去脉。这潘小娘子此时身体十分不适,受了风寒是表,心内郁结乃是里。这般相貌的小娘子委身于此等粗鄙夫君,任谁都高兴不起来。看这床边药渣,都是些极便宜的下等药材,也不甚对症,这身子有个三长两短也没什么奇怪。   噔、噔、噔,一阵短促的上楼声后,门帘被挑开,一股湿冷的寒气带进来,紧跟着一个憨憨的带笑的声音殷切传来:“娘子今日可好些了?”   王怜花懒得睁眼,竭力动弹了一下身子,便侧身面朝里躺去了。   只听武大又傻笑道:“若是娘子好些了,明日我就可晚些回来,多卖两屉炊饼,好为娘子再抓些药。”   若是上辈子二十余岁的王怜花,最讨厌的莫过于愚笨粗鄙之人,然此时的他却是过完了一生的王怜花,后半生自在游侠,看惯世事,很多事早已看开,也知武大也是个疼惜自家娘子之人,可惜两人实在不般配,导致了这桩惨剧。   但无论如何,这也不是他鼎鼎大名王公子继续委身此处虚度光阴的理由。上天既然给他再一世,便不是让他虚度的。尽管此生莫名成了一名女子,实在让人窝火。   想及此,他下定了主意,缓缓转过身来,费力起身,咳了两声,看着床前紧张兮兮搓着手的矮短武大,顿了顿,才道:“这药……”   他刚开了个口,听着自己口中发出的嘤嘤软软的声音,不禁心内一凛,寒毛直竖。   他上辈子精于易容之术,自然男女老少神态、嗓音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以假乱真。   然则,能以假乱真是有趣,若真变成真的,可就让人吃不消了。   王怜花此刻便是如同吞了不该吃的东西,差点把自己再给惊死了回去,半天没找回自己该说些什么。   活脱脱一个七尺男儿,突然变成如假包换的娇滴滴小娘子,用这柔弱细软的嗓音讲话,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浑身难受。   不知怎的,他猛然想起多年前他曾被朱七七胁迫扮成女子的往事。那时他被点了穴道,无奈至极,只能由她胡作非为,但怎知自己少时容貌也有些过人之处,是以被多少男人直勾勾盯着看过,还差点被胜家堡的那个傻小子给看上了非要娶了去。   这些陈年往事多年后再想起,没了当时的愤怒和难受,反而觉得有趣,然而此刻,王怜花简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眼下,他可真成了如假包换的女人了。而且还是个容貌不错的女人。   一想到这一辈子他都得被天下的男人这样不怀好意的看着,他就简直想马上再死一次,再去投胎一回。   然而投胎这种事,却不是他说了算的。所幸王公子一直是个识时务的男人,眼下还是保住当下寄宿的这具身体要紧,于是干咳了两下,故意粗了些嗓音,让自己听着不那般难受,才接着说道:“这药难吃的紧,也没什么效。你拿纸笔来,我来写个方子给你,劳烦……劳烦你帮我去上好的铺子抓些来。”   他实在喊不出什么官人之类的称呼来,便直接以“你”称呼。   武大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平日她也对自己不大好言好语,她怎么称呼便怎么称呼,随她高兴就好。只是觉得她刚刚这话着实有些奇怪。他这娘子自幼是大户人家的使女,针线饭菜那是无话可说,可读书认字却没听说,能认得自己名字签字画押已属难得,怎会还会自己写方子?   见武大愣神,王怜花有些不悦,蹙了蹙眉,“怎么,舍不得这些银钱?”   武大哪里敢惹这尊菩萨生气呢,从来便只有伺候她高兴的份儿,忙解释道:“娘子莫气,小心伤了身子。只是咱家里哪有什么笔墨纸砚,我这就去隔壁胡家借来。他之前做过小吏,家里笔墨纸砚却是不缺的。”   说完,武大便忙不迭的跑下楼去,借纸笔去了。   王怜花叹了口气,复又躺回床上,长吁了一口气,胸口闷得生疼。   这病也不是什么大病,心病才是要紧的。眼下他倒是没了之前潘小娘子的心病,可这缠绵风寒也不是马上就能好的。   再说,就算好了又能怎样,这屋子一看便是寒酸破败,他又没了一点武功,白手起家真是要破费些功夫。   稍等了半晌,武大喘着粗气跑了回来,手里拿着纸笔。   王怜花欠身起来,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残余力气,开始熟稔的研磨,展纸,写字。   王公子写得一手好字,他自是写的欢畅,却没理会身旁武大嘴巴张的几乎能塞下几个大鸡蛋了。   ——这还是自家娘子么?   ——可她分明就是自家娘子啊!   ——如此看来,他这娘子还真是万里挑一,无可挑剔,完美无缺!   武大傻呵呵的笑着看着他写完,吹干,然后递过来。   武大也不识几个字,直接揣在怀里便道:“这阳谷县最好最大的药铺便是西门大官人家的。我这就去给娘子抓来。”   一听到西门大官人这几个字,王怜花就又有些脑袋疼,挥挥手示意他赶紧出去,他要好好闭目养养神。   武大掀了帘子自去,王怜花突然想起一事,叫住了他:“你多带些银钱,这药怕是不便宜。”   他也是猛然想起武大这家什破旧,怕是没钱。虽然已经尽量挑寻常的药材配了,但这些药材若真是品相好,怕是不会很便宜,总是要比先前吃的药贵不少。   谁料武大却憨笑道:“无妨,娘子身子要紧,没钱了可以再挣。”   王怜花皱了皱眉,“没钱谁给你抓药?岂非白跑一趟?”   武大道:“娘子莫是忘了咱卖了清河县老屋手里还有些银钱?去了赁这房子的房钱,平日省吃俭用,还有些。再说,哪怕是给娘子用完了,也无妨,我可再去借些。”   王怜花忽的想起一事,道:“你把些陪嫁妆奁带着罢,若是不够,换些钱也好使。”   武大一愣,忙道:“那是娘子陪嫁,怎可……”   王怜花蹙眉道:“钱财岂非身外之物,你何必在意。”   实则他心里却道,他堂堂一男子,日后必不会涂脂抹粉。模糊的一些旧主记忆里,这潘金莲是有些陪嫁饰品的,全部卖了去,一则救急救命,二则他是真瞧不上这些廉价的东西,这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便是省心,否则只要一想到这些女人用的玩意儿,就心里有股邪火,憋闷难忍。   既然娘子都这么说了,武大也明白这药大概是真的有些贵。如今刚来阳谷扎根,天天省吃俭用,才让她换季招了风寒,如今自然救命要紧,快些好了,他也安心。   想到这里,他搬起踏脚凳,笨笨拙拙的爬上凳子,打开一个大柜子,努力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匣子。   王怜花有些嫌弃的看了他两眼,索性不想再看。这份笨拙简直是不忍直视……   这边厢,武大拿了所有压箱底的家产,出了门,一路径直快步往西门庆的药铺走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多年后再写古龙同人,只是觉得这个穿越好有趣。。。好吧,公子粉先别哭,咱争取好好写,看公子怎么白手起家在北宋末年再风生水起可好?抱头轻拍。。。。前一阵子掐指一算,发现今年已是王公子这个人物诞生50周年啦,所以动笔写了这个在脑子里藏了两年多的梗。不知道能不能写好,毕竟工作太忙好久不写了,也是第一次写男穿女,欢迎大家监督呀。。。哈哈哈 ☆、面具   又过了几日,几服药连着吃下来,王怜花自觉身子爽利了许多,开窗透透气,顿觉神清气爽。楼上楼下四处看了看,也开始适应这小小的临街房子。想来这潘小娘子先前也是个麻利的,家里倒是收拾的井井有条,盆是盆,碗是碗的。   时值北宋末年,戏文里总是渲染一个朝代的末年是多么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可看眼前实景,王怜花觉得民生还不至于过不去,甚至比成化年间也没什么差别,老百姓的日子过得也算热闹。   武大郎也是个老实肯干的,有些个炊饼的手艺,日子还算是过得去。唯一缺憾,便是娘生两子,各有不同。武二有着打虎的千钧气力,武大却只是这般五短身材,四处受人欺负。   此次缠绵病榻数日,想必已花了武大郎大多数身家。王怜花并不觉得他可怜。世上有的是钱财,只是有些人有本事挣得到,有些人没本事挣不到罢了。   前世潘金莲是个做惯了使女的,家事自是做的爽利。可他王公子却是谁,怎可在这个破房子里伺候蠢笨的武大,过这寻常市井日子?能在临走之前,给武大赚些安身立命的银子,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王怜花上上下下看了透彻之后,复回到楼上打坐,开始练习吐纳之法。想他也是博学识广,各派不传之秘无不信手拈来,而此刻却和自废武功也没什么区别了。他日行走江湖,自不能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这身子甚是羸弱,哪堪风餐露宿?所以,现在练起来,虽不求速成,至少也能强身健体。   半日过后,武大风尘仆仆的挑着担子回来,怀里还揣着一包宝贝似的东西,蹬蹬蹬的迈着小短腿便跑上楼来献宝一般。   他虽不明白娘子为什么一病之后变了这么多,也多了许多奇特喜好,但只要她高兴,他都尽力满足,免得她再日日生气,搞的日子也过得不爽气。   王怜花点看了包袱里的东西,难得满意的点点头。   武大见她没有挑理,笑的更是开心,“娘子今日脸色好看了许多,我今日买了些现成吃食,娘子等会儿下楼来吃。”   王怜花点点头,摩挲着包袱里的什物,心下总算有了些安慰。可恨重生一回却没能带了自己昔日最最重要的易容盒子,想当初他可是无时不刻不随身携带着的,现下既然只能白手起家,那便只好从头再来。如今有了这些东西,虽不趁手,材料也只能将就,但不日也自能做出自己原本那张脸的人·皮·面·具,也不至于顶着这身女子外皮招摇过市,心里方能痛快。虽说这潘金莲身材在女子中尚算高挑,但若扮成男子,也是略显瘦小的。但无论如何,到底总是比当个女人强,他如今举手投足可是万万做不出女子的那副姿态的,否则早晚得把自己恶心死。   下得楼来,武大已经把桌子收拾好,自顾自的烫了点酒水,暖和一下身子。眼下已经入冬,天天早出晚归,他自是辛苦的很。   烧鹅不算精致,但总比天天养病吃炊饼喝米汤要好得多。王怜花是什么人物?昔日行走江湖,便没有那么矫情,富贵享得,苦也吃得,自然也是能屈能伸之人,加上有了楼上那些东西,他心里难得舒坦,吃的倒也开心。舒坦之余,自己也斟了点酒,喝了两杯。   武大见自家娘子酒也喝得,肉也吃得,心里高兴,便道:“你如今身子大好,我也总算是安心了。前几日看你病的那么重,我都吓坏了,生怕你有个什么闪失。你跟着我这么久,一点福都没享到,再万一有个好歹,我便更觉得对你不起……”   这几日相处下来,王怜花愈发觉得武大甚是忠厚老实之人,比起奸诈耍滑的小人要可爱的多。他本是男子之心,看武大自然是从男人角度来看。听他这么真心实意的说着话,心中暗忖:不管如何说,武大几乎倾其所有救了这身子性命对他也算是有恩的,他日立足安稳之后,武大若是仍如此不济,他倒是乐意为他置办一处宅院,娶个相称的妻子,安度一生的,也算是让他好人有好报。   “今日你又买了这些东西,家里可还有余钱?”王怜花默然半晌之后,突然问道。   武大郎笑道:“娘子之前那几服药却是有些贵,家里钱是不多了。不过娘子不用担心,我明日多做些炊饼,多走些街巷,早晚咱们是衣食无忧的。”   王怜花叹口气,道:“你这身力气能赚几个钱?我倒有个赚钱的法子,你要不要试试?”   武大郎一愣,“娘子能有什么法子?”   王怜花道:“你也瞧到了,我此前学了些歧黄之术,别的不敢说,总比街面上江湖郎中要强些。你若信得过,改日把这临街的房子改改,我帮你来看医问诊,定然比你卖炊饼赚的多些。”   这也是他一顿饭的工夫陡然萌生的想法。一来可以解下如今家徒四壁的燃眉之急,二来就算行走江湖,也得身子养好,有些功夫保身,盘缠再赚足些,方不至于捉襟见肘。总之,不管好歹,眼下武大郎这个家也是他虎落平阳的立足之地,不如既来之则安之的好,事情总要一件一件办,心急吃不得热豆腐。   尽管他心里也是一百个不愿意去屈尊为寻常人治些寻常头疼脑热的毛病,但现下他总也不能开黑店、下·毒·药、谋财害命生快钱不是?   谁知他这提议刚说出口,武大就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一样连声说不,“娘子万万不可!且不说妇人家哪有抛头露面的道理,再就说这街上哪一个不是凶神恶煞的,咱惹得起么?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咱可赔不起。娘子你听我说,咱们好不容易离了清河县,在这阳谷县站住脚,万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娘子,你怎么……怎么不吃了……?”   武大正苦口婆心掏心掏肺的讲道理呢,却发现自家娘子小脸一绷,十分不悦的把碗筷一摔,留给他一个背影独自上楼去了。   像是又生气了。武大委屈的摸摸鼻子,开始收拾碗筷。   他这娘子瞧不上他,他是知道的,他也自知配她不起,所以事事都让着她,不敢惹她生气,只求安生度日。只是,再怎么让着,也不能让屋里人做出格的事。她原本就长得出挑,在清河县就日日因这容貌十分不安生,天天被人叫着好一块羊肉倒落进了狗嘴里。实在不堪其扰,两人才迁到这阳谷县。为着不再受这份麻烦,她平日里也一直深居简出,少与外人打交道,街面上倒也安生了不少。若是再抛头露面,惹得阳谷县也待不下去了了,那就只能再次背井离乡了。一想到这情景,武大就一万个不会同意她说的那不着调的事。哪怕他累死,也不能没事找事。人怕出名猪怕壮,最好是本本分分的做个小营生,才能踏踏实实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王怜花自然不知道武大的心思,他也当然不在乎他的什么心思。原本纡尊降贵想出这个法子帮他立业,谁知他竟如此不争气,那就休怪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正所谓,俊雁不与呆鸟同林。和这畏畏缩缩受惯欺负的武大还真犯不着多说什么,说的再多也无非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   一夜无话。各自睡去。   此前两人怎么睡法,王怜花忆不起来,但自从成了这个女人之后,潘金莲和武大一直都是一人一间楼上楼下的睡着。既如此,甚好。若是武大非要蹭到他床上来,他可是一刻都忍不得的,定然一巴掌把他拍到下楼去。   第二日天不亮,便听得楼下又叮叮当当的开始忙活起来。   王怜花此刻已没了昔日的烦躁,缓缓起身,梳头束巾,端端正正坐在桌子前开始细细的制作他的人·皮·面·具。   天下论易容之术,王公子自然是炉火纯青,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如若非要照着某个陌生人的脸来做,三五日必成,九成九的仿真,非十分亲近之人无法认得。但他眼下要做的是他自己前世今生的两张面具,最熟悉的两张面孔,简直是熟门熟路,成竹在胸。尽管这原料拙劣,十分不趁手,但不出三日,便也能将就着大功告成了。   武大着实有些好奇这几日他家娘子到底是怎么了,呆在楼上一呆就是一整天,还不许他上楼。只是这对武大而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故而叹了口气,也便受了这闲气。   第三日晚,天刚擦黑,王婆茶肆正要打烊,便瞅见一个从未见过的俊俏少年从门前一闪。定睛看时,那少年正好也往她的方向瞥了一眼,只见这少年有着一双惑人的桃花眼,玉面朱唇,五官俊美,不沾尘埃,是那种让人一瞧就忘不掉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王婆看的有些愣。她这双眼睛看人可是极准,加上平日什么牙婆媒人的也没少做,却从不曾在阳谷县见过此等富贵面相之人。虽说天气寒冷,他身上衣衫不甚华丽,甚至有些粗陋,但依然难掩他眉眼之中的不凡之气。   只见那少年只扫了她一眼,便目不斜视的悠然行至对面开银铺的姚二郎跟前,对着姚文卿笑着说了句什么,姚文卿指了指前面,少年颔首道谢,然后缓步悠然远走。   王婆看的眼睛发直,见他走远了,忙走过去对着姚文卿笑道:“方才那位小公子是哪家的哥儿?”   姚文卿瞥了她一眼,鄙夷嗤笑道:“哟,这小小阳谷县竟还有你王干娘不知道的人物?”   王婆恼羞成怒,轻啐了口,破口骂道:“不说便不说,有什么稀奇,阴阳怪气的,当老娘想知道想疯了么!”骂完,扭身回了自己铺子。   姚文卿却看着那少年远去的背影,怔怔的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准备打烊。   这少年看起来文弱清秀,问的地方确实古怪的很,非要问城内最大的赌坊在哪里。   看他这样子,怎么都不像是个赌徒。   再说,若真要赌,随便找个茶肆玩上两把也就是了,看他也不像是腰缠万贯的模样,非要找什么城内最大的赌坊。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棋局   华灯初上,寻常百姓家皆已关门闭户,日落而息。然则勾栏瓦舍却是热闹刚起,别一番酒肉景象。   王怜花站在号称本县最大的赌坊前,哭笑不得。   这阳谷县果然无法同昔日洛阳相比,号称城内最大的赌坊长乐楼,竟是个不伦不类的所在。楼上听曲的听曲,吃酒的吃酒,熙熙攘攘,楼下则是撸起胳膊赌钱的赌钱,乌烟瘴气。一群粗莽汉子围着一个赌桌为了几贯钱争得面红耳赤,呼爹骂娘的,甚是聒噪。   老实说,王公子对眼前这长乐楼是相当嫌弃的。   但,投生不利,重生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却也无可奈何。想到此,他咬咬牙,心一横,也便走了进去。   这些赌徒们玩得把戏也幼稚的紧,就是掷骰子,猜大小。一个中年汉子手拿骰盅,吆五喝六,是为庄家。其余赌徒们押大或押小,以辨输赢。   这规矩倒也简单,十文钱起押,不设上限,三颗骰子摇出来押大小,三个一和三个六庄家通吃,四到十点为小,十一到十七点为大。   王公子摸摸兜里可怜巴巴的几文钱,并不想急于加入这团混战,只是在旁看着,摸摸门道。   只看了一会儿,他便瞧出了些蹊跷。照理,三个一或三个六的几率应是最小,可这庄家却屡屡得手,仔细瞧了,便知这骰盅和骰子有些蹊跷,怕是动用些磁石,故而无论怎么摇,最终同面朝上概率最大。   当然,这庄家也不是傻子,偶尔也会让赌徒们尝一下赌赢的滋味,否则也赚不得别人什么钱了。   王怜花笑笑,决定暂不出手。他看出这店家不善,眼下他手无缚鸡之力,又是阳谷县的陌生面孔,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到合适时机,再十拿九稳也不迟。   正想转身出门再四处转转,却突然被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拦了住。这小厮穿着打扮不似酒馆伙计,王怜花蹙了蹙眉正想问些什么,便听那小厮已笑着开口道:“这位公子,我家主人想请公子楼上一叙,还请赏个薄面。”   王怜花不解,挑了挑眉,抬头一望,便见一个模样还算周正、眉宇间却沾满酒色之气的二十来岁男子正笑眯眯的从楼上包厢的窗户里伸头朝他别有意味的看着。   王公子何等机灵人物?他自是明白自己此刻装扮确实秀气了些,但绝对毫无女气。此人目光不纯,怕是有些非分之想。   任谁被个登徒子这样瞧着心里都不会高兴,更何况王公子自从重生之后这些日子都为托生成女人窝火,怎会轻易饶过他?   心内冷嗤一声,面上却是冲那人颔首笑了笑,也不多问,人便跟着那小厮上了楼。   楼上这男子见人这样轻松就上来了,更是眉开眼笑,示意王怜花挨着他右手坐了。   王怜花这才看清,这桌上坐着两个人。这男子的对面,还有个约四十来岁的中年锦衣男子,两人此刻似是已喝完酒,正附庸风雅的坐在包厢里拿出一盘围棋对弈。   看这两人装扮,都颇有些浮夸之意。王怜花忍住火气,对二人颔了颔首,人却不落座,只是淡声道:“不知这位公子热心相请,所为何事?莫非阁下是认错人了?”   “公子?”年轻男子听后一愣,而后抚掌大笑,似是听了天大的笑话。   对面的中年锦衣男子也捻须玩味笑道:“看来你西门大官人在这阳谷县也不是人人都认得的啊……”   西门大官人?西门庆??   王怜花心里一咯噔,暗道:还真是冤家路窄,此生命格都已奇特到如此地步,竟还能与这厮纠缠,真是晦气!   西门庆总算是笑够了,才接着道:“方才我就说这位公子定是外地人士,如今看来,确凿无疑了。小公子,请坐!”   说着,他甚是耐心的拉开了身边的椅子,请王怜花落座。   见他坐了,这才又道:“在下复姓西门,承蒙众人抬举,唤声西门大官人。家住在这阳谷县,开了几间生药铺子,街面上也算是个人人识得的老熟人。对面这位老爷,是我东京表哥,李家老爷。方才在楼上我看公子气度不凡,特请公子上楼一叙,交个朋友,还请公子不嫌我等唐突。在下敢问小公子,是刚搬来本县,还是路过本县?”   王怜花见他殷勤的倒了杯茶水给自己,便也暂且压下心中邪火,微微笑道:“路过而已。”   “那便是天大的缘分了!”西门庆又抚掌笑道,“来,请用茶。”   王怜花哪里轻易会喝这心术不正之人的茶水?只是略笑了笑,目光却落到那盘残棋上,心道,这俩人穿着打扮虽是俗气,棋艺却是还过得去,眼下这局倒是有些工夫方能下到如此僵局。   略一思忖,他便微笑道:“西门大官人所执这黑子似是有些不妙啊……”   西门庆奇道:“小公子还懂对弈?”   王怜花点头笑道:“不敢,略懂而已。”   西门庆大笑道:“如此甚好!我与我这表哥多年来对弈却从未赢过,你若能帮我赢了这局,我定不会亏待于你。”   “哦?”王怜花斜眼瞧着他,“莫非西门大官人还有厚待?”   西门庆骑虎难下,但又觉得以眼前这位少年如此年纪轻轻,能解开此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便笑着放心的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桌面上,“你若能赢了这局,这银子便是你的。”   王怜花认得出那是个十两银锭,心道,这厮既然要当着冤大头,我便不能轻易饶了他。   想到此,也不多说什么,伸手拿了黑子,轻飘飘的看似十分随意的把颗黑子落在棋盘极不起眼一处,而后笑道:“若下在此处,西门大官人您看可好?”   西门庆仔细看去,还没看出门道,对面李老爷便先笑了,“这子落在此处,正是要害之处,左右逢源。公子此招,一看便是个中高手,此局我却是凶多吉少了。兄弟,我看你这银子,怕是真保不住了。”   西门庆这时也终于看出些了点门道,加上又得到对面表哥的提醒,再看向王怜花的眼神已有不同。方才见他行为谨慎,衣衫窘迫,盯着赌局半天不敢下手,想着只是某个落魄户的穷书生,正好见他长的秀气,遂想弄上来戏弄一番,回头随意赏点琐碎银子便可亵玩一回。却没曾想这人从头到尾不卑不亢,此时一出手便有瞧见胸有沟壑,怕也不是平庸之辈,便不由的端正了一些神色,笑道:“这可真是天大的缘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银子,公子也不要瞧不上,只管收了去吧。”   王怜花却是不着急,“大官人不想接着把这局赢了?”   西门庆随性挥手道:“输赢都是个玩意儿,我本是生意人,哪里懂这些高深棋谱。若是为了赌钱,我兴致倒还大些。”   王怜花只是笑笑,倒也不客气,伸手把银子揣了,而后起身,“那就多谢西门大官人赏赐了。天色已晚,在下得回客栈了。”   西门庆忙起身挽留:“小兄弟还未报个姓名?”   王怜花勾唇:“免贵姓王。草字大可不必记了,本是上京赶考的,明日便启程赶路,后会怕是无期。”   西门庆笑道:“王公子莫急,我这表哥过两日也要回京,你与其孤身一人风餐露宿的赶路,倒不如再等两日随他车马一起,好歹也能互相有个照应。”   王怜花本是随口编的瞎话,没曾想他却这样说,便索性将计就计道:“如此,便多谢大官人美意了。只是无功不受禄,在下有幸随李老爷一起赶路,也算是狐假虎威了,但不知可还有什么能为大官人效劳的?”   西门庆此时已收了玩弄之心,愈发觉得他眉眼器宇不凡,言语之间文质彬彬,只怕冬去春来真能来个金榜题名。若此时真机缘巧合结交了这个朋友,也算是妙事一桩,多一条富贵之路,是个稳赚不赔的好买卖。   既想到此处,西门庆便也真心起了结交之心,“方才见王公子在楼下踌躇半晌,未曾下注,可是觉得此间粗鄙,不想同流合污?”   王怜花失笑,心道:这厮倒真是会察言观色。   西门庆又接着说道:“如今在下知道公子乃是进京赶考的举子,定是满腹经纶,不屑于与这些人为伍的。不瞒公子说,我这表哥在京城也是有头脸的人物,是蔡太师的门生,他日与你飞黄腾达定有益处,大家有缘,今日交个朋友岂非极好?说起我这表哥,素日里也没甚别的喜好,偏就喜欢找人下上几盘。因与本县知县相公也算是旧相识,故蒙幸得明日与知县相公相约了一局,要去前街的风雅棋社手谈一番。棋社为了光耀招牌,便趁势多约了一些本县高手一起对弈。对最终拔得头筹者,棋社掌柜是有大赏赐的。在下不才,也在受邀之列,但唯恐丢了表哥昔日棋待招身份的颜面,故想请王公子帮个小忙。公子若能明日代在下出战,赢了棋,在下面上也有光彩,不知公子以为如何?”   王怜花耐心听了,看向他的目光似笑非笑:“可这与我又有什么好处?”   西门庆微笑道:“若是赢了,非但你可尽数赢得棋社掌柜那千贯奖金,还可对在下额外提出一个要求。无论任何要求,只要在下能办到,保证都有求必应,绝无二话!”   “哦?”王怜花似乎终于有了些兴致,笑意加深,“任何要求都可以?”   西门庆笑道:“金银美人,但凡兄弟提的出,在下给得起,便决不食言。”   王怜花并不接话,只是淡笑着瞧着他,似是怀疑他的诚意。   西门庆刚想再说些什么,对面中年锦衣男子反倒先调侃道:“你瞧,鼎鼎大名的阳谷西门大官人似是要被人看扁了!”   王怜花这才笑道:“大官人既是本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哪有不一言九鼎的道理。多谢大官人抬爱,明日在下去了便是,眼下却是要先告辞了。”   “请稍等!”西门庆忙伸手留住他道,“敢问公子今日夜宿哪家客栈?”   王怜花微微蹙眉,不耐之情略浮在脸上。   西门庆赶紧解释道:“公子切莫误会,在下只是想今日打听清楚了,明日一早便让人送件新衣裳赠于公子……”   剩下的话他虽没说完,王怜花却是已懂了。原来西门庆是嫌他现在的穿着不够华丽。他明日既是西门庆的门面,那自然这门面就不能太寒酸了,故而才想着为他准备一身行头。   了然之后,王怜花便笑笑道:“多谢大官人美意,在下感激不尽。只是大官人不必劳心,只管把东西备齐了,明日一早我自会到你靠近紫石街的生药铺去取。”   说完,抱拳告辞。   西门庆也不多留,笑着伸手把人让了出去,微笑着站在窗口,目送王怜花走了出去。   他西门庆既能有本事求得此生富贵,便自然不是个拿不出手的人物。他既看出此人不凡,自然就会好好结交一番。试问,普天之下,能破昔日当朝首席棋待诏棋局的人,又有几个?这少年既能瞬间破了,便必不是等闲之辈。但凡他西门庆能给的,即便给了这种人,又有什么舍不得的! 作者有话要说:  技多不压身,古人诚不欺我也!! ☆、成名   王怜花大摇大摆的从后院走进来,正如他此前大摇大摆从后门走出去一模一样。   王怜花其实也并未做什么,只不过是晚上吃饭时在武大郎的碗里加了点料,便足够他好好的睡上一个晚上了。   ——当初他写的那张药方在普通郎中看起来的确毫无问题,但万物皆有阴阳寒热,两味原本单独看都是治风寒良药的药材,若是在合适的人手里,便是最好的催眠药物。这原本便是他写药方之前便算好的,否则,将来总免不了有些在武大眼皮底下多有不便的想做之事,未雨绸缪总是必要的。   王怜花此时正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眯着一双桃花眼,嘴角渐渐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尽管此趟出去与意想之中结局有些不大一样,但总算是好事一桩。如此轻轻松松便赢了十两银子,明日还可大展身手再赢一笔,以宋代今日之物价,他也算是小富之人了。   此次偶遇西门庆虽是让人有些反胃,本想上楼弄清此人身份之后改日定要他好看的,却不想机缘巧合之下促成的竟也不全然是坏事。   仔细想想,近看西门庆此人,也不似荒淫无度全然无脑之人。这种小人只要加以防范便可。本来在他王怜花眼里,世上就没什么是非黑白,只要当下能用得着的人,那便是值得浪费精神些去应付的。若是这个人对他毫无用处,他便是多看一眼,也是不情愿的。   王怜花的为人处世原则向来如此明确。若他想舍得的,哪怕是万金之资,王公子也绝不眨一下眼睛。但他若不想舍得的,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他都会觉得可惜。   思忖着明日若是能赢了那一千贯赏银,再问西门庆要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帮助完成自己原本算好的计划,他便心情好得不得了,忍不住开始盘算拿了银子之后该做的事。这首要之事,自然便是马上离开这穷乡僻壤,远走高飞。届时找个山明水秀之地隐居个一年半载,闭关练功,恢复内力,待再出关之时,试问天下到时哪还有能拦住他王公子的难事?   翌日,大好的晴天,无风,大吉大利。   王怜花伸了个懒腰,从楼上懒洋洋的走下来。先到武大郎的房内再给他又灌了些合适剂量的汤水,然后闪身便从后门又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只需再让他这样昏睡上一天,等到晚上,一切便尽可结束了。   西门庆准备的衣服自然又是永远摆脱不了的暴发户俗艳浮夸之气,说实话王怜花真有些瞧不上,但好歹总是比身上这粗衣棉布强多了,因此王公子也十分爽利的去后堂换上了,再出来时,又把个西门庆看的目瞪口呆。   只见他原本就玉面朱唇、极为俊美,如今穿上这簇新簇新的淡粉锦衣,登上趁套的一双锦靴,新束的锦缎纶巾,更显得他贵气十足,气色极佳,眉眼顾盼之间,活脱脱一位无与伦比的脱俗美少年。   西门庆饶是见惯风月,却仍无法挪开眼睛,只直勾勾的盯着他瞧,魂儿也丢了似的,心下直道,若是能与这样的人物风流一晚,便真是死也值了……   王怜花却可不想被一个男人这样直勾勾色眯眯的盯着。若不是他眼下还对自己有些用处,真恨不得此刻便一脚把他给踢飞了去。   忍耐着心下怒火,王怜花微蹙了眉头,连和西门庆招呼一声都不曾,便只留了他一个背影,径直向前去了。   西门庆自知失态,摸摸鼻子有些尴尬的跟在后面,喊了店门口备好的车马,请王怜花先上去了,自己才缓缓的钻进去,一路无话。   这或许是阳谷县近十几年来最盛大的一次棋坛盛事,因此早早的便来了不少受邀之人,已相互寒暄了起来。棋社外面,也已聚集了不少百姓,人人都想一睹这东京来的昔年首席棋待诏是何等的高超棋艺。而棋社伙计也早有准备,在大堂树了一面一人多高的棋盘,备上一口碗大小的棋子,准备待高手对决时,实时演练给围观的众人一睹为快。   王怜花和西门庆到时,棋社掌柜亲自相迎,径直领了他们去了二楼。王怜花此时也不得不服气西门庆在这阳谷县还果真是个人尽皆知的头脸人物,也难怪他如此嚣张,平日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刚到楼上包厢芙蓉阁落座,就听闻外面喊着知县大人和李大人到了。西门庆忙起身整了整衣冠,出门热情相迎。   知县李达天和李晋先后进了芙蓉阁,待看到西门庆身后那位仍施施然喝茶的少年,俱是一愣。   李晋瞬间想起,这少年便是昨晚那位衣着寒酸的少年,而李达天却是没见过他的,见他与西门庆亲厚,便知此人定是西门庆的狐朋狗友,便也没太多在意。   西门庆出面简单介绍了一番,众人才寒暄落座,等待棋赛开始。   这棋赛的热身赛主角自然是那些受邀的棋手。他们两人一组,先斗过一局之后,胜者再相斗,直到剩下最后一名胜者,方才罢休。   王怜花、西门庆、李达天,李晋四人所在的位置正是全棋社最好的观棋所在,是以四人居高临下,饶有兴致的先看了一会儿,而后便兴致缺缺的转身喝茶闲聊去了。   显然,楼下这些人的水平并不能引人入胜。这毫无亮点的较量,自然不必浪费他们的时间。   李达天也是个棋痴,因此才在数年前在京城科举时,在一间棋社结识了当时已贵为棋待诏的李晋。多年后再相见,想好好再斗上一番那是必然的。   见楼下已进展完毕,棋社掌柜便宣布让胜者和西门庆对弈,同时李达天和李晋切磋。显然,二李纯属切磋,不计输赢。真正要计较输赢并让众人实时围观的,当属西门庆此局。也正因如此,西门庆才自觉不才,昨日特意找了李晋指点一二,临阵抱抱佛脚。幸运的是,后来竟遇到了棋艺不错又在本县属陌生面孔的王怜花,才想着让他替自己出战,以免丢了身份。   热身赛胜出的,是个骨瘦嶙峋的中年男子。那人一见王怜花如此年少,当下便笑得十分得意,似乎心中已稳操胜券。   李晋却在边上对李达天轻声道:“方才看了一会儿此人手法,不过尔尔。今日能拔得头筹,无非是运气较好,碰上他的全是呆子。如今不幸撞上王公子,却不知要输得有多难看。”   李达天闻言一惊,这才不由得多看了王怜花两眼。要知这李晋是个何其自负之人,特别是在棋坛,能被他看上眼的人本就不多。今日他突然对这陌生少年有如此高评价,也不知这少年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只见他看起来像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身材也有些纤细,嘴角却有着一丝发自内心的从容与自信,在这样的场面之下,竟也自带着一种让人不怒自威、不可忽视的迫人气场。要知在座众人,要么富甲一方,要么一官半职,他一介素人竟能如此不卑不亢,从容以对,脸上又挂着如此自信的必胜笑容,毫无怯场之色,小小年纪,当真让人刮目相看。   那李晋自不肯对外人说出自己昨日便被这少年轻松破了必赢之局的糗事。这话说出去是要丢面子的。所幸的是,这深不可测的少年今日并无机会和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次对弈,否则万一有个疏忽,他可真是一世英名扫地了。   李达天和李晋各自怀着心思入了座,王怜花也微笑着和那中年男子落了座。   中年男子想必也是事前也没想到自己今日竟会有这般好运气,一路过关斩将,最后对阵的竟还是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面生少年,心道这千贯赏银定是囊中之物了。一想到这里,便愈发信心满满,做出一副长者之态睥睨道:“自古道,长不欺幼,我若不让你,反倒显得我没风度。所以,这局,我先让你两子,好教你输的心服口服。”   王怜花笑吟吟瞧着对面这瘦子,简直有些可怜他了。方才他便注意到此人,棋艺可说乏善可陈,他方才还想着如何才能不让他输得太过难看,谁料他倒先做作了起来,王公子岂肯轻易放过他?   “是么?”王怜花纤细两指轻轻捏起一粒黑子,微微一笑,“那在下岂非要先谢谢前辈的礼让之恩了?”   中年男人捻须狂妄道:“你这孩子倒还是懂些礼数的,如此,足下便开始吧。”   他话音刚落,只听啪啪啪三声接连响起。随着三声清脆的声响,王怜花竟连扔了三粒棋子出去。   棋子悉数滚落在地上,连西门庆都不由得惊呼了声,那中年男子却似看傻子一般看着他:“请问足下这是何意?”   王怜花微笑着拍拍手,幽幽道:“前辈让在下两子,在下还礼,让前辈三子。前辈,请开局。”   楼下观战众人一阵惊呼,而后哄堂大笑,都笑这少年不知天高地厚,竟敢还未开局,便如此嚣张。   中年男子更是恼羞成怒涨红了脸,捏子的手都有些颤抖。想他在这阳谷县也算是个远近闻名的好手,如今却被这毛都没长全的臭小子给当众羞辱,岂能好受?   若不是顾忌着这场合隆重,他真想起身抡起拳头去教训教训这个嚣张无理、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   然而,他的雄心壮志却在片刻之后便尽数土崩瓦解。   他赫然发现,十招之内,他竟已被这少年围的无处可逃,找不到出口!   中年男子只怕是这辈子都没这么没面子过,额头上的冷汗开始噗噗直冒,捏着棋子的手左右踌躇,却不知该在何处落根。   这少年棋风着实透着些古怪。初时看着颇为凌乱,□□西进,不知所谓;谁知几招之后,他却赫然发现自己四面楚歌,无路可逃,生生的逼成了一盘毫无悬念的死局。   他棋风又狠又绝又老辣,谈笑之间,灰飞烟灭,绝非少年之功!   中年男人冷汗涔涔,僵持了那里半天,竟是一动不动。   西门庆顿觉与有荣焉,实在得意极了,便忍不住开口笑道:“如何,认输了吗?”   中年男子实在撑不下去,只好颓然放下手,起身抱拳,冲王怜花施了一礼,然后头也不回的下楼,垂头丧气的走了出去。   王怜花懒洋洋的起身,看着棋盘,轻轻一笑道:“板凳还没坐热,却是要走人了。倒是让凳子占了便宜,我吃了大亏。”   西门庆哈哈大笑,冲着楼下观棋众人大声得意道:“谁若能续得了我兄弟这盘棋,哪怕是要我的侍妾,我西门庆都拱手送了!”   楼下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自然是无一人敢应战。如此死局,自然是无人可破。   李达天也忍不住凑过来看了两眼,只见硕大棋盘上只稀疏的几个黑白子,便已输赢高下立见,怪不得这少年能得到李晋的赞许。   李晋看他一脸钦佩神色,便趁机打趣道:“怎么,知县相公想要应了这英雄帖吗?”   李达天摇头笑道:“你我二人尚在切磋,岂有工夫管他人残局?不过若是记下这局,回去得空时再慢慢研究,倒是可行。”   “你此刻是否也觉得这少年棋艺不俗了?”   李达天由衷点头叹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后生确实可畏。”   李晋也点头叹道:“确实如此。是以此次我想带他去京城,助他谋个泼天富贵,也不枉他的天赋才气。”   李达天自知他四处收揽门客、结党营私之意,也暗暗有些惋惜。如此人才若能长住阳谷,改日若能好好结交一番,也当真是此生幸事一桩。只是谁人不想谋个泼天富贵?只盼这天才少年进京之后莫要被浮华迷了心性,否则那就可真的是可惜至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是同人文,但是人物以《水浒传》设定为主,不要考虑□□,谢谢。 ☆、青楼   王公子一战成名,名利双收。今日在场之人,皆是阳谷县内最有头脸的一群人,经过他们的添油加醋、浓墨重彩之后,再传到市井之中,那便是阳谷多了一位文曲星下凡的人物,简直是神了。   棋社掌柜自奉上千贯赏银给予王怜花,而西门庆也没有食言,直问王怜花想要什么。但凡他要得出,他便能给得出。   王怜花之所以耐着性子与西门庆结交一日,自是有所图。   然则他图的,一不是金银,二不是美女。前者如今他已不缺,后者他即便要了……如今却也是没什么用处了。   他所要的,当然是西门庆想不到,却绝对能给得出的东西。   是以当西门庆拿着王怜花开出的单子仔细看时,不由得愣了愣,疑惑道:“敢问王公子要这许多药材做什么?”   要说起这些药材,西门庆当然是都能置办的。多数都是现成的,而这有些古怪些的,两三日也可采办齐全,只是他闹不明白眼前这秀秀气气的少年要这么多稀奇古怪的药材做什么,莫非是也要开间药铺不成?   要知道这些药材里,除了寻常的治病疗伤之药外,还有一些可是剧毒之物,再加上一些稀奇古怪的寻常人听也不曾听过的,饶他是个业内行家,也着实闹不明白王怜花要拿它们来配什么方子,做什么引子。   王怜花却淡淡一笑,施施然道:“拿药自然是用来治病的。一路上吉凶未知,常备些药材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总是没错的。”   “自然,这是自然。”西门庆笑着把单子交给当值掌柜,吩咐道,“快些去为王公子把这些置办齐了。”   掌柜一看,便指着其中几味药道:“大官人,这几味药怕是要等等。”   他说的这几味药,自然是西门庆之前心里打鼓的那些古怪药材,于是他便顺势问王怜花道:“这几味药一般方子用不大着,是以需要特别置办,不知道兄弟能等多久?”   王怜花道:“在下明日便要启程,若是置办不齐,也无妨,我再去别处出钱买就是……”   他言语之间已有些不悦和失望,西门庆当然不愿意让他失望,于是正色对掌柜道:“听到么,王公子明日要启程,明日日出之前,务必要置办妥当!”   当值掌柜见主人如此说了,便忙点头应了,火速安排下去。   见此事安排妥,王怜花嘴角总算露出些满意之色,西门庆忙又笑道:“兄弟为何走得那样急?怎么,是不愿随我表哥一起启程返京吗?”   王怜花叹道,“多谢大官人美意,只是在下中途有些故友需绕道拜访,不便打扰李老爷。待在下他日到了京师,定会再登门拜会李老爷谢罪。”   西门庆自然知道李晋想要收拢王怜花之意,但见他从头至尾都未曾流露出一份攀龙附凤之心,反而清高自傲,想他必是暂不愿同行的,便也不愿勉强他,免得惹的李晋路上不痛快,便顺水推舟道:“既如此,那我回去知会表哥便是。他日到了京城,兄弟一定别忘了你在东京也有个靠山在。我这便将他东京府邸写给你存留。”   说完,拿起柜台上笔墨纸砚十分认真的写了起来。   王怜花何尝不知那些朝中之人结党营私的心思,但面上也是十分有礼的笑了笑,“多谢大官人抬爱。”   西门庆把写好的地址吹干了,折起,交给王怜花:“表哥在东京为官多年,人脉甚广,于兄弟来日仕途必有好处,兄弟切记定要珍惜,须知寻常人等可是断没有这种好事的。”   王怜花笑的愈发温和有礼,仔细收了这条子:“在下也是懂人情世故的,岂能不知好歹。”   西门庆见他如此谦恭,知他再恃才自傲也必定难以抵挡这升官发财的门道,心下也放了心,知道回头对李晋也有了交代,便转换话题亲热道:“明日兄弟就要启程,今日是无论如何都要为兄弟送行的。今晚就定在狮子楼,我们兄弟二人定要好好吃上一杯。”   他这会儿一口一个兄弟,叫的委实亲热,王怜花虽心下鄙夷,十分不以为然,面上却也是极为亲近的笑着摆了摆手,别有意味道:“吃酒自然是要的,只是这狮子楼却不是顶好的去处。”   西门庆奇道:“这狮子楼便是阳谷县内最好的酒楼了,为何不算是顶好的去处?”   王怜花一双桃花眼内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悠然道:“在下和大官人都是男人,对男人来说,顶好的去处,自不是喝酒划拳的地方,这世上一定有个地方,比酒楼更有趣些,特别是晚上……”   西门庆一愣,当即明白过来,抚掌哈哈狂笑:“是也是也!自然是有这样的好去处的!只是没想到兄弟年纪虽不大,却也端的是位风流人物!不错不错,兄弟说的极是!别的在下或许不知,但兄弟说的这等好去处,在下可是最深谙此道的。若我敢称第二,这阳谷县便没人敢称第一了!”   ===================   鸳鸯楼,便是阳谷县规模最大的青楼了。好在王怜花早对这阳谷小县已不抱什么期待,所以看到这眼前还算雅致的二层小楼,还算满意。   青楼老鸨子一见西门庆前来,忙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直呼着今日吹了什么风,倒是把西门大官人给吹来了。   西门庆笑着对老鸨子道:“今日却不是为了我自个儿而来,而是为了我这兄弟而来的。”   老鸨子一双老练的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西门庆旁边的俊俏公子,见他年纪虽轻,但神态自若,仿佛已来过这样的场子无数次,一点也不拘谨的模样,便心下了然,知道必是和西门庆同样风流人物,因此殷勤笑道:“二位官人楼上请,需要什么样的姑娘,我这就为两位官人安排!”   二人在楼上视线最好的房间落座,老鸨安排好了酒水点心,又问到要几位姑娘作陪,王怜花这才微笑开口道:“敢问此处可有新来的姑娘?”   西门庆一听,哈哈大笑:“原来兄弟却是喜好生嫩的口味!”   王怜花但笑不语,西门庆便吩咐老鸨子道:“但去把未露过脸儿又乖巧的叫几个过来,让我兄弟来挑。”   老鸨子有些为难,“这……这大官人……未露过脸儿的价钱也就……”   西门庆淫邪笑道:“但去叫去,若我这兄弟满意,少不了你的好处!”   老鸨子这才欢欢喜喜应了,刚要出门,王怜花又叫住她道:“定要高挑些的,娇小的不要。”   老鸨子一愣,心道:这少年自个儿也不是魁梧的汉子,怎么净提些如此古怪的要求?不过,这二人自然是不缺钱的,她自管找来便是。   少时,三个女孩子便被齐刷刷的带到二人面前。   这三个女孩子面上皆带着些怯生生的表情,垂着头,僵硬着身子,乖乖的站在王怜花对面,一看就是刚被买来的丫头。   西门庆看这三个丫头颜色一般,并无出挑之处,且眉眼之间毫无风情,不禁有些索然无味,转头看向王怜花时,却见他仿佛对中间一位最高挑的少女极感兴趣,一双桃花眼带着笑意细细瞧着这少女,竟把这女孩子瞧的满面飞霞,羞怯的低下了头。   西门庆这才仔细看这丫头,发现这丫头细细看去,倒也有些可取之处。一双丹凤眼此刻羞怯之下也有些风流之色,皮肤白皙无暇,腿儿也又细又长,若稍加□□,也是个勾人的小娘子,当下也不得不对王怜花的眼光颇为佩服。   试问还有什么比夺走一个女孩子的第一次更有意思的?   一个未经人事的女孩子,哪怕是生涩些,睡起来也总比浸淫风月太久、惹得一身风尘的女子要勾人的多。   老鸨子自然也是最懂客人心意的,当下便哄了另外两个女孩子出去,只留下了中间这个高挑的。   那女孩子怕是这辈子都没见过像对面这个俊俏公子一般风流倜傥的人物,方才被他多看了两眼,此刻两腿都差点软了,一颗心全数飞到了王怜花身上,羞涩的只是低头绞着手里的帕子,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王怜花也似是十分满意,转过目光看着西门庆道:“大官人若是想找什么乐子,尽管去。我和这姑娘此刻却有些贴心的话要说。”   西门庆神色暧昧抚掌了然,知己般的嘻嘻笑道:“自然,自然……那二位先好好聊着,我这就出去转转……出去转转!”    ☆、交易   房内,顷刻便只有王怜花和那女孩子相对而坐。   女孩子似乎愈发手足无措,头低的简直不敢抬头去看王怜花一眼。   王怜花自顾自的倒了杯酒,斯斯文文的喝了,这才放下杯子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柳儿……”女孩子低低的回答。   “可是姓柳?”   “是。”   “几时被买进来的?”   许是觉得王怜花问的有些奇怪,女孩子顿了一顿,缓缓抬眼看了他一眼,才咬着唇道:“半个月了。”   “想离开这地方吗?”王怜花体贴的倒了杯酒,然后推到女孩子面前。   女孩子又惊又喜的倏然又抬头,满脸不敢置信的看着王怜花:“公子……这是何意?”   王怜花淡笑道:“若我出钱帮你赎身,让你离开这地方,你可愿意?”   女孩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公子……当真是要帮柳儿赎身?”   王怜花点点头,微笑道:“赎身,离开这地方,正常的过日子,安生的过完一辈子,相夫教子,生儿育女,你可愿意?”   女孩子眼圈立刻红了,确信自己没听错,此刻再看王怜花,简直是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再生父母,救世活菩萨,立刻起身,盈盈一拜,千恩万谢:“柳儿感谢公子大恩大德,只要能离开这该死的地方,公子要奴家做什么,奴家就做什么!奴家这条命便是公子的,哪怕为奴为婢,一生一世都听公子的……”   王怜花忙扶起她,极温柔的说道:“你若愿意,那我便放心了。只是有一条……”   说着,他拿出一纸文书,展开了放在柳儿面前:“你可认字?”   柳儿摇摇头。   王怜花便接着道:“你此刻已是被卖之人,我赎了你,自然也要有个凭据。这个文书,便是个凭据,你若是摁个手印儿,便是答应了,我自会叫老鸨前来,把你的卖身契赎来,今日便可跟我回家,你可也愿意?”   柳儿此刻已无它想,全然被王怜花的风姿迷惑,再加上他说的如此坦荡,言辞恳切,知道他无论签什么文书都是应该的,只要能跟着他走,哪怕刀山火海也没关系,她可不想呆在这见鬼的地方,等着一辈子注定凄苦的命运。如今能在清白之身仍在之时遇到个良人,哪怕是为奴为婢,都总比在这里等着被糟蹋的好,她还奢求什么呢!   因此忙点头应道:“柳儿自然愿意。”   “那便画个押吧。”王怜花拿出一个印泥,推到她面前。   柳儿伸手画押。   王怜花满意的收起文书,笑道:“如此甚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可听我的话,知道么?”   “是!”柳儿听他如此暧昧话语,小脸不禁又热辣辣的红了起来。   王怜花自然知道她此刻脑子里想些什么。有些话他若依他一贯性子,现在本可以不说。他既出了银子,买了个风尘女子,那想要怎么处置,自然是随他高兴。一日为妓,终身便是个待价而沽的苦命人,这道理柳儿自然也懂,他日若知真相,也怨不得旁人。   但略一思忖,王怜花心底觉得到底还是说出来会更好,毕竟此事,总是要你情我愿,方能长久,否则对老实笨拙的武大便是不公。阴差阳错之间,武大并无过错,若因此反招致烦恼,也原非他的本意。   老实说,这委实不该是他王公子为人处世的一贯作风,只是如今他到底是心有些软,不管是因为武大,还是因为这个仍旧十分单纯的女孩子。   “我既赎了你,以后便是你的主人,无论我安排做什么事,你都得乖乖去做。如若不听话,到时我便只好再把你卖掉。而至于卖到什么地方,这就要看对方出的银子多少,不过想必也不会是比你眼下更好的去处了。你最好此刻能想明白,若是我银子给了出去,再反悔可就迟了。”   “公子……说这话,是什么……什么意思?”柳儿前一刻还沉浸在对未来无限憧憬的美梦中,这一刻却只觉一桶冰水从头浇到脚,浑身都僵硬了。   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然而,进退之间,她好像已别无选择。   本以为来了救星,谁知却是个披着和善面皮的魔鬼,这让她如何不心生不安?   王怜花却冲她安抚笑道:“莫怕莫怕!好姑娘,你当我买你是要做什么?我若也是要做这种暗门子的生意,岂会来买你这刚进城的乡下小丫头?怎么也得色艺双全的头牌姑娘不是?”   柳儿闻言,总算暗暗舒了一口气,定了定神,却还是不明白王怜花方才那听起来十分瘆人的话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还是十分警觉地悄悄看了他一眼。   王怜花接着道:“我只是有个恩公,对我有过救命之恩。眼下我须得告辞远行,怎奈大恩未报,心中难安。仔细想着,他倒不缺什么,只缺个当家的女人。你若愿意,我便把你许给他,让他有个圆满的家,也是让我报了他的恩,同时也救你出了水火。此等一举三得的美事,单凭姑娘一句话。”   柳儿听得一怔,更加听不明白了,鼓起胆子追问了句:“……只是这样?”   王怜花笑道:“自然只是这样。他不缺手脚,是个城内人人皆知的忠厚老实之人,也有些安身立命的手艺,你若跟了他,他自然拿你当心肝宝贝疼着,日后少不了你的福享。”   他既已如此说,柳儿便又缓缓低下了头,咬着嘴唇,似是迟疑挣扎之中。   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狱,眼前这富家公子瞬间已让她几经喜悲沉浮。   他看起来如此美好和善,而她竟莫名觉得从骨子里就是惧怕忌惮他。   但他此刻显然是没有朝她隐瞒的理由。她只是一个刚被亲爹因为赌债被卖进妓院的可怜女孩子,自然没什么值得他觊觎的。他若是只凭一面之缘便许她荣华富贵、一步登天,那才是不可信的。方才他说要买了她,当做礼物送给别人做妻妾,想必是不假的。   只是,那个她将要嫁的男人,到底差到何种地步,竟是连门正经媳妇都娶不起的?   柳儿不敢往下想。   王怜花此刻耐心似已到了极限,起身朗声道:“姑娘花了这么许久时间,可有想明白何去何从?若是还拿不定主意,在下便让另一位姑娘进来,想必她绝不会拒绝……”   “不……不!”柳儿身子一颤,嗓音都有些慌张,伸手下意识拦道:“不要!”   王怜花微笑:“看来,这便是想通了?”   柳儿低头,半晌,才慢慢点点头:“是。公子今日若能救小女子出了这风尘之地,便是小女子的再生父母,大恩大德柳儿岂敢挑剔?日后公子便是奴家的主人,公子说什么,柳儿都乖乖听着,绝不违背。只要……只要能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无论做什么……我都愿意……”   的确,这是她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必须抓住。将来怎样,谁也说不准,但唯一确定的是,只要出了这个门,无论怎样,穷也罢,苦也罢,男人瘸也罢、瞎也罢,都还算是正常人的日子,也总比留在这里任凭无数男人糟蹋的好!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何去何从,她哪里会把这种机会白白让给别人!   以后的事,总要以后再计较。这机会转瞬即逝,若不狠狠抓住,那才真的是傻瓜!   王怜花见她好歹心甘情愿的答应了,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温柔笑道:“这才是好姑娘。”    ☆、魔鬼   西门庆委实想不通,为何热血少年王怜花王公子兴致勃勃来了一趟青楼,竟不是为了一夜风流,而是片刻之内便花了大钱赎了个青青涩涩的小丫头带走。   王怜花自然对他也无可奉告。他与西门庆这一日之缘,也就到此为止。明日拿了余下的药材,他便与这小小的阳谷县毫无瓜葛了。   告辞了西门庆后,王怜花先是在靠近紫石街的永福客栈订了一间上房,而后给了些银子交代店小二去帮着买匹快马,明日一早务必得让他在客栈的马厩内见到这马。   小二本来还有些为难,毕竟天都已经黑了,马市也早已关市,在明日开市之前买到一匹马,这本来就有些难为人。但看到王怜花给出的足足高出市面上最好良驹两倍的价钱,便再为难也应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小小的阳谷县城本就不富庶,一辈子也难得遇到这样有钱的主顾,为了这些外快,哪怕是跑断腿,小二也一定得把这差事给办了。只要出得起钱,就算直接跑到城内最大的马商家里去牵马,他们也一定得笑脸迎送。   王怜花诸事办妥,才回到房中,甚是满意的看到柳儿仍旧一动不动乖乖的坐在桌子旁,正如他临走时交代的一般。   见他推门进来,柳儿这才慌忙抬起头,怯生生的招呼了声:“公子……”   王怜花摆摆手,示意她坐下,而后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盒子,一步步的走到柳儿面前。   柳儿见他从小盒子里拿出一柄薄如柳叶的小刀。在他白皙纤细的手掌里,那刀似是有了生命一般,仿佛马上就要割到她的脸上来。   纵是自认命贱的柳儿,此刻也绝不肯再千依百顺。她到底是个女人,苦累穷都受得,但若是活生生被人毁了容貌,却万万是不行的。那简直是比要了她的命还要可怖之事。   是以她僵硬着身子缓缓往后退,一双吓坏了的眼睛惊恐万分的盯着王怜花,一脸乞求:“公子……公子您……您要做什么……”   王怜花的手终于停下,嘴角渐渐露出一丝残酷的笑容。   ——他虽不会毁了这个女孩子的脸,但若非他亲自动手,此次之后,她是万不能再回到她自己的容貌了。不过,她应该庆幸,潘金莲原本就长的比她美丽,她应该庆幸自己赚到了。   “好姑娘,莫怕。”王怜花居然温柔的拉住了她的手,而后把她的手轻轻摁在桌面上,柔声安抚道:“我要做的,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你若乖乖的听我说完,便知这绝对是件顶好顶好的好事。”   柳儿实在想不出有人拿出一把刀马上就要割到她的脸上还能有什么好事,只觉得此刻他压在自己指尖上的修长手指,似是恶魔的魔掌,仿佛有着千钧的气力,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简直透不过气来。   “我将你许配的这位相公,原本家里是有个妻子的。只因前些日子原配着了风寒,暴病身亡,是以让他悲痛欲绝,从此便思觉失调,神情恍惚,以为妻子还在身边……”   王怜花缓缓说着,柳儿默默听着。   只几句话,他便已把武大塑造成了一个痴情的汉子,而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最是受不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柳儿听着听着,面上渐渐缓和了许多,反而对这未来的丈夫多了几分好感。——原来他并不是穷的娶不起老婆,而是心有所属呢。若是能嫁给这样痴情疼人的汉子,倒也是自个儿的福气……   王怜花继续说道:“我此前说过,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断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守着旧梦孤苦终老。眼下有了你大义帮我报恩,这自然是天赐的好事,然则,报恩此事,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柳儿不解的看着王怜花,见他突然不说话了,忍不住问道:“为何?”   王怜花叹口气道:“只因他们伉俪二人之前情谊颇深,如若是个陌生女子突然出现,他无论如何都是不肯接受的。为着让他能顺利接受你,咱们总得要想个法子才是。”   柳儿奇道:“他既然亡妻,咱们又能有什么法子?我又不可能变成他亡妻的模样……”   王怜花却微微一笑,居然反问道:“为何不可能?”   柳儿苦笑道:“莫非公子有割头换面之术?”   王怜花但笑不语。   柳儿先也是笑着的,然而渐渐的,她开始笑不出了。   看着王怜花那透着妖冶邪气的桃花眼正笑眯眯的盯着自己的脸,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再次汹涌而来,她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禁颤声乞求:“公子……公子……”   王怜花缓缓起身,伸手也缓缓摸上了柳儿的脸,再轻轻的扯掉了柳儿覆在自己脸上的颤抖十指,而后幽幽笑道:“好姑娘,莫怕,莫怕。少刻我只会把你变得更美,这可是别的女子穷极一生求也求不来的好事。要知他原本的妻子,可比你现在美上十倍都不止……”   柳儿的眼泪已经开始因为恐惧不停的往下流。   她浑身都止不住的颤抖,觉得自己一定是遇到鬼了。   这青天白日的,哪个真正的“人”能有改头换面的本事?   除非是鬼。   除了阴曹地府的恶鬼,谁还敢做这改头换面的邪恶之事?   王怜花见她十分不肯配合,只好轻叹一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根银针,在她穴道上轻轻一下,她整个人便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   柳儿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王怜花正施施然的坐在桌边自斟自饮,表情相当愉悦。   他又变成了那个风流富贵的少年,嘴角有着最温柔可爱的笑容,仿佛方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那恶魔般的举止,都只是一场噩梦。   她缓缓坐起身,轻声唤了声:“公子……”   王怜花笑着饮了一口酒,转头看向她,柔声道:“好姑娘,你总算醒了。起来吧,照照镜子。”   柳儿浑身像是被鞭子突然抽了一下,猛地一颤。是啊,他方才口口声声要给自己换脸,此刻,是已经换完了吗?   她不敢多想,光着脚便急匆匆的跳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扑倒窗口的梳妆台,急不可耐的抱着镜子,拼命地告诉自己,无论看到什么鬼样子,她都不能反抗,不能不满,她一定要冷静,毕竟——他是她的主人,他对她有杀伐决断的权力。   然而,当她真看到镜中人时,整个人便怔住了。   王怜花果然说的没错,镜中的女人,果然比自己美上了十倍不止。   精细的眉,水汪汪的眼,娇俏的唇,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   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勾人。   比起原本的自己,镜中这女子似是天生有着股自带的风情,全然没有原本自己身上那种穷人家女孩的土里土气。   她情不自禁的轻轻抚上自己的脸,爱不释手。   “可还满意吗?”王怜花带着笑意的声音从背后悠悠传来。   “公子……”柳儿此刻的声音依然是颤抖的,却不再是害怕的颤抖,而是欢喜的颤抖。   “你若认识我久些,便知我绝不是会欺骗女人的那种男人。”王怜花走近她,手指轻柔的抚上他精心制作的这张“脸”,幽幽又说道,“可惜总是时辰太过仓促,这只算是个半成品,你若小心呵护,照我说的做,反复用上两三个月绝无问题。当然,若你想长久换脸,自然也不是不可能……”   柳儿此刻看向王怜花的眼神简直是崇拜的,迷恋的,不敢相信的。他在她的眼里,此刻简直就不是一个人,简直就是个神:“那公子准备何时为柳儿长久换脸?”   王怜花双手扶住她微颤的双肩,盯着镜中她那双充满期待乃至有些贪念的眼睛,微微勾了勾唇角:“这要看你的缘分。如若你好好听话,我自会让你满意。如若不然……”   “柳儿绝不会让公子不满意的!”柳儿急切的表达出她的忠心。   “但愿如此。”王怜花淡淡笑着,接着又缓缓说道:“你的脸变成了她的,你的名字也得变成她的。她姓潘,小名你依然可以叫的你名字,叫潘柳儿,大名则得叫她的名字。她叫潘金莲,清河县人氏,时年二十三岁。自幼是清河财主张大户家的使女,后嫁给了武大为妻,迁至阳谷县,住在紫石街临街二层小楼。武大以做炊饼为生,你嫁给他后,可要和他亡妻一样,好好待他,照顾他,好好地过日子,懂吗?”   柳儿是从乡下刚被亲爹给卖到妓院的,自然不知道阳谷县卖炊饼的武大郎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所以只是乖乖的点头应了。   她此刻心里也十分明白,并不需要王怜花再用“懂吗”两个字威胁提点。   不管这武大郎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都只能点头应了。   否则,王怜花绝不会放过她。   他既可以让她生,也可以让她死。她有卖身契在他的手里,而他又有着这魔鬼一样的本事,她在他的手里,根本就没有摇头的权力。   所以,哪怕是让她嫁给城内最邋遢的老头子,她也得好好应着。   好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给了她这张脸。   有了这张脸,女人到了哪里,运气都不会太差。 作者有话要说:  谁想当网红?拿着你想变成的样子来找王公子咯~!整容技术哪家强?隔壁街道找小王! ☆、神医   王怜花带着柳儿从后院进了屋内,走到武大郎的房内给他喝了点解药,静待他慢慢醒转。   柳儿一见到武大郎原是这副尊容,也是吓了一大跳,但当着王怜花的面,她却是无论如何都不敢显露出来的。   她深知这便是王怜花安排给她的丈夫,就算再失望,她也已没有选择的权利。   再难看的人,看习惯了也便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孔,又不是三头六臂的妖怪。既然如此,那就不如多看几眼,早些认命才是正经。   因此她忍住心内委屈,仔细又多看了武大几眼。   许是心里已告诉自己只能认命,因此多看几眼之后,便也渐渐觉着没有初见时那般惊骇了。   她只在心内努力告诉自己:他虽矮了些,丑了些,但好歹也是个壮年的汉子,眼不瞎耳不聋,手脚齐全,总比个糟老头子要好得多。   他虽一百样不好,却总还有这样的房子,这样的小生意,总还是饿不死的……   更何况,他还有王怜花这样高不可攀的朋友……   这日子不管怎样,也总比在家里的时候好。那时的她,家里一堆的弟妹要照顾,没日没夜的辛苦,却总是还不了赌徒老爹的赌债和酒钱,最终落个被卖到青楼的下场……   的确,她应该知足。   从此,她不再是连名字都没有的柳儿。她叫潘金莲,床上躺着的人,便是她的夫君。   她好歹,也是有了自己的家,一个再没有赌债,打骂和吵闹的家。   这是王怜花给她的,她本该珍惜才对。   ……   床上的武大郎突然闷哼一声,似是要缓缓醒转。   王怜花从柳儿使了个眼色,自己则躲在了墙后。   柳儿会意,待武大郎慢慢睁开眼睛,忙体贴的扶起他,十分贤惠的娇声嗔怪道:“大郎怎的如此贪杯,竟睡了一天一夜,吓煞奴家了。”   武大郎晕头转向的揉着太阳穴,死命的眨眨眼睛,怎么也想不通他只是喝了几杯酒而已,怎么像是睡了一辈子似的。   他脑门子还在嗡嗡的响着,看见潘金莲难得如此体贴,便憨厚的呵呵笑道:“是我不好,让娘子担心了。”   “大郎饿不饿,奴家这就为大郎煮碗面可好?”   武大郎简直是受宠若惊。他欣喜的看着柳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想她前几日一直对他那么冷淡,突然之间又对他这么高,许是气消了?   也好,无论如何,只要开始好好的安生过日子,那就是好事。   武大郎揉揉确实有些饿了的肚子,点头谢了,又躺回床上闭目养神。睡得太久,确实脑袋也不太好受。   柳儿闪身进了厨房,麻利的挽起衣袖开始洗锅做饭。   她自幼吃苦,这些家事自然是信手拈来。   何况王怜花此刻正在旁边看着她,她无论如何都得好好做事。   王怜花悄悄的走到她身后,笑着褒奖了一番,而后又“交代”了几句。   他这哪里算是什么交代?算是恐吓倒还差不多。柳儿暗暗叹了口气。   “这里有一些银子。”王怜花最后交给她一个钱袋,道,“这是我留给他的谢礼,你且替他好生收着,充作家用。若是他疑心问起,你便说是你的私房钱,让他安心用着便是。”   柳儿点头应了,王怜花这才放心的闪身离去。   =================   站在永福客栈的二楼窗口,远远瞧着那夜色中这不起眼的临街小楼,王怜花总算是难得轻松的笑了笑,伸手摘下脸上的□□,难得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好好的睡上一觉。   雪白的床单,崭新的被褥,干净的房间,通透的灯光,这一切都着实让人相当满意。   明日开始,江湖不远。   第二日。   日光渐亮,王怜花起个大早,洗漱,整理衣冠,下楼。   楼下客栈小二已然伫立恭迎,为他准备好了可口的早餐,并带他去看了备好的马。   马也让人满意。虽不是什么上等宝马,但也想必是这阳谷县最好的马匹了,乌亮的毛发,抖擞的精神,看起来身强体健,耐力充足。   王怜花牵了马,飞身骑上。冬日的街上没什么行人,他挥动马鞭,难得自由自在的飞驰了一回。   西门庆的生药铺还未开张,但门却虚掩着的。只因西门大官人交代过,要必须天亮之前把药材尽数备齐,随时恭候王公子来取。   王怜花推门而入,值班掌柜虽一脸疲色,却也在见到他时眼睛一亮,把一包备好的东西送到王怜花的手上。   王怜花打开来看,只见一件不多,一件不少,端端正正是他昨日单子上的东西。   刚要转身离开,却在此时,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少年突然破门冲进了药铺,噗通一声跪倒在当值掌柜面前,抱着他的一条腿便是死也不肯松手,嘴里只一个劲儿的乞求喊着:“大掌柜的,我求求你,求求你高抬贵手救救我爹吧,救救我爹吧……”   值班掌柜甚是嫌恶的皱皱眉,一脚便想要把这少年踢开,谁知这少年像是长在了他的腿上似的,怎么都不肯撒手,只是一个劲儿的苦苦哀求着。   王怜花看这少年长的颇为机灵,只是穿着单薄,浑身补丁,甚是可怜,想必是个买不起药治病的穷苦孩子。   只因王公子今日实在心情太好,便忍不住多了句嘴,想要管管这闲事,毕竟如此寒冷的一大早便冲进店门,可见这少年已是万分焦急。   于是难得动了恻隐之心的王公子对着当值掌柜开口道:“这孩子一早便冲进来如此哀求,想必也是走投无路才来相求,你又为何如此狠心?”   掌柜只得无奈道:“公子有所不知,此乃县内街上一个泼皮,老爹得了重症,却没钱看病买药。您说,我这又不是慈善药铺,若是人人都可来免费看病吃药,只怕不出一日,我这药铺都能被搬空了,到时便轮到我去沿街乞讨了。”   王怜花叹道:“正是如此。这孩子,你可听到了?他不是不想帮你,只是他没法子帮你,你这样再这样生生为难于他,可就是强人所难了。”   少年擦着眼泪仔细看了一眼王怜花,发现他衣着华丽,人也陌生,似是在这街面上从未见过,一时不知该如何接口,只怕唐突了哪里来的大官人,再受些无辜的皮肉之苦。   王怜花见这少年怯生生的目光,忍不住又叹口气道:“瞧他大冷天的衣不蔽体,又一早顶着寒霜为父求药,也是可怜,掌柜的,你不妨赏些药给他,我这里自有银子付你。”   当值掌柜闻言忙摆手笑道:“公子这是哪里话,小的岂敢收公子您的钱?只是他父亲实在已肺痨日久,病入膏肓,就算是此刻给他南极仙翁的灵药仙草只怕也是无济于事了……”   少年一听此言,先是一怔,而后绝望的身子一瘫,双手掩面,嚎啕大哭。   王怜花听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猛然想起自己在那大漠之中得知双亲亡故的消息时,也是如此的恍然不知所措,竟也情不自禁的嚎啕大哭过。   他虽一生未曾享受过父母之爱,只是这血浓于水的牵绊,却是毫无道理的。   王怜花不忍再听下去,便皱眉打断他道:“你若是还想你父亲活命,就不应如此毫无意义的哭天抢地,而是应该想办法找个能救治你父亲的人去救他的命才是!”   少年惨笑垂泪道:“办法?哪里还有什么办法?莫说小的家里没钱,就算是有钱,大掌柜的说我爹没救了,那便是没救了……”   王怜花平生最见不得没用之人哭哭啼啼,便紧蹙双眉愈发不耐道:“休要再哭哭啼啼,哪里还有个男人的样子!我只问你,如若我能救你父亲,你打算如何报答我?”   少年闻言陡然止住哭声,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王怜花。   不光是他,就连店内掌柜也愣了愣。   他怎么也看不出这样一个年轻小公子,居然还会懂得医术!   在这阳谷县,谁不知道他这店里的坐堂郎中一直都是铁口直断的神医?他认定治不好的病,便是谁也治不好了,是以郓哥才会哭的如此伤心。此时王怜花突然夸下海口说他能治,这岂不是信口开河吗?   “我一生极少主动替人治病,也从不无偿替人看病。你若想救你的父亲,就得想想你要怎么报答我。”王怜花淡淡的说着,眼神不咸不淡,似乎这孩子若是没有马上想好,他便要马上转身走了一般。   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即使是死马也要当作活马医了,何况这人看起来至少不像是个骗子。少年下定决心之后,猛地朝他的方向又重重跪下,连磕了三个响头:“公子若能救了我爹,我这辈子做牛做马……”   王怜花轻哧一声,笑道:“你们阳谷县的人怎么动不动便有人要为我做牛做马?你若是有我这匹马中用,倒是好了。”   少年瞬时窘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再回答。   王怜花又道:“我行走江湖,缺个随行。如若我救好了你父亲,你日后便跟在我身边听我使唤,如何?”   少年一愣,没想到他不要金银报酬,只是如此简单,便不由得确认道:“只是这样?”   王怜花道:“本公子一言九鼎,自然只是这样。但若当我的随行,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你得时时处处都要对我忠心耿耿,生是我的人,死,便是我的鬼。否则,我会让你后悔今天曾这样跪着求过我。”   少年目光坚定地凝视着王怜花,神色肃穆,面容庄重的一字一字道:“我是我爹一手拉扯长大的,救父卖身,也是理所应当,公子所言,本该如此。”   “那便好。”王怜花笑了笑,然后对掌柜的道,“烦请大掌柜的替我拿一套看诊的什物来。”说着,把一锭银子放在柜台上。   当值掌柜哪里敢收,只赔笑道:“不必不必!王公子是大官人的贵宾,一套什物赠予公子也是应该的。公子请随我到后堂来,看哪些合用的,只管挑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明后两天出门不在家,回来后再更哟,么么哒。。。要留言呀。。。。 ☆、盘算   一路之上,王怜花得知这少年姓乔,名叫郓哥,老爹缠绵病榻已久,平日里就靠他在街上胡乱卖点小东西混口饭吃。   许是知道自己老爹有救了,这会儿他少年顽皮之气便显了出来,一路上只顾滔滔不绝的自报家门,好让自己将来的主子多多了解自己的身家。   王怜花只是默默听着。   郓哥的家是在一个潮湿破败的深巷子里。与其称作是“家”,倒不如说是间捡来的无人居住的破屋。这个破房子除了还有个房顶可以遮风避雨,四面便没有不透风的。   室内昏暗不堪,唯一的床上躺着一个简直就像是死人一样的男人。   王怜花强忍住室内不适的味道,掩鼻走到这男人面前查看了一番,便对郓哥道:“你这小子可知为了救你父亲,本公子只怕是得把行程让后拖延几日了。”   郓哥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喜过望,“公子是说我爹还是有救的?”   王怜花轻哼一声,“王怜花手下岂有死人?”   郓哥一听此言,眼泪差点又下来了,无以为报,只能倒头又拜。   王怜花却不理他,只从药箱里拿出一套针灸的银针来,白皙纤细的手指上下翻飞,一眨眼已在几处要紧的穴位上施了针,而后拿出纸笔,飞速写了一张方子,又给了郓哥几锭银子,要他尽快去抓了药回来,准备汤浴,先逼出乔老爹体内多年的湿气与沉疴,然后再用这方子里的药材循序渐进调理数日,便能好转。   郓哥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感恩戴德的接了,然后飞快的朝外跑去买药。   一阵忙活过后,已是正午时分。   王怜花走到院子里,舒展了一下筋骨,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对郓哥道:“你父亲晚些时候醒来必定可以开口进食,你先去随便买些吃食备着吧。”   郓哥此时已经俨然把王怜花当做救命活菩萨一样尊敬了,忙点头应了,又恭敬问道:“那公子想吃些什么,小的……”   王怜花挑眉讥笑道:“本公子要吃的,只怕你还请不起。我暂且先回客栈,你有事可随时到永福客栈来寻我。若是无事,便照我说的好生照顾你父亲,七日之后,我们准备启程。”   郓哥听他如此说,便知七日之后老爹必定能治好,便开心笑的连眼睛都找不见了,连连点头称是。   客栈小二见这位早上已退房的阔少爷如今又折了回来,忙迎上前去,替他牵马。   王怜花叫了客栈掌柜李永福下来,交代他先去帮着去街上买几套寒冬换洗的衣服来,再去定一辆马车,然后又问了他城内最巧的工匠是谁,定要将工匠在他吃完午饭之后叫到客栈房内候着。   李永福知道这是位有钱的主,那日又有幸围观过他在棋赛上的风头,见他和西门庆关系匪浅,与本县县丞和京城来的那位老爷也颇为亲近,便知他不是一般人,遂是十分伶俐的一件件去办了。   王怜花接下来的日子便是等待。   他只需呆在客栈房间内打坐,制药,吃饭,睡觉,其余时间只需等待。   人总要耐得住寂寞,方能经得起繁华。既然他打定主意只想和西门庆做个一日之交,便不想被他发现自己还没离开阳谷,反倒被西门庆发觉之后再来打扰于他,浪费他的宝贵光阴。   所以,王怜花只是在这方寸之内耐心等待着。   等着马车打造好,等着工匠按照他的图纸如期交给他满意的东西,等着郓哥的父亲一天天好转。   自然,他还得等着武大家的消息。   他让郓哥这几日多和武大走动,多关心武大的言行举止,以判断他送给他的女人是否还能一切让人满意。   等到第五日晌午时分,恰逢他正在房中打坐运气之时,听得门外一阵吵闹,仔细听去,却是外面有一些男人在走廊上边走边说些什么,言语之间颇为惊魂未定。   三言两语,心下了然。   原来是几个外地来的商贾,正惊魂未定的谈论着景阳冈上那只打老虎如何伤人之事,说是岗子上现已到处都是官府的告示,附近猎户也被集结而起去岗上打虎,怎奈那老虎委实凶猛,已害了二三十条汉子的性命,故而哪怕重赏之下,也无人敢进山,是以他们只是过一个景阳冈,都得集结至少二十多人,赶在正午时分才敢出行。如今平安到了阳谷县,却仍是心有余悸,仿佛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似的。现在这些好不容易过了冈的商人,又成了下一波准备要过冈的商人的前辈,他们正急切的请教着前辈们该如何过冈,何时过冈,那山中老虎可曾出没之类的问题。   王怜花听得心中猛然一动,抬眼望望窗外阴郁天气,北风渐紧,初雪将至,如若猜想没错,这季节,这告示出现的时机,怕是那一战成名、名垂千古的打虎英雄快要经过那景阳冈了。   若是那民间传说无误,那武松武二郎真能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那便说明他的功夫底子至少真的很不错。须知杀死一只老虎,并非什么难事,难的却是这“赤手空拳”四字。   莫说是他昔年,就算是沈浪沈大侠出马,也未必能轻易办到。   这需要极大的力气,极快的身手,极狠的拳脚。   如若他并非潘金莲的面孔,而武松此人又真如话本流传那样人间太岁,他还真有心去结交一下此人。   话本中曾津津乐道此人如何酣畅淋漓的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绝杀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单手擒方腊……就他这杀起人来连老弱妇孺都不留一丝活口、痛下杀手的手段,绝对堪称杀人如麻,凶悍毒辣。虽说他也是被逼无奈才不得不杀人报仇,但这等赶尽杀绝、血肉横飞的好手段,若非性子里铸就好的铁石心肠,也实难做到,毕竟,杀人,不是杀鸡杀鱼杀猪。   王怜花自认自己也绝非善类,也不禁想着手下若有这样的一个得力干将该是如何省心。可恨只恨此刻时机实在不太对,而武松此人,也绝非上上之选。   要知他如今寄宿的身体,也原是他杀人名单中的第一位,当真是人生之首要大不幸。   而唯一应该感到庆幸的,便是他好歹是在武松回来之前,把与他武家的关系给远远撇开了。   心里虽是这样想着,却不知怎的,还是有些不甘。   王怜花略有些烦闷的微微蹙眉起身,舒展了四肢在房内不紧不慢的来回转了两圈,而后突然驻足,胸中似是有了什么绝妙的好主意,嘴角渐渐现出一丝狡黠得意之色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啦。。。郓哥此人性格性格略改讨喜些,毕竟原著比较暗黑向,哈哈。 ☆、打虎   次日上午,天色初晴,一丝阳光从厚厚的云层中透出些微弱的光来。   准备要翻过景阳冈的商贾们已在客栈集结,一行人约有三十多人,浩浩荡荡往景阳冈出发。   抵达景阳冈时,已正午时分。尽管人已足够多,但一到这里,却无不心惊肉跳,强作镇定,一路说笑着试图制造出足够大的声响来,好让这老虎忌惮不敢出来。   好在一切顺利,总算有惊无险的路过了这要命的冈子。   一行人平安出来景阳冈,都舒了一口气,纷纷抱拳告别,各行其道。   只有两个清瘦少年却不着急,一个小厮打扮,一个少爷打扮。待所有人都悉数离开之后,那位小厮方悄声开口道:“公子,我们接下来要往哪里走?”   只见那锦衣少爷伸手一指前方一支迎风飘扬的酒幡,“三碗不过岗。”   =======   郓哥越发想不透自己的主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他委实不明白为什么他非要跟着这些商人步行过冈,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在这三碗不过岗的小酒店里十分有耐心的一等便是两天。   这两天开酒馆的一老一少显然也对他们二人好奇得不得了,但人家若是酒钱店钱给足,又不扰着自己做生意,又哪里往外逐客的道理?   直到这奇怪的情形延续到了第三日。   正晌午时分,只见一个身形魁梧、相貌堂堂的精壮汉子阔步走进酒店,手里哨棒随意一放,便朗声喊道:“主人家,快把酒来吃!”   店主人忙麻利的把酒菜备齐了送到那汉子面前,眼睁睁看着那汉子喝了一碗又一碗,丝毫不顾店主人的劝诫,一再要酒来吃。   郓哥看得出神,压低了声音对毫不动声色的王怜花道:“公子,这人好大的气势,一会儿的工夫已经喝了这么多碗了!”   王怜花却不回答他,只是对他淡淡说道:“你该回阳谷了,等你的那些人都快等急了。切记,我交代给你的事情定得稳妥办好,否则……”   郓哥忙起身低声保证道:“公子放心,小的一定办的妥妥的。”   说完,毫不迟疑的快步离开酒店,朝不远处树荫下集结的十多位行人跑去。   那是等着午时过冈的最后一波路人。到底是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若是给足了,哪怕是等陌生人等个一时三刻的,又有什么要紧?   王怜花看着郓哥随着那些人快步离开,这才转过眼去看了一眼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武二郎。   只见此人上身穿了一件暗红色短打粗棉衫子,合体精干,朴实简洁。此刻喝酒喝得兴起,袖子业已挽起,露出精壮有力的胳膊来,甚是粗犷豪迈,豪气干云。细看他的长相,也颇为俊朗,剑眉星目,精气神十足,也难怪潘金莲一见到她这位叔叔便能魂飞到天外去了。只要不是瞎子,但看他这过人的身高体貌,真无法想象这人竟真和武大是一母同胞。   不知怎的,王怜花第一眼看见武松,就没来由觉得有些亲切。仔细一想,便寻到了原由。不可否认,他想到熊猫儿。那个粗中有细,血性十足的耿直猫儿。   武二郎有着和那猫儿一般的豪爽脾性,眼下自己喝酒喝得高兴,便浑然忘了周遭,只顾不断要酒来吃,惹的店家无奈只能配合。   这情景让王怜花不由得又想起了熊猫儿。那猫儿也时常是个醉猫,闲来无事,便要抱个酒坛子醉生梦死,却偏偏常常怎么喝都不醉。前世不管是沈浪,熊猫儿,还是他自己,都有着惊人的酒量,坐在一起拼酒,无非也是拼个耐性而已,真正喝醉过的怕是只有熊猫儿极度放松的那几次。至于沈浪有否真的醉过,他是不知道,然而他却清楚,自己从未真正醉过。   心思总是敏感细腻的人,岂是说醉就醉的?   他也曾羡慕熊猫儿,问他为何一定要一心寻醉,熊猫儿的回答总令他哭笑不得:喝酒若不求醉,岂不辜负佳酿?   每想及此,王怜花都不禁失笑。人与人总是不同,醉与不醉,全凭自己做主。   然而此生,他却没了选择的权利。他甚至连个货真价实的男人都不是,喝酒自然也只能适量而行,如武松这样豪饮的做派,怕是此生与自己无缘了。   少倾,武二郎酒足饭饱,抓起包裹,戴上毡笠儿,抓起哨棒,便要启程。哪怕店家三番五次劝阻,劝他明日再走,以免被老虎所害,而他趁着酒意硬是不理,反倒说店主人要谋财害命的话来,惹得店主人只得怒道:“你看么,我是一片好心,反做恶意,到落得你恁地说。你不信我,请尊便自行。”   店主人说罢摇着头自行进店去了。   岂料竟一转头看到这位已在店内住了两日的奇怪少爷也放下了酒钱,跟着这莽汉走了出去,忙忍不住叫道:“这位公子哪里去?”   王怜花哪里有空理他。他如今可是潘金莲的身子,看他武松脚下生风走的如此之快,他能尾随在后已是堪堪为之,哪里还有空闲与店主人闲话几句?   “疯了疯了!”店主人懊恼的跺脚道,“今日碰到的怎么都是疯子!那汉子看似能使得一些拳脚,自是愿意送死,也就是了。这文弱公子也跟着送死,岂非也是疯了么!”   ========   王怜花当然没有疯,也不是如三姑六婆般喜欢凑热闹,非要看看武松是如何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的,他这样做,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只见武松一路走,一路看到不同告示,告知山上有大虫之事,看起来也有些踌躇忌惮之意,但无奈碍于面子,又酒气上头,硬着头皮便也踉踉跄跄的上了景阳冈。   王怜花看他神情变化天真朴实,不由兀自失笑。因武松此刻酒意已上头,赶路速度已放缓了不少,他也好歹可以从容跟上了。   武松似是走的有些累了,加之酒力发作,颇有些晕头昏脑,竟不顾天色已晚,竟找了个大青石准备睡下。他刚把哨棒放下,便听得背后乱树扑的一声巨响,果真一只巨硕猛虎扑了过来。   别说酒意昏沉的武松吓了一跳,这猛虎体格之大,攻势之猛,把早有心理准备的王怜花也吓了一大跳,右手下意识的抓到了别在腰中刚刚用精钢锻造出炉的匕首。   ——人在遭遇危机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开始依赖手里所能碰触的任何武器。   包括武松。   此刻武松也正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哨棒之上,怎奈时运不济,好不容易躲开了猛虎的扑、掀、剪三招,刚摸到哨棒,谁知却一棒结结实实打到了一颗枯树上,没打着老虎,反而将哨棒打折成了两截。   不光是武松冷汗直冒,连王怜花都不由的为他捏了一把冷汗。从刚刚武松腾挪转移之间迅速避开了那猛虎的三招,足可见此人反应之快,拳脚之利落,关键时刻判断之精准。方才无论任何一招反应出了失误,此刻被压在猛虎身下、成为它一餐美食的,便是武松。   王怜花来不及赞叹,那边武松又已与那猛虎开始新一轮的生死较量。方才的几次失误显然已激起猛虎的兽性,此刻攻势更猛,每一扑都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万夫不当之勇,千军难敌之力。   武松却是不慌,并不硬碰硬,而是一跳退出十步远,非但避开了猛虎这一扑,反而双手就势果断揪住猛虎头部,大力按倒,骑在老虎身上,使出全身力气对着虎头一阵猛打,逼得那老虎死命挣扎,却愣是挣扎不出他的双手去,反倒急的在身体下挖起两个土坑,场面委实让人看得胆战心惊。   王怜花此时已看出猛虎已在武松铁锤般的拳头暴风骤雨中越发没了还击之力,七窍已迸出鲜血来,总算舒了一口气,同时不失时机的掏出腰间匕首,冲武松大声喊道:“好汉,接刀!”   武松一愣,抬头望来声处看去,只见一柄冒着寒光的匕首精准无误的砸在面前的黄土上。   武松也不客气,单手抓起匕首,手起刀落,三五下那猛虎便彻底没了生气,他也才方敢惊魂未定的从虎身上翻落下来,喘着粗气疑惑的看着这个突然在身后出声的锦衣少年。   只见这少年唇红齿白,身形单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一副模样。虽是此刻武松手脚已软,却还是不由得嘲笑道:“你这孩子也忒是胆大,竟也敢单枪匹马的过这景阳冈!”   王怜花丝毫不以为意,慢悠悠捡起带血的匕首,掏出一帕丝巾不紧不慢的擦着,笑道:“好汉怕是吃酒吃的热闹,却忘了方才三碗不过岗的店子里还有区区在下,也着急想要过冈。”   武松呵呵笑了两声,算是默认。   王怜花又掏出一个帕子扔给武松,让他擦擦手上的鲜血,然后才又接着道:“小弟确是急着过冈,见兄台仪表堂堂,必定身手不凡,心道尾随兄台一道过冈,必定安全无虞。果然兄台天生神力,三拳两脚竟把这千斤猛虎给打死了,真是令小弟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武松此刻正已累极,哪里有闲心和这些满嘴文绉绉的少年寒暄,只坐在青石上大口的缓着体力,随便拿着那帕子擦拭了一下手和脸上的虎血,便随手把脏帕子扔到一边去了。   歇了一会儿,武松便又起身,戴起毡笠儿,拍拍身上尘土,淡淡道:“天色已晚,难保此间不会有这猛虎的兄弟姐妹老婆孩子,你若不走,我便先走了。”   说完,竟转身自己先转身走了。   王怜花笑容僵在脸上,却依旧不以为意,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他此刻自然是识时务的很,如若没有武松在前,就算是给他金山银山,他也绝不会以如今丝毫没有武功的身子在这荒郊野岭以身试险。   又走了几步,武松突然开口道:“你既然着急过冈,为何晌午时分不与你那书童一起过冈,为何非要后来尾随与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其实我想了好几种写法,最终还是确定这一种,原因么。。。因为我想写打虎这场戏啊!!!哈哈哈哈。。。 ☆、豪赌   王怜花闻言身子一怔。一向伶牙俐齿的王公子突然对这个问题没了应对的答案。   原道武松就是一莽汉,谁知倒也不傻,粗中有细,倒还有些智力,一早便发现背后有人尾随,只是不想理会罢了。   原是他轻敌在先,此刻尴尬,倒也不冤。   武松似乎也没想着从王怜花这里得到什么回答,自顾自的又接着说道:“你既打定主意随我过冈,身上又带着匕首,为何不在我哨棒断裂之时便扔过来,却偏偏在那老虎已然要死之时才扔来?莫非你是要先看我和老虎谁先赢了,再决定要帮谁么?”   这话委实又直接又犀利,把个王公子饶是顶厚的脸皮,也有些挂不住了。   早知他心思如此精明,那他处心积虑画蛇添足扔出匕首之举,实在多余。   其实从武松方才冷静下来之后的反应,便可看出他已意识到了此点,是以才突然对他冷淡了下来,再没说出一句感谢的话来。   而眼下,他却突然不顾别人面子的直白问出来,那势必是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了。   王怜花暗叹一声,只好道:“好汉果然智勇双全,只是在下也却没什么好说的。我那书童自然是被我打发回去的,只因我因一些不便言说的私事暂时还不想回阳谷。而他走之后,我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你总该知道,世上总有一些事让人一时三刻犹疑不决。此时正看到好汉也要过冈,便尾随而来,望能沾光得一路平安。怎奈猛虎突至,在下手无缚鸡之力,当真是吓傻了。等兄台胜券在握时,方才找回些神智,方才想起手里还有趁手之物,是以画蛇添足,好汉勿怪。”   武松听完,只冷冷看他了一眼,便转身继续往前走,一路上再没搭理过王怜花一句,只是一路保持高度警觉,期待快点下了这该死的景阳冈。   王怜花纵有再大的雄心,怎奈到底用的是潘金莲的身子,跟在身后越来越吃力,饶是这初雪将至的初冬,也硬是累出了一身的薄汗。   不过他虽然体力不济,脑子确实前所未有的灵活。至少他确认了两点。   第一,这武松绝不是个随意轻信别人之人。许是和他少年时的世态炎凉经历有关,是以对亲人才格外亲,对不亲的人,才格外狠。对能掏出真心的人,他甚至可以身家性命托付。而对外人,瞬间翻脸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第二点,便是这武松绝不是个只有蛮力的粗人,从方才那场惊心动魄的打斗便可看出,他至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心思敏捷,智勇双全。而从他方才的直言诘问便又能看出,他行走江湖也颇为精明,不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   当然,王怜花一向自信,能让王公子如此浪费精力研究的人,肯定不会是个普通的人。   只是,王怜花绝不愿意承认一个事实:他既有千万个理由让自己避开注定煞星武二郎,却为何头脑一热又跟着他上了景阳冈,又为何关键时候现身主动示好?仅仅是为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八个字么?   这理由他当然不会承认。   王公子一向都是个极端骄傲的人,他一直不相信自己做不到的事,却有别人能够做到。比如,酒后赤手空拳三拳两脚打死老虎、一战成名,并流芳千古这件事。   所以,机会就在眼前,他简直没办法阻止自己要去亲眼看看的冲动。   如今看也看了,他又不免有些胸闷。   只要一想到他如今不但是个女人,而且是个走两步就喘得不像话的女人,他就更加觉得恼羞成怒。   因此,被他已亲眼见证果真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的武松此人,在他眼里就越来越让人心烦,简直想立刻眼不见为净。   于是,当打虎英雄被猎户们风风光光迎进城的那一刻,武松便眼尖的发现,那个仿佛浑身上下都透着点古怪的少年,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悄然消失了。   ===========   客栈上好的房间,是属于王怜花的。   此刻王怜花的房内,却坐着另外两个人。   当王怜花推门进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慌忙站了起来,看他的眼神简直都不太对劲。   王怜花见到这俩人,丝毫不觉意外,反而很是满意的微微笑道:“都办妥了吗?”   “办妥了,都妥了。”说这话的,正式这家客栈的主人,李永福。他旁边站着的,便是他新收的随从,郓哥。   李永福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大叠银票和一本册子来,放在王怜花面前的桌子上,谦恭汇报道:“昨夜盘口大收,公子此刻已赢得了半个阳谷县,小的已经兑好了银票,也记好了各大赌坊的账簿,请公子过目。”   王怜花翻翻账目,又翻翻银票,满意笑道:“李掌柜办事果然牢靠,看来我果真没有看错人。”   李永福点头哈腰,富态的圆脸上满是受宠若惊:“多谢公子赏识。”   王怜花从中抽出一小沓银票,交给李永福:“当日我便说过,事成之后,给你一成。如今事情办得圆满,我自然信守承诺。”   李永福简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这些银子至少能开十家这样的客栈,所以他没办法不跪谢眼前这位天神一样的少年。   王怜花见他跪着收了这些银子,不由得笑道:“李掌柜何须如此大礼,须知若乃外地生人,若没有李掌柜,此番只怕不那么容易成事,说起来我反而要感谢李掌柜才是。”   李永福哪里受得了他的感谢。   他此时已清清楚楚的明白,这位少年绝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纯良,那么简单。   他先是不知哪里听到的自己有一个开赌坊的兄弟,又通过让他办一些小事判断了自己是个能靠得住的合作者,然后又倾尽所有身家开了那么大的一个赌盘,赌注居然是景阳冈的那只猛虎将会在昨天晚上落日之前被街上卖炊饼的武大的孪生兄弟赤手空拳的打死!   这个赌注在昨晚确切的消息传来之前,几乎所有阳谷县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这老虎连举城最有经验的猎户成群结队都不敢靠近,又岂是能被人赤手空拳给打死的?   就算被天降神兵给赤手空拳打死,又怎会是那三寸钉枯树皮的同胞兄弟?   一母生两子,断不会差别那么大的。   再说,就算武大的兄弟三头六臂,那他何时过冈,何时打虎,能不能真的打死,或者被老虎反过来吃掉,都是尤为可知的事,谁敢拿这个做赌注?   所以,当郓哥把这个不可思议的赌注交给他的时候,他简直以为这王公子一定是疯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哪里出了一丁点失误,都将输的一败涂地。   这绝对是场豪赌。   全阳谷的人几乎都站在了对立面,知道这消息的人,都忍不住要押上两文钱表达自己看笑话的态度。   但他既然之前答应了,就得硬着头皮做到底。反正,输了又不是他的,而赢了,他却可以得到一成的赌资作为酬劳。   因为是场豪赌,所以城内每个赌坊都参与其中,这才使得当结果出来之后,王怜花瞬间赢到了半个阳谷县的活钱银子。   能拿出两文钱来堵的穷人,绝不是王公子想吃的菜。城内那些富人,才是王公子这次割韭菜的对象。   如今,他们心甘情愿供出来的银子都已被李永福换成了银票,端端正正的放在这桌子了,所以,王怜花不可能不满意。   王怜花始终是王怜花。无论他活成了谁,有一条是绝不会改变的——任何时候,都决不能亏待了自己。住大屋,饮美酒,有下人,有金银,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舒舒服服的过着,那才不算亏待自己。所以,要想达到这个目的,总要有些得力的帮手才行。   其实在这场赌局寻找合作伙伴的时候,他曾经想到过西门庆。但一想到西门庆曾经那么看着自己的目光,王公子便十分不高兴,再加上此事主角有武松,有西门庆,再加上自己寄身的“潘金莲”,怎么着都让王公子十分不舒服。   既然此事必得一个得力的本地能人相助方能顺利成事,他便果断决定放弃西门庆,利用李永福。   而李永福刚好有个弟弟叫李永贵,便是那日他去过的那家赌坊的掌柜。   李家世代做的都是客栈酒肆的生意,在阳谷县人头颇熟,最适合干这种开盘口聚豪赌之事。   且这李永福最有点可贵之处,便是人虽精明,却也尚在本分之内,做事颇为妥当,在阳谷县人缘也算不错。这种本分的精明人显然最适合跑腿做事,用着显然比西门庆要更放心些。   王怜花见李永福半天不肯起来,只好坐下,笑道:“李掌柜可还有话说?”   李永福低头恭敬道:“公子眼下已是巨富之身,是否还要屈居小店?”   王怜花摆手道:“我自是还是要往汴梁去的,暂住此处有何不妥?”   李永福笑道:“自然是没什么不妥,只是怕委屈了公子。”   王怜花笑了笑,又问:“此前托付你安排盯着的工匠,此刻做的如何了?”   李永福道:“公子吩咐的那几样东西皆已成型,已放在立柜里的匣子里,单等公子回来之后过目。”   王怜花走到柜子前,打开那黑红雕花的匣子,瞄了一眼,淡淡道:“很好。”   顿了一顿,见李永福还不退出去,便蹙眉扫了他一眼。   单是这一眼,其中透出的威严凌厉之色,哪还有半分他玉面朱唇的少年温润颜色?李永福不禁胖胖的身子一哆嗦,忙起身告辞,轻轻关门而去。   他本意是想探探口风,看是否还有跟着王怜花继续在阳谷县发财的机会,但看他这意思似是已拒绝,便再不好多说什么,只好作罢。   郓哥方才一直静静的站在旁边,此刻李永福走了,他才开口道:“公子,如今已有七日,我们是否很快就要走了?”   王怜花挑眉道:“你爹可大好了?”   郓哥道:“公子当真在世华佗,不出七日果然便全好了。”   王怜花道:“那便用你的钱,给你爹买栋宅子,安顿好了,再走不迟。”   说着,拿出几张银票递给郓哥。   郓哥没想到王怜花对自己也会如此大方,一时之间竟呆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了。   王怜花也不理他,径直走到床上,仰面躺下。折腾这几日,当真累极,这身子实在是太不中用,此刻简直像是散架了一般,能躺着便绝不可能坐着了。   郓哥见状,便想悄声退出,王怜花却在身后慢悠悠的开了口:“你这孩子当真欠缺□□,此刻难道不该准备好洗澡水和上好的酒菜让你家公子解解乏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我更新晚,而是晋江抽风后台实在进不去。。。。。。 ☆、遇险   好酒好菜,温度适宜的洗澡水,王怜花吃饱喝足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然后熄灯睡觉。   冬日的夜,格外静,也格外沉。   偏就这黑魆魆的冬夜里,总有那么一两个人睡不着觉。   薄片刀锋熟练的伸过门缝,轻巧的一勾,门栓便以十分精准的姿势缓缓移动,而后令人十分满意的翘了起来,一点声息也无的迎人进门。   拎着长刀的黑衣人一步一步走向床幔。尽管黑夜一丝光亮也无,但他依然可以如履平地,仿佛对这屋子熟悉到了极点,就像是走在自己的卧室一般。   床幔轻轻撩开,里面睡着的人的呼吸轻缓平和,一听便是少年人独有的年轻气息。   年轻人总是睡得略沉些,特别是在吸入了他方才吹入的迷香之后,这点毫无疑问。   黑衣人嘴角勾起一丝只有自己知道的得意微笑,手起刀落,只待鲜血喷涌,便可大功告成。   然而奇怪的是,就在刀离枕头不到半尺的时候,身子却倏地一麻,整个人像是陡然变成了提线木偶般,丝毫也动不得了。   他看着面前床上依旧呼吸绵长的少年,简直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正当他冷汗都要掉下来的时候,一个听起来心情不错的笑声在他后脑勺响起,同时灯光大亮,恍若白昼。   李永贵终于看清了面前的一切。   床上的确躺了个人,然而这人根本不是王怜花,而是那个昔日街上穷小子,郓哥。   而房内还站着两个人,都正一瞬不瞬的瞧着他。   一个唇红齿白,眉目俊美;一个脸色惨白,额头上和他一样冒着浓密的冷汗。   很不幸的是,两个人他都认识。那个俊美少年,自然是王怜花。而那个看起来比他都害怕的中年人,竟是他的哥哥,客栈的李掌柜。   李永贵这下不仅冷汗涔涔而下,连腿都开始忍不住哆嗦了。   “李大掌柜,在下觉得李二掌柜此刻的动作,真是堪称完美,妥妥一个杀人越货的标准姿势,你说呢?”   听着王怜花愉快的语调,李永福简直像是听到了来自地狱的声音,额头上冷汗更盛,连牙齿也不禁咯吱咯吱的凌乱起来。   李永贵总算发现,他的哥哥此刻和他所处的处境也差不了多少,也仿佛被什么怪力给控制住了一般,不过比他还惨。看起来他不仅动不了,也说不出话。   此刻他看王怜花的眼神简直就像是看鬼一样,如若不是动也动不了,他恨不得立刻跪下去求他饶命。   王怜花目光在兄弟二人身上走了一圈,然后叹了口气,对李永福道:“我自认对你不薄,却为何联手兄弟要玩这套黑吃黑的把戏?”   李永福纵然有满腔的话,也是说不出来,王怜花故作忧伤,又对李永贵道:“想必你哥哥也是有口难言,你呢?你可有话要对我说?”   “王……王公子……”李永贵好半天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颤声道,“此事却与兄长毫无关系……全是小人的错……我此次输了太多给王公子,所以才想……才想……”   王怜花叹气道:“如若我知道你也有输,来找我,把你的还你便是,你却为何一定非要杀了我,把我的财产全部都变成你的呢?”   “小人……是小人贪心不足……”   王怜花又叹了一声,“自古人便是贪心不足,我不怪你……”   然而,他虽说着不怪他,却又拿出一根明晃晃的银针,一针扎进了进去,李永贵便噗通一声跪倒,身子全然不受自己控制。   “我虽能理解你,却还是无法相信你马上将要说的求饶的话,毕竟,你的确让我真的有些生气……”王怜花笑着缓声说着,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精巧的盒子来。盒子里放了几颗不同颜色的药丸,他用他极秀美的手,用极优雅的姿势,慢慢的拿出一颗粉色的药丸出来,然后左手用力掐住了李永贵的下颌,让他不由自主的张开嘴,便把那粉色的药丸塞进他的嘴里,然后才道:“吃了它,接下来无论你再说什么,我都可原谅你。”   他虽这么说着,李永贵已毫无机会反抗他说的话,只因那药丸入口即溶,此刻在他口里,已不容抗拒的融化了开来。   “王公子……这药……这药……”   王怜花看他简直要昏过去的表情,不由笑道:“此药口感不错,也不是立刻毙命的□□,你这么害怕做什么?不过,若说起这药的好处,总还是有一些的。吃了这药的人,须得我的解药方可续命,如若解药未能及时送到,才会浑身如同针扎般难受,撕心裂肺痛上七天七夜之后方才得以解脱,最终七窍流血而死。怎样?不管怎么说,这药还是比此刻便要毙命的□□鹤顶红之流要强得多了?”   他说这话时,根本不像是在说一种要人性命的□□,反而就像在闲话谁家的点心做得比较好吃,谁家的竹叶青比较爽口一般。   李永贵睁大眼睛,惊恐万分的盯着王怜花,身子只是不住的颤抖,却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王怜花不再看他,然后微笑着转过身,拔掉李永福身上一根银针,才笑道:“多有得罪了,李大掌柜。只因李二掌柜是你亲弟弟,我若不出此下策,只怕你会情难自禁发出声音来,反倒让我为难。”   李永福这才发觉自己终于可以说话了,喉头咯咯两声,总算气顺了,能发出声了,才嘶声开口道:“王公子无论做什么,他都得受着,我无话可说。”   王怜花摇摇头,然后笑道:“可你就不好奇为何我猜准了令弟今夜便要行事?”   李永福当然不知,所以诚实的摇了摇头。   王怜花道:“我回来时,恰好看到令弟在楼下喝闷酒,言语之间,颇为失意。而你,在楼上正好知道我此刻只想好好睡上一觉,银票也都放在房内,并且很快就要离开阳谷。当你下楼之后,我正好看到令弟拉住你在问些什么,还看了我赏给你的那些银票。当时一看令弟那神情,我若是还不明白,那便是傻子了。”   他的这番推断,李永福自然无话可说,只好道:“我只当他随便问几句,谁知竟真的起了这种歹心……”   王怜花叹道:“我本对你十分信任,才托付你去办这些事。然则你并不是江湖中人,并没有为人保密的天分。再则,你从不赌博,自然也不懂赌徒的贪欲。但你的确不该如此信任令弟,要知一个不好好继承祖业甘心开酒馆,偏想要靠偏门捞钱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贪念的。不巧我曾去过令弟的赌坊,也看到过庄家在赌具上所做的那些手脚,是以不得不对令弟多防备着些,还望二位掌柜恕罪。”   他说这话姿态,语气,仿佛不是李永贵和李永福做错了,而是仿佛自己做错了一般。可偏就这故作谦逊的姿态,却比威胁刑讯更让人觉得可怖。   李永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无奈道:“公子无论如何处置我兄弟二人,我等都毫无怨言,原是我们对不起公子在先。”   王怜花笑道:“我若是真想送你们进牢房,或者,想要你们的命,便不会只有我们三人知道此事了。碰巧我是个会念旧情的人,就算看在李大掌柜的面子上,我也会饶了李二掌柜的。”   李永福缓缓睁开眼睛,目光呆滞的看着王怜花:“可是……他刚刚吃的这药,岂不是……”   王怜花道:“他是吃了这药,虽说是天下除了我之外,无人可解,可我会把每月一粒的缓解之药放在你的手里,届时你按时给令弟服用,便万无一失了,不是么?”   王怜花说完这句话,已又从那小盒子里拿了一颗粉红色的药,如法炮制,塞到李永福的嘴里,才继续道:“这颗药送给李大掌柜,不是在下信不过李大掌柜,而是你们兄弟如此亲近,总要一人一颗方公平。”   李永福简直是哭笑不得。此刻他总算明白王怜花这一番折腾到底是何用意了。他的确不想要他们兄弟的命,却想要他兄弟二人一生都要忠心耿耿的为他卖命!除非他愿意放开他们,否则,这一生,他们都别无选择。   然后他又眼睁睁的看着王怜花接着又从盒子里拿出几颗黑色的药丸来,交给李永福:“这里有六颗,你们一人三颗,每月初一服用一颗,便可如正常人一般无异。如若晚服了,身体就会开始痛,也会提醒你们开始服药的。不过你们放心,这药除了会让你们撕心裂肺之外,并无其他坏处,生儿育女也不妨事的。当然,你们也不必就此感谢我,毕竟,我对我的朋友,总比敌人要友善很多的。”   他既已这样说,李永福便不能不感谢他的“友善”,好不容易挤出一丝笑来,“永贵,快谢过王公子不杀之恩!”   李永贵是个比他哥哥要灵活百倍的人物,此刻也早已明白现状,忙举手宣誓道:“小人等感谢王公子不杀之恩!我们兄弟二人生是王公子的人,死便是王公子的鬼!这一生,单凭公子差遣,我兄弟肝脑涂地,也要答谢王公子的大恩大德!”   王怜花嘴角总算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来。他微微叹了口气,走到李永贵面前,伸手迅速一拔,便拔掉了他身上两根细长的银针。   李永贵瞬间如同解脱一般,瘫软在了地上。微微动了动手指,发现终于是能动了。   王怜花转身也把李永福身上的银针给除了。   二人立刻并排乖乖的跪在了王怜花的脚边,然后听见王怜花清润的嗓音缓缓说着,“二位本不必如此客气。李二掌柜,你无非是赌输了赌局,才心生邪念,倒也是人之常情。你那一份银子,我自会还给你。除了那一份,我还会给你们更多白花花的银子供二位支用,只盼在二位掌柜的用心经营之下,这阳谷的地界能多一些我王家字号的产业,管他什么赌坊客栈还是青楼棺材铺,只要是能赚钱的营生,咱们都分他一杯羹,不知二位掌柜意下如何?”    ☆、蛰伏   其实这世上贪心不足的,何止男人?是否有时候女人对容貌的欲望,比男人对金钱权势的欲望还要执着?   王怜花的第二位不请自来的客人,是潘柳儿。也就是如今的“潘金莲”。   只见她比之当初唯唯诺诺的少女相比,已多了几分稳重与风韵,眉眼面容涂着胭脂水粉,容颜显得愈发妖娆艳丽。看来她对自己如今这副面孔,还是相当珍视的。   然而她提出的要求,却让王怜花觉得有些意思。   “奴家只是想要过来问问公子,何时可为奴家施这换脸之术?”   王怜花侧卧在舒适的软塌上,手里把玩着一把透着幽蓝之光的箭筒,眼神似笑非笑,懒洋洋瞧着她:“为何突然这样急?莫是……见了什么倾心之人?”   似是这句话一下击中了潘柳儿的心思,她神色一怔,脸色瞬间煞白,身子不自觉的颤了两下,只不住喃喃道:“不……不是……”   王怜花眯眼笑道:“武大本不是你愿意委身之人,但武二你更不该肖想。他行走江湖,手段毒辣,对兄长又极为敬重,就算是你长了天仙似的样貌,他也只会把你当做嫂子来敬重。若是你刻意勾引之事做的明显了,他直接把你当做□□结果了性命也未可知。对这样不近女色的汉子,你如此痴心一片,却又是何苦?”   潘柳儿听完不禁大惊失色。   她想不通他明明看起来一直在这客栈里,却为什么像个鬼一样什么都知道?   就连她心里这一点点的心思他都能洞察的如此清楚?   他莫非真是鬼神不成?否则他怎会好像对这世上发生的所有事,就没有不知道的?   惊愕之余,她为求恕罪忙不迭跌足跪下,诚惶诚恐告罪道:“是……是奴婢的错……只是,公子……公子何以……”   王怜花冷笑道:“我若什么都不知道,还怎样当你的主人?!当日我劝你老老实实,不料这才几日,你便见异思迁,还直接到此处来寻我,该当如何处置?”   潘柳儿两行眼泪在惊恐中蓦然决堤,忙俯首叩头泣道:“实是奴婢的错,公子无论怎样责罚,奴婢都绝无怨言……”   她方才还娇滴滴的自称奴家,如今已改口自称奴婢,王怜花也是轻声叹道:“好姑娘,你若乖乖听话,我怎会怪你?我早先说过,这面具三个月之内绝无问题。三个月之后,我自会教你法子让它恢复如初,你此刻却着的什么急?自去吧,时候久了,免得让人怀疑。”   “是,公子……”潘柳儿再次叩首,颤抖着身子起身,套上黑色的斗篷。   刚要告辞,王怜花突又开口问道:“那个武松,既已搬去和你们同住,你且好好盯住他,看他平日里都来去些什么地方,做些什么,几时出,几时归,每隔三日,便直接来此处找李大掌柜便是,勿要再直接面见我。”   潘柳儿心内一惊,不知他如此盯住武松是何用意。目光悄悄撇过室内桌面上散落的那些奇怪什物,那些银针短箭匕首,无一不透着寒冷瘆人的幽蓝之色,看的更是心惊肉跳,自然只好压住心底的疑惑,忙垂首称“是”,而后弯着身子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她只是一个弱女子,苦命的女孩子。既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那就只能乖乖的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只怕只有那样,她才能活的长久些。关于这点,直到此刻,她总算彻底认命。   只是她若知道,以王公子昔日的个性定不会如此轻易放过一个任何不听话的下人,那她此刻应该感到的就不该是惊恐,而是幸运了。   ===============   昔日洛阳公子自然一直有再去洛阳故地重整旗鼓的打算,也一直瞧不起阳谷这弹丸之地,然则世事难料,这小小的阳谷县却阴错阳差竟成了他重生发迹之地,也有了让他觉得有趣之人,便略一思索,便有了暂留下来的打算。   李永福很快就把一栋大宅给整理出来。眼下这宅子的主人,不管王怜花住是不住,都已是他的产业,因此搬过来居住,也是方寸之间的事。   这宅子的主人祖上原是本县知名的大户,曾在京城官居三品。最后一个落魄子孙也是本县少有的秀才。怎奈秀才不务正业,吃空了家产,本想在这场赌局中博个好运,岂料连房子都被典当了出去。   书香世家的宅院比之暴发商贾宅院,虽不够富丽堂皇,总是多了些精致与风雅。几进几出的院子几乎让人能想到当年盛况之时文人骚客武文斗墨的热闹场景。   第一进,为茶厅,楹联手迹颇有功底,尽显主人心怀天下,胸中沟壑。   第二进,为正厅,虽后世败家,但仍留有部分书画,可想见鼎盛时期这宅子也不乏名家手迹,想来愈发觉得可惜。   厅后乃是一精美雨门头,双凤穿云的砖雕极为精美。   再往后,便是一栋二层数开间住宅堂楼,名唤怡安堂,宽敞大气,风水极佳。   住宅堂楼后侧翼,又有一幽静跨院,一层极雅致的二层阁楼树立其间,命之“读书楼”。   这三个字极其质朴,毫无雕琢,却深得王公子欢心。整座宅院皆因家道中落而呈腐朽破败之气,偏就这读书楼窗明几净,采光极好,许是这秀才后人唯一为自己和祖上的读书人尊严保留的最后一块净土。读书楼地处幽静,紧贴后花园,确是个静心之所。   遥想少年居所,亦有一座类似阁楼,承载他诸多少年时光,偶尔午夜梦回,依然能梦到母亲的严厉面容,以及阁楼中的那些足以让江湖人为之疯狂的诸多武林不传之秘。少时,母亲为他成才,管教十分之严厉。他总羡慕远处街面上嬉戏的少年,心中总觉不满,但又忌惮母亲的惩戒,只好默默的承受下来这些痛苦。而多年后回想起来,那竟也是记忆深处最难忘的关于家的回忆。——人岂非总是这样自相矛盾?   因着这样的情怀,王怜花当下便给这个读书楼命了个极为好听的名字,如梦阁。   ——如梦,如梦,如幻似梦,此生来得诡异,却也只能听之任之,便也只能以此名来聊以□□了。至于这是否暗合了母亲之名,王公子则并不愿多想。   读书楼侧,白墙青瓦,假山怪石,溪水潺潺,鱼池廊亭,乃是个极秀美的后花园。溪水之中,几株和此间落魄家门极为相称的破败荷叶毫无生气盘亘其间,虽是苍凉,却也几乎能想到来年春暖花开之时,若能打理之后恢复生机,将会是个怎样的怡人景象。   老实说,就算是刻意去买,在这小小阳谷县,也难得碰到如此令人满意的宅院,再被客栈掌柜李永福用专业眼光整修,配以崭新家具精心重整过后的宅院,另配上几个还算标致听话的丫头小厮,倒是十分合王公子的意。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这道理王公子十分明白,是以这宅院他既然安顿下来,便一时三刻不想搬家。一则要看着阳谷的产业有所斩获,二则他也需要找个精心之所,好好的修身养性,运气调理七经八脉。   当初因时间紧迫,那工匠送来的几个机关虽能用,却并非尽善尽美,可改进之处颇多,须得王公子亲自动手。再则,若要善用这些机关,相配的暗器也须得慢慢研磨,自然淬毒制毒之事也不可马虎。   不懂下毒者,皆以为□□都是要人命的东西,却不知道□□和一般药材一样,也有阴阳寒热之分,高手对决之时,这□□并非能轻松下中,须得徐徐图之,讲究阴错阳差,寒热冲撞,在其体内扰乱其气,方为最最上乘的用毒之法。   王公子深知,此生比起上辈子,他更得把除武功之外的其他技能用的出神入化方能自保无虞。昔年他所学颇杂,故在内功修为上略逊沈浪一筹,但除沈浪之外,江湖青年才俊中还有谁能在武功上与他相提并论?但这辈子,他却不知何时方能恢复如初。——自幼便日夜研习才得的二十几年内功修为岂是可以短时间内速成的?尽管有少林上乘不传之内功心法在胸,但若想短时间内突飞猛进,也是难事。此生他可不想铤而走险用些邪门心法,毕竟如今这身体毫无根基,若是不小心再伤了自身,当真是雪上加霜、得不偿失了。   正因有这等自知之明,王怜花在内力修为上便更得精益求精,潜心钻研。否则逢此乱世,难保朝不保夕,更何谈逍遥此生。   于是,安居之后便是乐业,王公子自此便开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闭关清修生涯,直到阳谷第一场大雪骤降,他都没再出这如梦阁半步。 作者有话要说:  金莲是要搞事情啊!!! ☆、摄魂   火。   漫天的大火。   熊熊的火光几乎照亮了半边天。   木头燃烧的焦灼气息,混着风雪交加的湿寒之气,这个深夜,实在有些冰火两重天的意味。   素来安静的院子一下子因为这一把火而变得混乱不堪。   所有的下人,不管是管家小厮,还是婢女厨娘,都慌乱的接着水努力的往怡安堂东侧的主卧奔走救火。   只有一个人十分沉静,似乎这大火完全与他无关一般。   而所有人偏偏又都知道,这大火明明与他的关系最大。   只见他静静的负手而立,站在如梦阁前,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笑来。   他的目光甚至都不在冲天的火光上。   红红的火光映在他俊美的面容之上,让这张脸在深夜里,泛出些异样的光彩,让人一见便难以忘怀。   武松便是众多见过他一眼就忘不掉的那些人中的一个。   阳谷不是东京汴梁,这样的小县城人手有限,若城内有大火情出没,军士们都得随时待命充作防隅,一起带着硕大的木桶与软管前来一道灭火。   武松进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派浮躁浊世之中孑然独立的那个人。   那个在景阳冈见过的,有些古怪的清俊少年。   比起景阳冈上之时的疲于赶路之态,此刻的他只着一袭绯衣白裘,目光带笑,面若海棠,更是让人过目不忘,忍不住让人想要低头看看自己的粗衣布衫,难免有些云泥之别之感。   见武松也来了,王怜花看起来微微有些意外,旋即便又对他微微一笑,极为礼貌的拱手,声音温润如玉,道:“辛苦武都头深夜走这一趟。”   武松看着这漫天的火光,又见他神色淡然,毫无紧张之意,不禁道:“可有其他财物受损,有否伤亡?”   王怜花叹道:“万幸无人伤亡,财物皆身外之事,都是小事。”   武松又问道:“听说是有人蓄意纵火……嫌犯已被王公子擒住?”   王怜花苦笑道:“正是。那人已被在下关在读书楼,单凭都头领走审问。”   武松看着越来越凶猛的火势,可惜道:“既然嫌犯已被捉住,便不急于这一时拿人,救火要紧。”   说着,便吩咐随行的兵士一起先行救火。许是见丫鬟婆子们手脚太慢,心急之下,他竟毫不迟疑的自己也亲自上阵,举着水桶冲进火场。   王怜花看着这一切,突然想起一个人。   前世的一个人。   这是后来听熊猫儿讲给他听的。初时有些想笑,后来,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了。   说是那日他假冒沈浪掳了朱七七,后被沈浪等人找到,反倒让自己成了阶下囚。当他侥幸逃脱之后,因心存报复,便也是一把大火放出,这样在雪夜里,任凭那冲天火光烧光了整个院子。   他当然知道这火肯定烧不死沈浪等人,只是以解心头之气罢了,但据说,当时沈浪竟为了救被困在火中的他的下人而完全不顾自身安危,重回火场,几经生死。也正是因了此事,才让众人被他的侠义之气降服,个个佩服不已。   当熊猫儿得意洋洋的提起沈浪这段旧事,王怜花初时确实想笑,笑他迂腐,笑他傻。但后来笑不出来,却是因为这把火,竟是他亲手放的。他放火之时,确实没想到自己手下的性命能否保住。——那时的他,除了在乎自己的性命之外,还在乎过谁的呢?   而沈浪却能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用自己的命去换一条素昧平生,且前一刻还在为虎作伥的下人性命,这岂是简单的沽名钓誉可解释的通的?   生死之间,一瞬而已。一瞬之间的举止,便是最容易相信这是发自本心的。   相仿的场景,竟让他遥想许多旧事,王怜花的嘴角渐渐笑不出来了。   他转身缓步走向如梦阁。——也许他该感谢他自己最近用功刻苦,从未回过主卧,吃住都在如梦阁内。   如梦阁正厅的地上,倒着一个人。一个衣衫褴褛的瘦弱男人。   他倒在冰冷的地面上,面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不住的从额头上滚落,看起来极为痛苦,然而他看向王怜花的眼神,却是极端怨毒的,恨不得拼尽全力跳起来要像他索命一般。   王怜花缓缓蹲下身子,微笑着看了他半晌,而后伸手迅速的拔去了他后脑勺上一根银针。   男人痉挛版抽搐了一下,整个身子瞬间松懈了下来,如一滩烂泥一般平瘫在冰冷的地面,似是全身的力气已被抽去,简直是连爬都爬不动一分一毫。   只是那怨毒的目光却一直一瞬不瞬的瞪着王怜花,似是要把这仇恨带到坟墓里去。   王怜花叹了一声,轻声道:“你可知道我这辈子,最喜欢的是什么?”   不等男人说话,他便接着笑了笑,道:“我最喜欢的,便是别人这样看着我。越是恨我,越是对我无可奈何,我就越心情好得要命。”   他笑的实在太过轻松愉快,地上的男人怨毒的目光陡然变得惊恐,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简直就不是个正常人。   王怜花接着又问道:“你又可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的是什么?”   男人当然不知道,他现在不仅目光惊恐无比,连身体都已做出了反应,似乎竭尽全力的很想往前爬动。哪怕只有一步,他都觉得自己能好受一些。   然而,他根本已经动也不动了。   只听对面的玉面少年又自顾自的说道:“我最讨厌的,便是不能愿赌服输的赌徒。任何一个合格的赌徒,都得明白一个道理,愿赌服输。你却不记恨自己嗜赌,反倒怨恨赢了你的人,是何道理?你虽可悲,却不可怜。如今你纵火行凶,牢饭已是吃定,不知你如今还有什么话说?”   男人当然无话可说。如果他知道赢了他家祖宅的是这样一个简直不像人的人,他就算是再怨恨,别人再如何挑唆,也绝不敢主动送上门来送死。   的确,愿赌本该服输,他说的一点都没错。   家门出了他这样的逆子,也的确是家门不幸。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话说?   他简直连活着都不配。   他这样的人,就该像个野狗一样,臭死在阴沟里,神不知鬼不觉。   如若被抓到牢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辱没了门楣,岂非比死更可怕?   身为阳谷曾经首屈一指书本网的后生,用这样的方式再次让祖先蒙羞,受尽世人指点一生,岂非才是最深最重的罪孽?   他的身子颤抖的愈发厉害,原本怨愤瞪着王怜花的眼睛突然出现了一丝奇异的色彩。   他觉得自己仿佛渐渐的被这位少年晶亮乌黑的眸子,以一种无法抗拒的神奇力量快速的吸进了一个愈沉愈深的深渊。   那深渊深不见底,有些可怕,却又让人忍不住有些好奇。   渐渐的,好奇占了上风,仿佛他就一定得进去看一看方能满足。   他已不知道从何时起,这少年乌黑清澈灵动的眸子开始变得碧绿,幽深,又似乎闪着火焰。   他甚至开始痴迷于这个火焰,整个灵魂都仿佛被这火焰燃烧,控制,不能自已。   渐渐的,他开始感受不到痛苦。   最后,他的嘴角竟诡异的透出一丝笑容来。   一丝纯粹的,孩子气的,发自内心的愉快笑容。   这完全不该是任何一个赌徒该有的笑容。   是的,这是读书楼。   这里,是他从牙牙学语起便呆的最多的地方。   作为家族唯一的男丁,他被整个家族寄以厚望。   在这里,他两岁多便学会了背诵《三字经》,《千字文》,三岁多便开始学会认字,写字,读书。   在这里,他跟着父亲研习经典,准备科考,年纪轻轻便得了秀才,满门欢喜。   祖父慈爱的笑容,父亲不怒自威却十分关心的表情,母亲曾以他为傲的赞许……   是的,这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他真想永远都留在这个地方,永不离开。   那碧绿色眸子的主人似乎已经完全清楚他的所求所想,于是,他开始成全他了。那眸子里的火焰不断跳动,仿佛在用十分空灵的声音,诉说着让他最无法抗拒的一些话——   “去吧。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做了,你就永远快乐,没有痛苦。做了,你就永远都能和家人在一起,永不分离。没有生死离别,没有盛极而衰,没有后悔,没有贪念”   “做了,便能成全你自己……成全整个家族声誉……”   “去吧……”   秀才眼中渐渐的开始燃起两簇红色的火苗,他的心越来越愉快,越来越兴奋,眼神越来越狂热。   他目中的红,和对面少年眸中越来越诡异的深蓝,简直形成了一种既骇人又奇妙的和谐。   “你可知道我此生最得意的事是什么吗?”   少年看起来似乎并未开口,可这声音却仿佛响彻耳畔,如此真实。   可若说真实,却又如此空灵,仿佛来自远山深谷的回声一般。虚虚实实,极度飘渺,却又十分真切。   男人眸光倏地一缩,只听那声音又继续似远似近的说道——   “我平生最得意的,便是所有想要阴谋取我性命的人,无论男女,都无一生还!”   “我要他们不仅得死,最好还得死在我的面前,就像你现在这样,死得毫无尊严!” 作者有话要说:  居然没榜单,爱与哀愁。。。。嗷~ ☆、灭口   “住手!”   武松刚跨步进入如梦阁,便眼睁睁看着原本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突然发疯一样的扑向对面正在静静看着他的王怜花。   他的手非常之快,以全然不可思议的速度,一把拔出王怜花腰间别着的匕首!   王怜花似是吓傻了,猛地一下跌坐在地上,竟再没了更多的躲闪,只瞪着眼睛惊恐的看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武松骇的忍不住再次失声惊呼:“住手!”   说话的同时,他已经冲到了王怜花身后,一把将他拎起来护到身后,再伸手想要夺那人手里的凶器之时,却赫然发现,那柄匕首真正的目标,却并非王怜花,而是他自己。   他已经深深的把那柄匕首□□了自己的胸口。   好大的一片血,渐渐染红了地面,在这样的深夜,显得格外阴森可怖。   而诡异的是,此人的脸上,此时却露出一丝奇异的平和的满足的微笑。   武松看的有些糊涂,转身再去看王怜花,只见他仿佛真的吓傻了,仍旧呆呆的坐在冰冷的地上,面色煞白。   武松下意识看了下自己的手,突然觉得有些抱歉。方才他用力过猛,直接将他拎起来扔到身后,怕是吓到这个文弱书生。不过,他也觉得这书生未免太文弱了些,从方才手上的分量来看,他简直比个女人还要轻,简直不像个男人该有的体格。   清了清两声喉咙,武松才朗声开口问道:“此人便是那纵火之人?”   王怜花木然点了点头,看起来依然惊魂未定。   武松觉得他有些可怜,便道:“你先上楼,此人已死,我喊兵士过来带去县衙。”   王怜花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似是有些见不得血的模样,整个人轻飘飘的转身,扶着楼梯方才缓缓上了楼。   武松看了眼他的背影,不禁想起当日景阳冈初遇时他兴奋又晶亮的眸子,不由得叹口气。——果真是这次是吓得狠了些。毕竟他还是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富家少年。   只是他未看到,就在转身的一瞬,这少年的眸子里便全然没了恐惧之色,反而是他正在怀念的那种兴奋和激动,使得一双眸子愈发晶亮,如同天上最亮的一颗星。   方才是他重生后第一次使用摄魂之术。失去深厚内力掌控,他原本也不知能成几分,但见方才那人毫无差池的举动,显然是百分百的成功,这让他如何不兴奋难抑?   他兴奋之余,又忍不住悄悄看了眼已死在地上的男人。这是他重生之后第一次动手杀人,多多少少总有些特别的情感,所以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   的确,每个图谋想要他王怜花性命的人,都不仅得死,还得在死前享受够生不如死的滋味。   关于如何让一个人死的最痛苦这件事,本就没有人能比王公子更在行。   他从不吝啬多花点时间去为他的敌人们量身订制各自最适合他们的死法。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大的痛苦。承受着自己最大的痛苦而死亡,无疑是最残酷无情的索命方式。   关于这一点,王公子从不辜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一向喜欢公平。   也许,他总被人冠以“魔头”的称谓,也大多因为如此。   魔头之所以为魔头,大侠之所以为大侠,无非只是让自己和别人舒服的标准不同而已。   他最不擅长的,便是饶恕与宽容。   如果武松武都头今夜不凑巧赶来,也许这人会死的更慢一些,他也还能从他的嘴里得到更多想知道的信息。   “死”这件事,当然是越慢,越痛苦。   而比慢死更痛苦的,当然是接受王公子亲自出手的刑讯逼问。   所以,这秀才真该感谢这个武都头,让自己死的如此之快,快到至死,脸上还能笑得如此平和,也少受了那许多销魂苦楚。   ================   武松处理完楼下尸首之后方才上楼去见王怜花。   此时的王怜花看起来神色已缓和不少,正坐在书桌后面拿着一本书随意的翻着,但明眼人都看得出,看书只是一个表象,实在只为掩饰看书人的内心不安。   武松甚是怜悯的暗叹口气,走向他道:“火已扑灭,人也已带走。夜已深,王公子也先早些歇息吧。”   王怜花缓缓抬头看他,语调萧然:“若非我平日只在这读书楼里生活起居,只怕现在早已葬身火海。”   武松笑了笑道:“王公子吉人天相,自然万事都可逢凶化吉。”   王怜花苦笑道:“这倒也是,每次若非武都头,焉有在下命在?若说吉人天相,也是全托武都头的福,武都头才是在下的贵人。”   武松不由失笑,知道他提起的是上次景阳冈上的事,顿了顿,才道:“这纵火之人,可是和你有什么结怨?”   王怜花叹口气道:“这里便是他家祖宅,许是心里气不过被别人买去罢了。”   武松正了正色,“既是他家祖宅,为何又会到了你的手里?”   王怜花道:“我一个多月前从开永福客栈的李掌柜手里买了这宅子安家,当时并不知这宅子原来是谁家的。直到今晚,我盘问那人之时,方知原由。这人先前沉迷赌坊,把家产输光了不止,还赔上了这宅子给赌坊。李掌柜的弟弟便是这开赌坊的李二掌柜。李二掌柜得了这宅子,便托付李掌柜把这房子出手换钱。我先前一直在李大掌柜客栈里暂住,在阳谷并未置业。后得李掌柜引荐,方才见到这宅子。当时觉得不错,便买下了,谁料却买了个如此祸端。”   武松听后也不免唏嘘,叹道:“经此之后,只怕要花些大钱好好整修一番了。”   王怜花勉强笑笑,道:“破财消灾,也非坏事。只盼否极泰来,整修之后能改改风水,也不失为好事一桩。”   武松点点头,这才仔细端详起这读书楼二楼。   二楼不比一楼空旷沉寂,反而装修的颇为雅致,舒适。上等的红木家具,精致的雕工,足显主人的审美情趣。书架上满满当当的书籍,让整个房间都有一股难以名状的让人敬畏的书香。书桌上笔墨纸砚整整齐齐,但一样望去无一寻常凡品,可见主人之品位格调。   外侧靠窗,有一精巧卧榻,卧榻之上,一壶四杯,都是上等的器具,灯光之下几近透明,隐隐透出些珠玉高贵之气。   往西侧,一内室门帘半垂,隐约可见乃是主人睡房,可见他整日起居生活都在这里,所言不虚。   武松自小习枪弄棒,自认是个粗人,也没和文雅之人交过朋友。第一次见着这样雅致的书房,不觉有些格格不入,于是抬手抱拳告辞道:“既如此,武松该问的已问完,这便先告辞,王公子早些歇息。”   王怜花却微笑道:“上次在景阳冈,因阁下是打虎英雄而风光无限,在下只好先行离开,到如今都还未好好谢谢阁下的救命之恩。此次再见,未曾想阁下已是本县都头,又帮我了解了此案,于公于私,都得好好与武都头喝上两杯。在下与武都头也算是故人,何况武都头又是在下两次逢凶化吉的贵人。若是不嫌弃,三日之后,在下将在李大掌柜客栈设一晚宴,还请武都头一定赏光驾临。”   武松行走江湖有个原则,便是该喝的酒,定要尽兴,而不该喝的酒,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肯碰一碰的。   正如交友。   挚友便可过命,其余全是外人。   王怜花这场酒,自然便是外人的酒,他当然不会喝。   王怜花见他目光坚定,坚决推辞,也不多说什么,便起身亲自送他下了楼。   见武松背影消失在深夜中,王怜花眨了眨晶亮的眼,嘴角渐渐露出一丝阴狠之色。   武松有他的原则,王公子当然也有他的原则。   他想要谁死,谁当然就必得死,晚半刻都不行。   那人既纵火得罪了王公子,又获悉了他有着非常之手段,当然是非死不可。   只是武松的突然出现,却让王怜花不得不在逼问出更多有用消息之前先用这种能摘清自己的手段杀了他,免得落个滥用私刑的把柄,被这位阳谷县有史以来最刚正不阿的都头给抓个正着。   王怜花一直想要知道,这人到底是受何人指使才来纵火。   就在刚刚,他有多了新的一条疑问:到底是何人又及时通知了武松前来拿人?此人是否算准了他不仅会严审纵火者,更会最终杀了他,所以才让人通知了武松今夜有人纵火,且嫌犯已在他的手里,让他深夜紧急赶来把人带走以自保?   这人定是了解武松是极难买通且难对付的一个人,在他眼皮子底下,王怜花暂时还不敢太随意。   若是此人真有意要保纵火人的性命,定然还有后招,让王怜花不得不深想。   毕竟,他的这笔钱,是靠武松打赌才赚来的。不论如何,他在武松面前,都多少有些心虚,何况先前在景阳冈,武松已对他有所怀疑。   若是让性情暴戾的武都头知道自己是靠了他作为赌注而发的家,这梁子算是真结上了,毕竟,在武松面前,他实在有些难以解释自己是为何知道他一定会打死老虎这件事的。   所以,此事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先破了那人的步调,再慢慢调查这幕后主使之人。   昔日王怜花可怕,不光是因为他武功超群,智谋过人,更在于他治下严谨威严,十几岁少年时已颇有少主之风,纵使手下强手如云,依然能一言九鼎,无人敢违抗。正因如此,他也方能在武林上掀起如此大的惊涛骇浪,实力遍布十三省,险些就一统江湖,号令天下了。   如今的王怜花自然更胜当年。   眼下虽说虎落平阳,白手起家,但治下严谨这一点却绝不含糊,是以,此人为何能顺利混进这院子,又如何接近了主宅,乃至纵火行凶,都依然是他好奇之事。   如今活口已死,尸首又被武松抬走,无从仔细搜查,那就只能先从手下一个个审起。若无人指使,又无内应,这个马上就要冻死街头的乞丐,是绝不能如此轻松的便在王公子眼皮子底下行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圣诞快乐呀。。。么么哒~~ ☆、审问   李永福火速赶了过来,此刻已跪在王怜花面前足足一炷香的时间了。   王怜花正在笃悠悠的翘着腿,优雅的翻着手里的书。他一点也不急。   只是李永福简直快要急死了。他不知道到底为什么李永贵这时偏偏不在家,又偏偏一时半会儿找不到。   整个阳谷县知道那场赌局幕后是王怜花的除了郓哥,便只有李氏兄弟。   这人若不是郓哥,那便只有李氏兄弟了。   李永福一直安分守己,而这李永贵,却不是第一次想要害王公子性命了,他自然变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而偏偏今夜,李永贵居然不在家,直到此刻也无人回报他的行踪,这让李永福急的后背都已汗湿。如若天亮再找不到李永贵,只怕他这条命是真的不想要了。   火已彻底熄灭,整个院子弥漫着木材烧焦的味道。那是股让人觉得苍凉的死气沉沉的味道。   李永福膝盖已痛的发麻,但是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忍下去,否则他的老母亲将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命运。   但王怜花,却显然已不想等下去了。   他缓缓站起身,合上书,懒洋洋的对站在身边的恽哥道:“我累了,先去歇息。李永贵既然找不到,那就永远别让他回来了。”   李永福身子一软,颤声扑倒王怜花脚边,哀求道:“公子饶命!永贵惜命,他绝不敢与公子作对的,这点小的全家性命担保!”   王怜花俯首冷冷瞧着他,淡淡道:“哦?你这是提醒我应该要杀你全家吗?”   李永福浑身一颤,猛烈的摇头:“不……不是……”   王怜花冷笑道:“妄图害我性命,李永贵并不是第一次想这么做。此刻他畏罪潜逃,还有什么话说!”   说完,一脚狠狠踢开李永福,示意郓哥把人拉下去,不要妨碍他睡觉。   李永福已完全绝望。他知道,王怜花的耐心已到了极限。不管对错,他都要杀了李永贵泄愤。眼下,李永贵亲自帮他张罗的那一批亡命之徒,将成为他自己的最终归宿!   与虎谋皮,何其可笑!   李永福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恭恭敬敬的告了退,竭力的稳住身子,一步步的往楼梯口走去。   此刻他不敢保证李永贵是否真的与此事无关,王怜花的怀疑的确有他的道理。既然事已至此,他能做的,只有好好的保住他自己的性命,免得一家老小都死于非命。   然而,就在他刚迈下了第一阶楼梯,一双绝望的眼睛突然充满了希望。   只见李永贵被两个黑衣汉子给架着,俨然已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但好歹人是找到了。   李永福全然忘记了膝盖的疼痛,立刻惊喜大呼道:“公子,公子,永贵找到了!”   ===========   王怜花当然有办法让醉猫醒来。当李永贵终于迷迷糊糊搞清楚原委时,也是吓得一身冷汗,噗通一声便跪在了王怜花面前,不住的磕头认罪。   能在鬼门关前见鬼了一条命,任谁都会后怕的难以言表。   王怜花的脸色显然并不好看。他一双原本时常带着讥诮笑意的眸子此刻冷的可怕。   李永贵不敢抬头看,只能垂头等候发落。   王怜花凝眸审视着李永贵,一言不发。   李永贵一直以来无非就是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酒色之徒,但这种人也有他的好处,便是能做许多老实人李永福做不了的事。这就是他的价值所在。   更重要的一点是,李永贵又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一个贪财好色又贪生怕死的人,对于他的主人来说,简直是不仅好用,而且放心。   这次,他当然明白李永贵绝不会是主谋之人。一则他没有如此缜密的心思,二则他也没有如此做的动机。   他的生死一直在他王怜花的控制之下。怨愤想是有的,但比起选择死亡,如今耀武扬威的活着当然是更好的选择。如今他已是城内数家赌档的掌柜,手里还控制着阳谷县内那些小成气候的泼皮混混们,几乎已是阳谷一霸,他当然不会放弃这样的日子不过,反而来和自己的主人叫板。   若是他杀了自己主人,他便得不到解药,便也不能独活,他自然不会做这种傻事。   就算他合谋别人杀了自己,也得想办法擒住他,让他交出解药,让他们兄弟后半生无虞。   然而,李永贵也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事发之时还在青楼醉生梦死,毫不知情。   所以,很肯定,这个幕后之人,非但不是李永贵,甚至和李永贵一分钱的亲密关系都没有,他甚至都不知道李永贵已被王怜花用药物控制住的秘密。   但是,要说此人和李永贵一点关系都没有,王怜花也是不信的。   如今知道王怜花便是那场赌局幕后掌控之人者,除了李永福,乔郓哥,便是李永贵。   二者其中,最可能会泄露这个秘密的,便是整日声色犬马的李永贵。一个人狐朋狗友太多,又喜欢沉溺酒缸的人,难免嘴巴不严。   是以,此次,他定要给他些惩罚,方能让他长点记性。   只见王怜花终于冷笑着缓缓起身,一步步走向李永贵,而后拿出一柄小小的柳叶一般的刀片,左手掐住他的下巴,也不知他的手有了什么魔法,李永贵竟感到自己的嘴巴不由自主的张开,然后一动不动,只能眼睁睁看着把柳叶一般的刀片凉森森的压在自己的舌头上。   李永贵吓得浑身僵硬,却丝毫不敢动,只听王怜花阴森森冷笑道:“我在阳谷并无旧愁新恨,就算此人纵火无人指使,也无内应,但他又是如何得知我便是依仗赌局赢了他祖产之人?这个秘密,若非是你泄露,便是李大掌柜了?”   他的语气听起来如此轻巧,而说出话却仿佛来自地狱的恶鬼。   李永贵毫无反抗之力,李永福赶紧扑倒在地求饶,“公子饶命!公子饶命!”   王怜花冷冷的斜睨他:“饶命?是饶他的命,还是饶你的命?”   李永福伏地叩头道:“小的绝没有出卖公子……”   “那所以,这口舌不严的,便是你这兄弟了?”王怜花冷笑了声,刀片更深的压在李永贵的舌头上,懒声道,“你既管不住这舌头,不如留下来让本公子为你保管可好,李二掌柜?”   李永贵吓得几乎要昏厥过去,但此刻叫又叫不出,喊又喊不出,只能转过眼珠无声的祈求李永福,希望他能救下自己。   李永福只好继续为他求情。   王怜花听得耳朵实在长茧,无奈道:“我只是要他这惹事的舌头,又没要他的命,你瞎喊什么?”   李永福道:“公子不要他的性命,已是公子宽容,我们兄弟十分感恩戴德,只是……只是公子可否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将功抵过……”   “将功抵过?就凭他?”王怜花冷哼一声,刀片则更深的□□李永贵的喉头,冷笑道,“只怕他没这本事!”   李永福伏地泣道:“小的原为永贵担保,日后他必不敢再犯错!只因老母亲马上过六十大寿,小的实在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老母亲伤心啊……”   “……”王怜花听到这里,虽是手上依旧不动,眉头却是不着痕迹的动了一动。   “求求公子……求公子大人有大量,就先记下他这一次!比起一个哑巴,您留一个正常的走狗总要强得多!”   “哦?”王怜花笑了笑,似乎是有些被他说动了,顿了一顿,居然点点头,“这倒是。会说话的狗总比不会说话的狗叫的要响些。今日我且留他这舌头一次,他日若再犯,便是新罪旧罪一起算了。”   李永福见他总算抽回了刀片,心知总算是过了一关,才心里松了一口气,“小的兄弟知道!永贵,还不快谢过公子?”   李永贵噩梦初醒,浑身一瘫,眼睛一翻,顿时晕了过去。   李永福赶紧扶起昏倒的李永贵,颤声对王怜花道:“公子大恩大德,我们兄弟感念在心。这院子已不便住人,公子如不嫌弃,可先移驾永福客栈。待小的们为公子整修完毕,再请公子回府。”   王怜花点点头,摆手让所有人退下。   谁知,等了半晌,唯有李永福依旧一动未动。   王怜花蹙眉道:“怎么,你还有话要说?”   李永福此时只能硬着头皮强撑说道:“小的有句话实在憋的难受,明知不该讲,却还是非要讲出来不可。”   王怜花道:“要讲便讲,吞吞吐吐的什么劲!”   李永福垂首低声道:“小的只是想问,这肇事者,为何不能是乔郓哥,或是武大家的潘氏?为何公子从一开始,便偏偏只认定了我们兄弟二人?”   王怜花失笑道:“到了此刻,你却是连孩子妇孺都要拿来混淆视听了么?”   李永福颤声抬头道:“公子莫小瞧了这女人和孩子!我兄弟二人有家有业,犯不着与这种乞丐同流合污!何况我二人性命已然在公子手里,哪里会再轻举妄动?小人以为,公子就算怀疑,也要公平点才好,莫要被女人和孩子的表面无害而蒙了眼睛!”   王怜花面色一顿,目光一沉,陡然沉默。   他自然从未怀疑过女人和孩子的能量。   当日他手下那些白云牧女是女人,有时却比武功上乘的男子还要有用。   当日他的姐姐白飞飞也是女人,却几乎要了包括沈浪和他在内的所有人的性命。   他的母亲自然也是女人,却能经营出如此大的基业,在江湖掀起那么多无端腥风血雨。   的确,女人和孩子看似柔弱,而柔弱的外表,往往会成为他们最有力的武器,让人防不胜防。   这种心计本是他所擅长的,只是如今他却因着这二人的弱小和无害,确实没有起过怀疑。   这的确是他犯的一个大错。   他虽明白李永福此举也许是混淆视听,也许是自顾冤枉,胡乱猜测以洗脱嫌疑,更或者只是引起内部的互相猜忌浑水摸鱼,但他提醒的这一点,却是没错的。   李永福见王怜花沉默,于是多了些胆色,便又壮着胆子接着说道:“那郓哥本是街上随意讨生活的泼皮,靠着一张伶牙俐齿度日,平日里嘴里没什么真话。如今仰仗公子,才过上了人模狗样的日子。不是小的瞧不起他,只是从未读过圣贤书之人,哪里懂什么知恩图报,仁义廉耻?越是这样的人,往往越贪心不足,若是他想谋害公子,也未可知。”   他边说着话,便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王怜花的神色。见他神色不动,才接着说道:“再说那潘氏。小的虽不知道她和公子有何渊源,但瞧得出此人不甚安守妇人本分,必不会长久按公子吩咐与那武大郎安稳度日。女子若是心思有二,便是十匹马也牵不回来。若只因公子不许,她才委曲求全,那公子便是她最大的障碍!为了一己私欲,这女人只怕选择铤而走险,也在情理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勤劳的小蜜蜂,啦啦啦啦。。。 ☆、救美   走出门的那一刻,天色已渐亮,暴雪初停,北风却依然呼啸,寒风刺骨。   积雪之中,李永福扶着李永贵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两个街口才突然停了脚步,猛地放开了手里原本用力扶着的李永贵,任他跌坐在雪地上,目光阴冷。   李永贵知道若不是自己兄长,此刻已然没命,便坐在地方仰头讨好讪笑道:“大哥,别气了,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李永福冷冷道:“你还敢说下次?若非我知你常去那青楼,总算及时把你寻回,你可知你今日若是再差那么一分一毫,你便已经去见了阎罗王了么?”   李永贵自知有错,继续赔笑道:“大哥,我错了,以后真不敢了……”   李永福冷笑道:“你又可知为了你这个不成器,我今日跪了那煞星多久么?他是怎样心狠手辣的人,你又不是没见过。昨夜那纵火之人,据说被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就突然发了疯,居然夺了他的兵器抹脖子自杀了!”   李永贵一愣,“什么?自杀的?”   李永福点头,低声道:“是,只是被他盯着那样看了一会儿,就突然疯了!死的十分干脆,而且十分邪门!据说死的时候脸上还是笑着的!”   李永贵不禁打了个冷战,仿佛此刻才感受到北风刺骨的寒冷。   从头冷到脚的彻骨寒冷。   “我早与你说过,既然要臣服,想要命的话,你就要谨言慎行!”李永福恨铁不成钢的低声呵斥道,“我早说过,他有些邪门,你偏不信。如今你再想想,他这人可曾简单过?普天之下,能当着武都头的面轻轻松松要了人命、还无需承担滥用私刑之名的人,还有几个?”   李永贵愣愣的点点头,后知后觉的恐惧从心底瞬间传至四肢百骸。   不错。同样是杀人,他能用如此诡异的手段做到,怎么听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当初没有杀了你我,那是你我对他有用。如今,你要想活命,便得自己时刻警惕,让自己对他有用。一旦哪日你再有丝毫闪失,休怪我不再管你!”   李永福顿了顿,又继续低声道:“他这人处处透着古怪,闹不清是何来历。我早就与你说过,他看似文文静静,与旁人无异,可你看他行事手段,看他的淬着剧毒的阴毒暗器,再看看他用在咱们身上的法子,哪一样是正常人?你已吃过大亏,难道还不知道收敛吗?你当你有几颗脑袋可以这样懒散的?”   李永贵当然不敢再嬉皮笑脸。   固然,他此刻后怕的厉害,也知道自己日后应该怎么做才能保命。   “方才我已为你立下军令状,三日之内必能查出这乞丐这一个月来见过什么人,住在何处,受了何人指使……只是我这心里实在没谱……如今人也已经死了,也不知该从何处查起……”   李永贵却不慌不忙,难得正经道:“大哥,今日我能留下一条命,全是仰仗大哥,所以,后面的事,大哥不必担心,小弟自有办法交差。”   李永福看他一脸镇定,皱眉道:“莫非你真的向人透露过什么?”   李永贵叹口气道:“我朋友众多,喝醉时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或许也是有的。我虽不能保证是谁干的,但左右不会少了那几个人其中一个。大哥只管放心,这是关乎我身家性命的大事,这几日我哪怕是不眠不休,也要查个水落石出的!”   “如此,便好。”李永福再次深深叹口气,伸手拉起李永贵,苦口婆心劝道:“你如今不比以前。以前你自立门户,想干什么我都不管你。但如今你是仰人鼻息过活,做事总该有些分寸。母亲年岁已大,你还是让我们省些心吧!”   李永贵微微点头。沉默半晌,突然压低了声音道:“大哥说的没错,只是,眼下仰人鼻息的,除了我,不是还有大哥你吗?想我兄弟二人原是多么逍遥自在,如今处处都要受制于人,我心里实在不甘!”   李永福忙四处看了看,然后低声呵斥道:“你不甘又能怎样!”   李永贵也小心的四处看了看,而后贴在李永福的耳朵上低声道:“先前咱们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他的势力皆在我二人手里,天下只知有你我,哪里有人知道有他?若是咱们悄悄把他干掉,这阳谷黑白两道,不是就全部都在咱们兄弟二人手里了?”   李永福眸光一凛,只是那微弱的光芒转瞬即逝。这道理他岂会不懂?只是他不敢罢了。   这人深不可测,似人似妖,如果一击不中,死的便是他们。而且,就算是侥幸成功,又能如何?他若是死活不肯交出解药,死的依然还是他们。   这便是他嫉妒郓哥和潘金莲的地方。至少他们还有掌握自己性命的自由。   只要王怜花一日不死,以他的本领,便有东山再起的一天。若是轮到那一日,照他的手段,可就不光是他二人性命,就算被人灭了全家,也尤未可知。这代价未免太大了。   只是一个眼神,李永贵便知兄长心中所想。的确,若非代价太大,吉凶难料,谁不想搏上一搏。   和王怜花对抗,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便不能轻举妄动,这道理,他自然得懂。   他们需要的,便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是,如何才能把握住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才是最需要费尽心机的。   ========   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犯人已畏罪自杀,这案子实在结束的毫无悬念。   纵火犯尸体已按律处理,只是他身上插着的那把刀,却实在精美的不像话。   武松自然认识这把刀,正是当初在景阳冈时王怜花扔给自己的那把。   当日半夜三更,又出了命案,着实也没心情仔细端详这把刀,如今放在手里自己把玩,竟也有些爱不释手。   钢,自然是好钢,说起削铁如泥也毫不为过,但更难得是,这刀柄设计之精巧,就和王怜花那人一样,无一处不讲究。   这样的好刀,当然不能随意扔了。武松叹了口气,起身带上毡笠儿,披上挡风大氅,起身准备离了县衙回家。   又是一场大风雪黑压压的压下来,北风呼啸,天地混为一团。武松最近实在无心情欣赏什么雪景,只因不管是哪个男人,碰到最近这样闹心的事,都会觉得心烦。   只要一想到那件烦心事,他便不由自主的蹙紧了眉头,暗叹一口气,自顾自的裹紧了衣服,迎着风雪继续走去。   原本以为兄弟重逢,长嫂如母,一家人总算可以团聚,也应了那妇人和哥哥的要求,每日在家中夜宿,白日来县衙当值。怎奈也不知是自己多想,还是那妇人故意为之,每每眉眼之间总是有些风情之意,让他浑身不自在。   有心想搬回县衙居住,却怎奈怎么都开不了这个口。想及当初,不由得有些后悔。若是未曾应了哥哥要求,也不会有如今这一出。每日哥哥早出晚归,那妇人在家无所事事,也无人说话,难免生出些事端。   遥想当初初见时,那妇人打扮颇为精简本分,如今每日里穿着艳色衣衫,描眉画眼,关起门来,总让武松十分不自在。叔嫂之间,本该有些分寸才是,如今这妇人处处伺候的周到,每日酒肉置办着,又对他嘘寒问暖知冷知热的无微不至,反倒让武松觉得这多少越了些叔嫂本分。   但若就此提醒哥哥,也未免失礼。年轻女子多爱打扮,也非罪过。思来想去,武松还是觉得无论是自己多想,还是那妇人心怀不轨,他都该主动避嫌才对,是以这几日才每日磨蹭到夜晚时分才起身回家,避免与那妇人单独相对而坐。   风雪愈来愈紧,路上半个行人也无,一路萧索。武松逆风而行,凛冽的狂风混着雪水刀割一样的扑向面颊,让人简直睁不开眼睛。   武松眯着眼睛透过密集的风雪竭力看着路,脚步却异常坚定,头脑也愈发清醒,听力也就显得格外灵敏。   寂静的长街,哪怕一点点的动静,他都不会轻易错过。只是他有些好奇,自从他成了这阳谷县的都头之后,摄于他打虎英雄的名号,阳谷县的治安比从前好了不止数倍,如今华灯初上便当街行凶者,确实也是活腻了。   武松眸光一凛,寒光迸射。健壮的四肢瞬间从放松到紧绷,原本高大的身材顿时敏捷如猎豹,迅速的靠近那传出异响的小巷子。   小巷子内昏暗,女子的呼救声已清晰可闻,看似几个泼皮正在调戏欺负一个弱女子。   武松大喝一声:“住手!”   众泼皮猛地停了手,转头一看,看是打虎的武都头正威风凛凛的站在巷口,为首的大喊了声:“是打虎的武松!快走!”   说完,众人顿时如鸟兽散,只留下一个衣衫凌乱的女子哭哭啼啼的蹲在墙角站不起身。   武松快步走过去,伸手扶起这女子,借着主街上微弱的灯光看去,只见这女子生的倒是十分娇俏,穿着料子也不甚差,不像是贫苦人家的女儿,心中更是疑惑,道:“姑娘怎的此刻孤身一人出门在外?”   女子掩面啜泣道:“奴家春桃奉命和府中姐妹一起为我家公子往客栈送些东西,岂料路遇歹人,她们均已逃脱,可惜奴家扭伤了脚,只得被拖到这巷子里被人轻薄了……”   武松看她左脚似是确实扭伤了,直不起来身,便道:“你家公子住在哪家客栈?我送姑娘去便是。”   “那就多谢武都头了……”春桃低头道谢,也是武松这两个字给了她莫大的信任,此刻也顾不得什么男女有别,便伸手迎着武松,要他横抱自己起来。   武松看她脚实在站不起来,风雪又忒大,略一踌躇,便索性不顾那么许多,打横抱起春桃,便往永福客栈走去。   此地离永福客栈并不算远,只有一个街口。   武松刚踏进永福客栈的大门,便被喝酒的众人齐齐看过来。他此时方觉大庭广众之下着实不妥,忙赶紧放下了春桃,道:“你家公子既然住在此处,便可让人通传,着人带你上去便是,在下先行告辞!”   武松话音刚落,只听楼上有人朗声说道:“春桃你好大的面子,竟让武都头亲自护送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都好大一章,我被自己感动啦。。。。 ☆、宿醉   这语调十分好听,听过一次便足以让人过耳不忘,何况武松已听过不止一次。   抬头望去,只见一白裘公子正翩翩而立,站在二楼栏杆处,正笑意盈盈的看着楼下二人。   武松这才想起,这春桃的衣服,确实和那晚在王怜花家中看到的丫鬟穿着很相似。只是外面加了一件挡风的大氅,他便有些没分辨出来。   暗道一声太巧,但既然遇上了,便只好招呼道:“原来是王公子家的丫鬟。只是眼下风雪甚大,天色已晚,为何要让姑娘来回跑腿?岂不危险?”   王怜花无奈道:“宅内正在整修,小厮们皆在家里帮工,姑娘们跟王某在这客栈落脚,本该是怜香惜玉之举,怎奈街面竟如此不太平,只是结伴回家取点小东西便遭此不测,实在意外。在下正得到消息想要出门搭救春桃,未料春桃竟是如此命好,竟能遇到武都头亲自护送。春桃,你还不请武都头快快上楼,好好答谢一番?”   “是,武都头,请——”春桃因为脚扭伤,此刻下了地,却也一直扶着武松的手臂,哪怕微微一动,便是疼的泫然欲泣,甚是楚楚可怜。   武松不敢随便挪动胳膊,但见王怜花并不派人下楼来接,摆明了就是要让他带春桃上去。加上此刻大堂众目睽睽之下,武松既不能弃春桃而走,也不能太过亲近,这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无奈之下,只好单手扶着她的手臂,一步一步小心的往楼上走去。   王怜花在楼上雅间内已备好一席好酒菜,一切都正正好的温度,房内一派热气腾腾。   春桃此刻脸已羞红如那春日最早开放的一朵桃花,简直不敢抬头去看武松。   武松把她安放在一张椅子上,方才暗自松了口气,冲王怜花拱手道:“王公子,人已送到,在下告辞。”   王怜花却冲春桃笑道:“武都头救了你,还亲自送你回来,你还不赶紧给武都头斟酒道谢?”   春桃连忙倒了酒双手恭敬的递到武松面前,赧然咬唇道:“奴家多谢武都头救命之恩。”   武松无法,只好喝下。   岂料春桃又紧接着倒了杯:“春桃再谢那日府中走水武都头及时赶到,奋力扑救,还秉公处置了那纵火之人……”   武松再无法,只好再喝下。   王怜花却是调笑道:“春桃你岂非早就注意到了武都头,否则怎会连那夜的事也一道谢了?”   春桃更是羞得抬不起头来,纤细的手指羞涩的绞着衣角,怯怯的再也说不出话来。   王怜花哈哈大笑,武松确实窘迫至极,起身从腰中掏出那柄匕首,递给王怜花道:“这本是王公子的兵刃,现下已结案,便还给王公子。贵府损失惨重,公子只能屈居客栈,武松也深表遗憾。”   王怜花接过匕首,笑道:“既说起此事,在下本就要好好感谢武都头的。择日不如撞日,都头请入席。”   武松正想继续推辞,春桃又抬头瞟了他一眼,柔声道:“武都头向来不受人吃请,这是县内都知道的事。但是眼下并非吃请,而是公子和春桃都要感谢都头大恩,都头若是再拒绝,岂不是太伤我……我们的心了么?都头这是瞧不起我们还是怎的?”   此话一出,武松便是再拒绝也不得了,只好落座。   春桃坐在他的左侧,王怜花坐在他的右侧。   酒是美酒,菜是好菜,可是武松却食不甘味,一万个不自在。   无他,只是他只要看到王怜花这样衣冠楚楚又端庄做作的贵公子,心里就觉得格格不入,极难融洽。何况,身边除了王怜花,还有个目光灼灼的妙龄少女一直盯着自己看,仿佛要把他看穿了一般。   武松这辈子都没在这样的暖阁温香女色中饮过酒,越到后面越是如坐针毡。   既然这顿酒左右只是应酬,加之原本心情就不佳,那自然酒菜均不是它该有的滋味了。   只是,对方实在盛情难却,而这春桃似乎酒量还相当之好,甚至好像比王怜花这个大男人还要好,以至于仿佛王怜花都没喝多少,反倒是春桃口齿伶俐的一直不停劝酒,对饮。   武松自认酒量一直无人能敌,原是看轻了春桃,所以喝酒喝得又猛又快,到后面竟觉得头晕脑胀,有些吃不消了。   心中暗叫不妙,刚想要踉跄站起,却脚下一软,眼前一晃,身子便不受控制般的软软倒了下去……   宿醉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武松并不陌生。头疼、脑胀、记忆模糊诸如此类,在所难免。   只是这样像这个早上这样可怕的宿醉,却是他从未遭遇的,所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怒。   愤怒难当。   在武松的字典,对陷害过他的人便从不曾有“怜香惜玉”这四字,所以,怒从心上起,自然就恶向胆边生。他大掌一伸,便死死挟住枕边春桃的脖子,硬生生让她从清晨的美梦中,直直拖进性命不保的可怕地狱。   春桃瞬间便喘不过气来。在武松的蛮力之下,她根本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然而,武松并没有直接让她就死的打算。他的手劲只在那方寸之间,让她呼吸的艰难,又离死偏偏又差了半步。   春桃一张春花般美丽的脸此刻再没有丝毫风情,全然都是愕然与惊恐。她已喊叫不出,只有两行清泪能说出她的恐惧。   “说!为何陷害于我!”武松怒目圆睁,厉声呵斥。   春桃哪里说出话来,只是不断摇头,无声乞求他能饶过她一命。   武松蹙了蹙眉头,再努力回想昨夜酒桌上发生的一切。让他甚感奇怪的是,他行走江湖多年,酒中是否加了什么不该加的东西,他应该是能分辨得出的,只是这次却为何马失前蹄?还是遇到了下毒高手?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是酒菜有问题。他醉的那么快,事后又睡得那样沉,一定有原由。   只是王怜花为何要害他?他害他到底要图什么?   是要用一个女人来坏他英雄好汉的名节,从而坐下挟制他的理由?武松更是觉得若是真有人这么想,那就更可笑了。此举坏的明明是姑娘名节,又与他武松何干?就算真有什么,酒后之事,又岂能作数?   他一无财物,二不沽名钓誉,只是来去自由的一个大男人,素来与王怜花又无恩怨,他此举到底何意?   武松怎么都想不通。既然想不通,那便只好问出来。总有人会告诉他答案。   他的手终于缓缓的松开,只是盯着春桃的眸子愈发凌厉,愈发阴狠。   “说!若不老实,休怪武松不客气!”   春桃身子瞬间瘫软在床上,大口艰难的喘着气,惊魂未定。她连喘了好几下,面色才渐渐从煞白有了些血色,身子却开始由僵硬到不住的战栗起来。   冬日的清晨实在太冷,她□□的皮肤在清晨的空气里实在挨不住,却又不敢用被子裹住自己,只能僵在原地不住的颤抖,看着实在可怜。   武松又一蹙眉,伸手扯过她的一件衣服,覆盖住她雪白的身子,才又追问道:“快说!”   春桃眼泪又开始簌簌的掉落下来,低声泣道:“武都头……这阳谷县,谁是很不要命了,敢陷害武都头……又有哪位姑娘,敢不要自己的……自己的贞洁……用这样的方式来……来陷害武都头……”   “……”关于这点,武松确实也无话可说,所以,他说不出来什么,只能听春桃继续说。   “都头如今这样说,是要陷春桃于何地……春桃再不要脸面,也不至于这样硬贴上来,失身之后却还被都头嫌弃……春桃实在不知春桃陷害了武都头什么……若是都头嫌弃春桃,春桃这便以死以示清白!”   “……”春桃说的如此可怜,却又似乎字字在理,武松除了愈发羞愤,却依然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他正蹙眉思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岂料春桃竟说到做到,裹了衣服下床,光着两条腿竟作势要一头朝柱子撞去。   武松岂能再惹出一条人命,伸手连忙把人拦住,裹紧了她扔进被子,自己则起身穿衣,闷声道:“既是酒后失德,还望姑娘恕武松冒犯之罪。既然已铸成大错,武松只能怪自己贪杯,自然无话可说。今日武松将差人送些银子来,弥补姑娘。”   春桃颤声道:“武都头这是何意?当春桃是青楼女子不成了?”   武松淡声道:“昨夜之事,疑点甚多,我须得找你家公子问个明白。你家公子既不顾你的清白,将你委身于我,那你有什么委屈找你家公子便是,武松担待不起。”   “你……”春桃全然没想到武松竟会说出如此狠心的话来,痛心嘶声喊道:“岂是我家公子不顾奴的清白!而是都头大醉,奴家服侍都头,乃是做丫鬟的分内事!岂料都头……都头酒后竟……也罢,怪就怪春桃感念都头救命大恩,一时糊涂顺从了都头,但这绝非都头轻贱春桃的理由!都头若真如此无情,春桃也无话可说,自不会让都头负什么责任,一切皆是春桃命贱,不懂自重!只是都头若用金银来轻贱春桃,却是羞辱了春桃的一家满门!”   武松正要开门的身子蓦然僵住。此番言语让他始料未及。若是他真的酒后强迫了这女子,他如此再这般说辞,岂非无耻之极?   这么说,她并非王怜花用财色挟制自己的棋子?而是真的是自己酒后乱性,此刻又对这女子始乱终弃?   但昨夜到底有否真的如这女子所说,也尤未可知。他记忆中一团模糊,一丝一毫也想不起来。   武松心头实在一团乱麻。但,多说无益。此刻他急需找到王怜花一问究竟,想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错,竟让自己这久经江湖之人却在不起眼的阴沟里翻了船。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忙忘了,不好意思。。。。嘿嘿。。。 ☆、命案   武松开门下楼,找了小二,问王怜花住在哪间房,小二却笑答王公子一早便已出门,许是回家监工去了。   武松咬咬牙,只好又问道:“敢问小哥,昨夜我与王公子喝的酒,可是你店内的直接送上去的?可曾假别人之手?”   小二笑道:“自然是小的店里的,只是这酒却与一般人喝的酒有所不同。”   武松眸光一亮:“有何不同?”   小二道:“此酒乃是掌柜的从百里外的官用酒窖里特意重金托人选来的上等御酒,百年陈酿,故而酒香异常,纯度也非同一般。一般人若是喝平常的一坛才醉,喝这酒,十杯也就醉了。且这酒后劲颇大,王公子虽喜好此酒,但平日也不敢喝超过十杯。都头昨日喝了那么许多,又喝得如此快,此时便能醒转,已是酒量非同寻常,小的着实佩服!”   ……   武松已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走出这永福客栈回到县衙的。   他这一生自诩好汉,如今却贪杯误事唐突了一个可怜的弱女子,此事到底该如何收场?他心头实在一团乱麻。   晌午刚过,便有一士兵通报,说是一位王公子派人来请,让他务必要去一趟府上。   武松原本料想应是王怜花为自己婢女出头,想看自己难堪,岂料一走进如梦阁,便被眼前的情景给怔住了。   如梦阁正厅内,正横躺着一个人,此人白布披身,俨然是个尸体。   再看旁边众位丫鬟家丁,皆容色哀戚,神色肃穆。   武松心中倏然一动,不敢多想,便道:“你家公子身在何处?”   他话声刚落,楼上便走下来一人。一袭白衣,同样神色肃穆。只见他微一挥手,楼下众人便谦恭退去。举手投足之间,威严尽显,居高临下,仿似带着不可抗拒的震慑之力。   武松眯了眯眼睛,再一次觉得自己仿佛过去曾经小看了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   屋内只剩下王怜花与武松两人,还有面前的一具尸体。   王怜花终于开口道:“武都头想不想知道死者是谁?”   武松不语。从他一进门,他便已看出这发髻是一女子,这身材与春桃一般无二,只是,他不敢想象,早上还好好的一个人,如今却已变成了冷冰冰的一具女尸。   王怜花不等他回答,缓步走到尸体面前,伸手揭开了女尸面上的白布,赫然可不正是春桃?   这张脸看似十分平和,只是额头上的伤口清晰可见。   武松呼吸一窒,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只听王怜花缓缓道:“早上春桃迟迟不见,我派人去寻,才在昨夜为武都头安排的房内找到了她。只是,见到她时,她已经撞柱身亡。死前留下血书,说是自己心甘情愿寻死,与武都头无关。在下想着她死前既提到武都头,此事必然与都头有所关联,再者,阳谷县内有死于非命者,本该也得请都头来过目一下,是以才派人请都头前来,还请都头见谅。”   武松无话可说。从昨夜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仿佛一场噩梦,让他宁愿自己从不曾选择出门。   但,事实却在眼前。活生生一条人命,就这么因他的几句话,而消失了。   若是计,王怜花何至于为了他害死了一条人命?他对王怜花又能有什么好处?   此事既然不通,那唯一的解释,便是春桃所说俱是事实,而自己的恶言恶语,确实也真的伤害了她,所以她事后才会想不开,自行寻了短见。   武松长叹一声,黯然道:“春桃皆因武松而死,武松自会去衙门抵命。”   王怜花肃然道:“春桃遗言已说明,此事与都头无关,只是她自寻短见之举,都头抵个什么命?”   顿了顿,他又叹道:“女孩子家总是容易为些小事想不开,都头不必介怀。只是此事既然与都头有些关联,在下是要请都头过府与春桃告别的,否则只怕春桃死不瞑目。”   武松嘎声道:“是我害死了春桃姑娘……”   早上若他能说话委婉一些,考虑下身为女孩子的感受,是否结局会有所不同?如此枉送了一条人命,他又如何再自诩什么好汉?   “春桃可有什么家人?”武松突然转向王怜花,问道。   王怜花摇摇头道:“她本是流落在外的可怜人,是大灾之年从外地逃难来的。逃到阳谷地界,被她爹卖给了这家做丫鬟。后我买了这宅子,也便顺理成章继续留在这里。她家中只剩老爹一人,据说已返回故土,重建家园,所以眼下她在阳谷已无亲人,都头想要照顾她的家人,也是不必要的了。”   武松沉默半晌,又低声道,“那她可有什么遗愿?”   王怜花重重叹口气:“少女怀春,情郎便是心中最大执念。她既委身于都头,那都头便是她心中所愿。她遗书之中只说此事与都头无关,让我不要寻都头探问究竟。但我到底是她的主人,必会好好发送她。如今都头最后一面也已见到,往事已矣,都头不必介怀便是。”   王怜花说的当然轻巧,武松却听出了他言外之意。   他是春桃的主人,口口声声说是此事就此为止,但言语之中到处都是责怪武松始乱终弃的失德之举。只是碍于武松是本县都头的面子,不敢指责罢了。否则,他若真不在意,以春桃一个卖身丫鬟的身份,直接埋了也是了,不必刻意请自己独自前来,一句句的加深自己对她的愧疚。   现在,王怜花既设了隆重的灵堂给春桃,亲自为她发送,便是把她当做自家人的意思。武松既伤了他的自家人,此事便可大可小。有钱能使鬼推磨,以王怜花的财力,他若真拿着这把柄到知县相公那里一说,焉有他都头之位可做?   说来说去,问责大于送丧,私情大于公事。此人这样做,想必后续不会善罢甘休。但不管如何,春桃到底是因他而死,此事终究是他铸成的大错。   武松剑眉紧蹙,面色凝重,沉思了良久,最后终于道:“说到底,是武松对不起春桃,也是对不起王公子。日后若有武松帮得上忙的,王公子但说无妨,但凡武松做得到的,必定不会推辞。”   王怜花却正色摇头摆手道:“都头怕是误会在下的意思了,在下此举并非有什么其他企图……也罢,此事在下说多了只怕引起更多误会,今日到此为止吧。郓哥,武都头公事繁忙,送送武都头。”   武松又看了眼王怜花,见他神色坦然,又隐隐有些不悦之意,不由怀疑自己是否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拱手道别,郓哥恭敬的把武松送出门去。   武松仔细看了这少年两眼,突然道:“你便是郓哥?”   郓哥笑嘻嘻道:“正是小的。小的在跟着我家公子之前,是平日在街上做小买卖的。后来我爹重病,无人可治,是公子神医妙手救了我爹。我无钱付公子药钱,便到公子手下当差了。”   武松奇道:“你家公子还会治病?”   一提起这个,郓哥就不由得眉眼飞扬,得意道:“那是自然!就连西门庆药铺里的大先生都我说爹没救了,结果被公子几根针就给灸好了,真是在世华佗呢!”   武松下意识回头看了看身后宅院,眸光闪烁,顿了顿,才又缓缓道:“你家公子倒是年纪轻轻却不同寻常。”   郓哥挑眉得意笑道:“那是自然!”   武松也笑了一笑,又道:“那你可知你家公子还有一门豪赌的本事?”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好少,心塞。。。 ☆、圈套   王公子自没必要为了一件小事而伤了一条人命。把一个活人扮成死人的模样本身又不难。为了让事情毫无破绽,武松所见的“春桃”这张脸,从头到尾也是假的。   清早武松床上那个女人,已早非昨夜他所救之人。武松所救的,是货真价实的王公子手下丫头翠翠,而清早赤身裸体□□的,却是另有其人。翠翠年方十六,王公子怜香惜玉,当然舍不得这美好的胴体被旁人白白看了去。   □□的姑娘是青楼特意请来做戏的,再带上王公子的面具,就算武松有心去查,也毫无线索。   此刻揭去惨白骇人的面具,下面是沉睡的另一张真真正正的脸。翠翠的脸。   ——被服了假死药的人,连气息都可以消失无踪,宛若死人。   他本无意把武松引入局中,怎奈既有人想借武松之手牵制与他,他便也只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武松此人的确耿直,但并非只对某一人不留情面,而是对任何人都不会留情面。这样的人,若是用得好,便是一件利器。   杀人的最高境界,并非亲自动手,快意恩仇,而是借刀杀人,兵不血刃。如今的他好不容易有了这可观的基业,若是因为一两个不值当的货色毁于一旦,岂非可惜?   更何况,那暗中对手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   武松其人虽是铁面无私,但却恩怨分明,讲究江湖情义。这便是他最大的弱点。只要让他先自觉愧疚于人,日后必定想尽办法还了这人情,好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如今武松自认毁了春桃清白,伤了春桃性命,那自会对自己觉得愧疚。但凡有此一条,王怜花就知道自己在武松面前,有了说话的资本。   对人性所知之深,王怜花一向十分自信。若能把握住一个人的弱点,那便已万事成功了一半。   王怜花满意于如今的每一步,也满意于武松的反应,只是当郓哥把武松的最后一句话转达给他时,他还是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又淡淡笑了笑。   郓哥不无担心,不明白为何他还能笑得如此轻松,忍不住问道:“武都头这样问想必是有人已在他耳边提及此事,公子却为何发笑?”   王怜花悠然道:“如果一件事一直被人刻意严防死守,那它便是一件秘密。称之为秘密之事,多半也是真相。但若一件事人尽皆知,街头巷尾都在传谣,那这事多半是道听途说,绝不是真的。既然有人放出风声让武都头知道此事,那便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何须隐瞒?那就大大方方的传的更开些岂不更好?我本城内新贵,钱财来历不明,城内多数人又吃过我的暗亏,多有猜测也是正常,武松那般精明,又那般自负,怎的会信这种毫无根据之事?”   郓哥恍然大悟:“哦,公子英明,确实如此。”   王怜花却反问他道:“那你是如何回他的?”   恽哥笑道:“我只装傻做不知。毕竟您是主人,我是下人,还是伺候您不算久的下人。下人不知道主人的事,本就正常。”   王怜花看着他一脸机灵,满意笑了笑,然后又道:“今日已是第三日,李永贵可来回话了?”   郓哥摇头道:“还没有。”   王怜花冲他摆摆手:“你且先出去吧。”   郓哥快步退出去。   王怜花面上的笑容渐渐阴沉了下去。   人之所以会觉得累,往往只是人心太复杂。王怜花从不是个会放心把后背留给别人之人。前世如此,今世亦然。狡诈多疑,便是世人对他的评价,他也从不反驳。   人生最难便是找到一个可以性命相托之人。前世尚且艰难,此生更是不可能。   他对人性之贪婪看的太过透彻,所以才会时常感到痛苦。   李永福的话那日给他极大的提点,也让他有些萧索苍凉之感。   春桃诈死之局,除他与郓哥之外,无人知晓。若再有半分泄密,便只能说明有心之人的确不少。   至于李永贵那日对他有所隐瞒,他当然看得出,这也是他愿意留下他那条舌头的原因。请君入瓮,往往才是最好玩的游戏。   他从没放松过对李永贵的监视。当初李永贵帮他花钱买了一批拳脚功夫不错的重型死囚作为死士,而对于这些死士的训练,却是他亲自进行的,李永贵只知其表,并不知其里。   这些人最重要的任务,除了充作王怜花暗卫之外,便是监视李家两位兄弟。他们的一举一动,见过什么人,出入过什么地方,每日都有人向他汇报。   从每日监视日志来看,李永贵确实从未和那秀才有过接触,但未必不会是与他过从甚密的其他几人所为。   当初他只猜想此次纵火行凶,怕是为了泄愤,以报当初钱财损失之仇。但如今看来,此事却并非那么简单。这幕后之人的目的,已让王公子动了杀人之心,便绝无转圜余地。   今日是李永贵应该要来交差的日子,但,显然,王怜花对他想要说的那些事并不感兴趣。   王怜花若想知道一件事的真相,有的是调查的法子,自然不会仰仗一个整日信口开河的李永贵之口。他只是好奇,李永贵的耐心和智力到底如何。他虽不指望手下都永远忠心不二,但若一个人三番两次想要他性命,那便自然留他不得。   =============   李永贵在傍晚时分匆匆赶来,却被门房拦在门外,说是家里死了个丫头,王公子也因暴风雪染了风寒,身体不适,让他改日再去永福客栈回话。   李永贵对王怜花生病之事将信将疑,但府内死了个丫头这事却是不假。人死在永福客栈,早上已传的沸沸扬扬,是以他才拖到这个时辰才敢出现,谁料竟还是吃了个闭门羹。   到了晚上,王怜花生病之事方得到确切消息。王怜花不仅病了,还病得十分沉重,城内但凡有点名气的郎中都被秘密叫过去看了,看完之后还付了封口费。虽说如此神秘,但世上便没有不透风的墙,据说他此刻已是水米不能进,只能静养,也不知道是招了哪门子邪风。   李永贵一直对王怜花十分忌惮,饶是证据确凿,依然不敢相信。只是因着王怜花是在永福客栈养病,便去找了李永福打听。   李永福对此事是亲眼所见,所以此刻亦是一筹莫展。   王怜花毕竟是人,还是个瘦弱的小公子,饶是再怎么手段毒辣,到底还是血肉之躯。人吃五谷杂粮,岂有不病之理?今日李永福亲眼见到王怜花一副病体沉重的模样,也在旁听了郎中的诊断,心里也不免犯起了嘀咕。   如若真如郎中们所说,依他看,此次他风寒袭表是假,中毒伤身是真,那倒真的有可能无药可救了。   旁人或许不知,他怎能不知道王怜花终日与那些毒物为伍?平日里没事就独自炼制丹药,萃取□□,一个不当心反噬自身,也是极大可能的。那些□□他一生都闻所未闻,若是真的反误了他自己性命,倒是真的无人可解了。   所以,他已经开始发愁如果王怜花真的不巧死了,他和李永贵身上的毒该怎么解?总不能一起陪葬吧?   当李永贵问到他时,他也便把心中猜测全盘托出。   李永贵闻言大喜,阴笑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刚说要找个机会一击而中,不想机会却这么快就来了!”   李永福却并不如此乐观,低声劝道:“此人心机深沉,又在这节骨眼上,万一有诈,我们岂不是自投罗网么?还是要谨慎行事。”   李永贵对王怜花一向惧怕,被李永福这么一说,也是心里忐忑。沉默半晌,又笑了起来,“既如此,我找别人先替咱们试上一试!”   李永福不解他此言是何意。只是再多追问,李永贵也只是卖关子不肯说,他也只好作罢,便道:“也罢,试一试也是好的,你且谨慎行事便可,不到十足把握,万不可轻易暴露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晋江后台也是没谁了,昨天费了半个多小时都登录不上,无语了。。。 ☆、勾引   天色愈发暗沉,纷纷扬扬又飘起了雪花。片刻之后,雪势越来越大,比昨日更甚,路上行人已屈指可数。   武松胸中烦闷,衙门无事,在县衙内也坐不住,便带着刀一人到街上四处走走。见此情景,胸口更为憋闷,暗叹口气,揉了揉额头,四处寻了几下武大,也没寻着。眼看着风雪渐紧,料想哥哥已收摊回家,便也放下心,转头往紫石街而去。   谁知敲开门后,却是仍旧只“潘金莲”一人在家。许是未曾想到他今日竟这么早回来,潘金莲满脸惊喜笑道:“叔叔快些进来,外头冷得很。”   武松闷头应了,进门不让潘金莲像往常一样近身殷勤伺候,自顾自的进了自己房间,脱了沾满风雪的外衣,洗了手,仰面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昨夜之事,越想越是蹊跷。他怎么都觉得自己醉的如此快,如此沉,定然是着了谙于用药之人的门道。   这人会是那看似柔弱不堪的王公子吗?   都说人不可貌相。从认识此人到现在,不知怎的,总觉得四处透着些古怪。当日在景阳冈,他看起来弱不禁风,实则胆大至极。在他与猛虎相搏之际,也未见他有惊慌失措之色,反倒安安静静的躲在暗处,坐山观虎斗。   再见之时,只见他风华绝代,笑看大火漫天。那般笑容装是装不出来的,就算他再富甲一方,也不会视家产如粪土,当中必有隐情。   可是当纵火之人在他面前挥刀自尽时,他又偏偏吓得面色发白,腿脚发软,足不能行。比起那自尽之人的鲜血,莫非当初深山野岭之中吃人的猛虎出没,都还要让他更气定神闲不成?   如今又有些风言风语传到他的耳朵里,说是这王怜花本是一个月前刚到阳谷的外乡人,就靠着他在景阳冈打虎之事做了个赌局,这才成了城中新贵。   这话别人如何揣度他管不了,只是到他这里,他却不屑一顾。纵然当时王怜花尾随他过冈,也曾事前遣派下人先行一步,但他如何能料准他武二就一定会赤手空拳打死那头猛虎?   他自己每每思及都难免后怕,常怀侥幸逃生之心,暗叹自己福大命大,蒙佛主保佑才能逃此一劫。此等吉凶难料之事,他王怜花又如何事前得知结果?再说,王怜花与他确实素昧平生,他打死老虎之前在江湖也无甚名号,说是王怜花有未卜先知通天之能,也未免实在太可笑。   所以,这等传言在武松看来,的确滑稽至极,不足为信,定是有人嫉妒甚至觊觎王怜花不明来路的家产,才编出这等谣言恶意中伤。   只是,对此谣言,他不由得又深想了一层。若真有此等谣言在先,他日若不幸转换成他与王怜花勾结做了这赌局,联手骗取钱财,也并非不可能。若真是如此,倒是他得罪人大了去了。他和哥哥在这阳谷还能不能待下去,都很难说。   是以,武松越想越烦,越想越觉得无趣。   想当年单枪匹马行走江湖的日子何等惬意自在。如今因为大哥在这阳谷,便受了这都头的差事。虽说有了正经营生安顿了下来,但日日纠缠于官场民怨人心纠葛之中,也真是无趣至极……   武松正心烦意乱之时,突听有前门上拴、后门落锁之声,但迟迟也未听得哥哥进门。   警觉之心顿起,他忙起身坐起。刚拉正了衣衫,便见门帘被潘金莲给挑起,只见她笑意吟吟,兀自端了些酒肉果品进来,放在武松房内桌子上。   武松起身正色道:“哥哥怎的还未回来?”   潘金莲笑道:“叔叔又不是不知道,你哥哥每日出去做买卖,如今酒菜都已好了,我和叔叔先喝上几杯。”   说着,自顾自的坐在桌边,笑吟吟的看着武松。   武松岿然不动,冷声道:“哥哥每日早出晚归,甚是辛苦。今日风雪甚大,还是等哥哥回来再一起来吃。”   潘金莲娇声笑道:“他每日几时回来谁有知道,若是非要等他回来,酒菜早就凉了。叔叔忙了一日,也累了,不如先吃着,回头等你哥哥回来,再热了酒菜给他吃也就是了。”   说着话,把盆内烫着的酒壶端起来,轻盈盈的给武松和自己各斟了一杯。然后起身端着酒杯走到武松身边,递到他的手里,娇声道:“叔叔,请满饮此杯。”   武松面似寒铁,但不好当面发作,只好一饮而尽,兀自走到桌边落座。   潘金莲马上又笑吟吟的斟上了一杯,笑道:“天色寒冷,叔叔再来一杯,好事成双。”   武松无奈,只好又一饮而尽。   潘金莲却又赶紧斟满了一杯,递给武松。   武松见她今日实在蹊跷,一个劲儿的劝酒,不由得让他想起了昨夜的春桃。   有了这种警觉,武松便多了个心眼,不再举杯,开始仔细观察这妇人。只见她今日梳了个少女般的髻子,一头乌发披在脑后,十分娇俏动人。衣衫也颇为艳丽,是那日他送给她的彩缎缝制而成,胸口故意领口大开,酥胸半露,甚是妖娆。加上面上刻意施了脂粉,满面□□,笑意撩人,眉眼风情更似以往,哪里有一点长嫂为母的样子?   因此便立刻起了身,硬声道:“这等风雪,哥哥还未回来,武松这就四处寻寻,嫂嫂自便。”   说完,转身拿了衣帽准备出门。   潘金莲却在他身后懒懒笑道:“叔叔这是怎么了?多日来都故意避着我这嫂嫂,难道我这当嫂嫂的,比那景阳冈上的老虎还可怕不成?”   武松懒得理他,撩开门帘自去。   潘金莲轻哼一声,端起酒杯,快步跟上,接着说道:“我听外面都说,叔叔在县前东街养着一个唱曲儿的,叔叔如今早出晚归的,昨夜又是一夜未回,莫不是真有这等事?”   武松蹙眉转身,目光隐怒:“嫂嫂休听外人胡说,武二从来不是这等人!”   潘金莲吃吃笑道:“这话是男人都会这样说,我才不信,只怕叔叔口头不似心头,心里只怕真缺个女人。”   武松怒道:“嫂嫂若不信,只管去问哥哥。我此刻要去寻哥哥,嫂嫂自重。”   潘金莲噗嗤笑道:“我去问他?他若知道这等事,也不卖炊饼了!叔叔,再饮一杯吧。”   说着,把手里端着的自己的那杯酒,俏生生的伸出手举起递到武松嘴边。   武松就算是再愚钝,也知道这妇人此刻安的是什么心,便不再留什么情面,一掌打开她的手,任那酒水泼在地上,怒道:“嫂嫂休要如此不知羞耻!”   潘金莲面色一沉,愣了一愣,而后挑起眉来,整个人竟靠了过来。   武松不再客气,伸手一推,就把她推倒在地,狠狠摔了一跤,怒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不是那种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如此不知羞耻,对自家兄弟做这种勾当,实在令武二不齿!武二眼里认得事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嫂嫂若是再恬不知耻,休怪武松无情!”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有了点水浒传的情节,不容易啊。。。。哈哈哈!大家元旦快乐,2017有钱有色有闲,群么么~ ☆、阴谋   潘金莲被他如此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蛮力推倒在地上,面上瞬间□□全无,只一脸恨意的瞪着武松。片刻后自顾自起身,拍拍身上尘土,竟笑了起来。   武松冷眼看她,却不知她又要耍什么花招。   只见她笑的愈发奇怪,眸中有种从未见过的怨毒之色,愤愤的冷冷的只瞧着武松。   那种神色饶是武松此刻正在气头上,也无法忽视。这是种极为陌生的,本不该出现在她脸上的一种仇恨,不甘,怨愤。   武松闭了闭眼睛,暗自叹了口气。这其中深意,他岂能不知?自家哥哥是何等资质,这潘金莲又是何等姿色,若非无奈,实在逼不得已,又有哪位女子愿意委身给这样的男子?   只是,此事若非心甘情愿,又岂能长久?若不是深知这门亲事门不当户不对,他又怎么会隐忍这么久而不肯劝哥哥看紧门户?   他自知哥哥有个家着实不易,就算这妇人有些不安分,只要能忍下去,便暂且忍下去。十年二十年之后,再美的颜色也会人老珠黄,他日若能有个孩儿,女人慢慢总会安分的。她要怪,只能怪自个儿命不好,得罪了主家夫人,落得这样的下场。人为刀殂,我为鱼肉,为奴为婢者,既已卖身为奴,本就该认命才是。一个人若无力改变,又不肯认命,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而徒劳无益。   只是纵有千万句责难,此刻,看着她眸中如此不甘与怨毒,也不免心有无端同情之意,只好缓声道:“天气凉,嫂嫂可先去换了衣衫,免得着了风寒。”   潘金莲冷笑一声,反而愈发撩起风姿,靠着桌边站了,单手撩着发梢,眉眼慵懒的瞧着他,柔媚道:“叔叔说的倒是端正,只怕是行的未必如此端正。谁人不知今早叔叔在永福客栈有了一桩艳事!只可惜啊,叔叔吃完了不肯认账,倒让人家好好的姑娘因为叔叔的薄情而消香玉损了,当真可惜。”   武松闻声一震,面色一红,竟一时说不出话来。此事是他的心头之耻,此刻被人当面指责,当真颜面扫地。   怪不得这妇人今日如此行径,原是自己先行为有失,让她抓到了把柄!   武松沉默半晌,才沉声开口道:“让嫂嫂笑话了。武二既行为有失,德行有亏,便不便住在此处让外人闲话了。嫂嫂请回房,武松这就收拾行装,回县衙居住。”   潘金莲怔了一怔,似是没想到他会突然做出这种决定。但见他回房真去收拾东西去了,连忙跟去道:“叔叔忙什么,回头你哥哥回来,还当是我这当嫂嫂的容不下叔叔,要赶叔叔走不成。”   武松也不理她,只动手快速收拾行囊。   潘金莲面无表情,只默默的盯着武松背影,一言不发。直到武松收拾停当,她才轻声朗音淡淡开口道:“奴家今日在家无事可做,方才饮酒多了些,若有失礼之处,还请叔叔勿怪。叔叔若执意搬走,奴家也不拦着,只是,奴家有件事想要问问叔叔,还望叔叔如实相告。”   武松闷声应道:“你且说便是。”   潘金莲语气前所未有的冷静寡淡:“敢问叔叔,今早这桩风流韵事,可与一个叫王怜花的少年公子有关?”   武松闻言一怔,回头看她,“你如何得知?”   潘金莲轻轻一笑,叹了口气,道:“我不光知道此事,还知道更多叔叔想知道的事。叔叔若有心,不妨坐下边吃边说。”   说着话,径直走到武松房内,自己斟了杯酒一饮而尽。   武松见她神色古怪,全然没了平日的矫揉造作之事,而她所说之事似乎又与他近日困惑有关,便也不得不跟过去听她到底要说什么。   潘金莲见他乖乖的跟了过来,笑着伸出手指点了点对面,娇声道:“叔叔请坐。”   武松默默坐下,只听她继续说道:“叔叔想必好奇奴家怎会知道这位王公子,对吗?”   武松并不答话。潘金莲顿了顿又笑道:“叔叔可知平日里家里的吃用花销,都是哪里来的吗?在叔叔回来之前,家里已是家徒四壁,不信你可以问你哥哥。”   这点也是武松好奇之事。此次回来,见哥哥家中似乎颇为宽裕,他给的那些银子哥哥也不肯要,只说够用。而平日里这妇人备的酒菜也丰盛,单靠哥哥卖炊饼的收入怕是远远不够的。   原道是当初卖了清河县老屋所余积蓄,此刻听潘金莲如此说,也立刻心中起了疑窦,便问道:“照你所说,这王公子与哥哥还能是旧相识不成?”   潘金莲笑了笑,道:“这个王公子人人皆道深不可测,却是与我们二人有些渊源。但他又扮作与叔叔不相识,还处处设局给叔叔,叔叔可曾想过这是为什么?”   武松剑眉拧起,目光如炬,凝视着潘金莲,“莫非你知道?”   潘金莲道:“此人颇有雄心,在阳谷县内黑白两道尽吃,是十足的县内一霸。开客栈的李大掌柜,开赌坊的李二掌柜,都是他的手下。莫说叔叔有打虎之力,就算有通天的本事,若是在阳谷与这厮为敌,怕是都双拳难敌四手,难以安稳度日。”   “这些,你又是如何知道的?”武松实在好奇,这样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到底是怎么知道外面的一切的。莫非,她也与王怜花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一想到这里,他便有些坐不住了,急声又追问道:“你想说什么,便只管说来。如此吞吞吐吐,岂不啰嗦!”   潘金莲笑道:“叔叔也忒是心急了,不妨边吃边说。”   武松哪里有心思和她绕来绕去,只是道:“你要说便说,少饶些弯弯肠子!”   潘金莲抿了抿唇,似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继续道:“此人手段毒辣,用卑劣手段控制了不少城内有头有脸之人为他办事,多是以身家性命相威胁。奴家听说今日他已把主意打到了叔叔身上,是以才想要提醒叔叔,莫要被他人利用。只是,奴家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所以才一个人喝了些闷酒,想要酒壮人胆。岂料酒力不济,在叔叔面前失了态,还望叔叔勿怪。只是若能帮了叔叔,奴家就算是再被叔叔嫌弃,也是值了。”   武松沉默良久,双目凝注,审视了潘金莲半晌,见她神色自若,并不像信口开河的模样,才开口道:“你把此事告诉我,可想得到什么好处?”   潘金莲叹口气道:“叔叔明察秋毫,奴家不敢相瞒。只因当初此人见我夫妇二人家境窘迫,便胁迫奴家与他签了个卖身契,此刻卖身契便在此人手里。只是,叔叔可知这王怜花拿这卖身契是要做什么用处吗?”   武松摇头。   潘金莲盯着武松双目朗声道:“他以此胁迫奴家,要奴家把叔叔每日行程告知与他。只要奴家好好听话,他便不会把我二人怎的。但若不遵从他的意思,奴家便要被他卖至青楼,终身为妓。奴家一届弱女子,怎可与他一争长短,是以才劝说叔叔搬到家中居住,方便日日监视叔叔行踪。只是,天长日久,奴家被叔叔英雄气概折服,才有了想要叔叔为奴家出头的打算。若有言行失当之处,还请叔叔勿怪。”   武松断没想到潘金莲会说出此番惊天言语出来,一时之间竟是惊讶得无话可说。   “此事哥哥可知道?”武松顿了片刻,问。   潘金莲摇头:“你哥哥自是不知。”   武松拧眉:“那何人可作证你说的是真的?”   潘金莲道:“叔叔自可去问李大掌柜。”   武松见她言之灼灼,不似虚言,此刻已信了七八分。再联想到此前疑惑,似是茅塞顿开了一般。既然王怜花早就一切都有图谋,那他奇奇怪怪的一切便就有了由头。   只是,他与王怜花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怎的一早便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头上?莫非他多年前便已得罪了此人而不自知?   这些疑惑,武松无暇再深想,只是对潘金莲道:“此事我已知道。只是你说与我听这些,可是要我为你拿回那卖身契?”   潘金莲冷笑道:“我对此人恨之入骨,如若他能落到叔叔手上,还请叔叔给我留个一时三刻,让我能当面以报我心头憋屈之恨。”   武松勾起唇角,轻笑道:“嫂嫂又如何确定武松一人便可制服此人?先前嫂嫂还说我若与之为敌,必是双拳难敌四手么?”   潘金莲却笑道:“双拳是难敌四手,但群狼必定斗得过猛虎。眼下王怜花重病不起,正是成事的大好时候。只要叔叔肯出手,我自有其他得力帮手借与叔叔,如此必能成事。”   武松起身拱手道:“多谢嫂嫂好意。只是武松身为都头,不想知法犯法,做这些私斗的勾当。嫂嫂运筹帷幄,不如自己想法子去拿回那卖身契也就是了。王怜花既安排嫂嫂监视于我,我只需搬回县衙便可自保。嫂嫂日后小心行事便是。”   说完,拿起衣帽竟真的又要走了。   潘金莲跺脚急道:“叔叔既自诩好汉,为何被人欺负到如此地步了,还不还手?”   武松戴上毡帽,悠然说道:“他既有心寻我麻烦,只管要他找我便是。嫂嫂与他之间有何瓜葛,我此刻并不想过问。倒是我看嫂嫂也是女中豪杰,城中大小之事,足不出户便知一二。嫂嫂既有雄心与他交易,武二自是插手不得。只要此事与我哥哥无关便好。嫂嫂如何报仇,那是嫂嫂自己的事,与武二何干!”   “你……!”潘金莲没想到武松竟是薄情寡义,对她的事如此不闻不问,不由怒道:“你简直就不是个男人!”   武松冷冷一笑,“哦?嫂嫂以为什么样的才是男人?”   潘金莲恨恨道:“你枉有一身的力气,却是个胆小如鼠之辈!你不敢惹那王怜花也就是了,何必句句嘲讽于我!我只是一个弱女子,被他如此挟制,只盼你和武大一母同胞可为我讨回公道,没想到你竟是如此缩头乌龟!”   武松哈哈大笑,神色不羁:“我武二再笨,也不至于沦为他人手中杀人的利刃。此事说到底就是与我无关,我为何要插手?!你如意算盘落空,自可从别处下手,自今日起,可不必再在我身上花费心思了,嫂、嫂!”   他最后两个字一字一顿,甚是咬牙切齿。   潘金莲岂能听不出其中之意?今日坦诚相见,日后便没有互称叔嫂的可能。她和武松,从此便是毫无瓜葛了。好一出美人计,最后倒落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溃不成军,丢盔弃甲。   只是她真的没想到看似莽汉的武松,竟不似个空有力气的匹夫一般,有头无脑。此人冷血无情,眼里除了武大,旁人死活,他都不在意。   既如此,一不做二不休,只管把武大拉入局中,看他不一怒而起,亲手杀了王怜花! 作者有话要说:  好大一章呀。。。。 ☆、挑拨   女人的心思往往很奇怪,她们心里突然而起的滔天仇恨,往往有可能只是从一件极小的不被满足的事情而起。潘柳儿的恨,若说仅仅是因为王怜花迟迟不为她做换脸之术,只怕就算王怜花亲耳听说了,也会哭笑不得。   女人对容貌的追求,往往就是这么走火入魔。   如今她顶着这样一张脸,想要收服一些男人成为裙下之臣,为她制服王怜花,也并非什么难事。   既然在武松这里折戟沉沙,并不代表日后也毫无机会。   如今王怜花已身中剧毒,危在旦夕,正是最好的时候。武松若是不肯出手,她自然是能找到其他人为她出手。毕竟,想要王怜花命的人,并不止她一人。   只是,今日她在武松处所受的屈辱,定要全盘还回来方能善罢甘休!   等武大挑着担儿回来时,见潘金莲一对哭红的双眼,甚是奇怪:“这是怎么了?你又和谁闹来着?”   潘金莲红着眼睛委屈道:“都是你不争气,叫外人来欺负我!”   武大更是觉得奇怪:“谁人敢来欺负你?”   潘金莲愤愤道:“还有能谁,还不是你那好兄弟!今日他大雪归来,我做嫂嫂的赶紧安排酒肉请他吃饭,他见前后没人,便言语调戏于我!”   武大当然知道自家兄弟为人,无奈道:“我兄弟不是这种人,从来老实的很,你别吵吵嚷嚷的,让外人听了笑话!”   潘金莲怒道:“你此时倒是要脸面了?为何不找你那好兄弟问个清楚,倒是只会冤枉我!”   武大不想与她理论,径直走到武松房内,见房内空无一人,倒是行李打包的齐齐整整,忙问道:“这是怎么了?你要赶他走吗?”   潘金莲怒骂道:“还能怎么了,还不是没脸见你了,所以要一个人走了么!我猜他定是找人来帮他搬行李去了!”   武大摇头叹气道:“做哥嫂的,留不住自家兄弟,这么大风雪,让邻居瞧到,岂不让人笑话!”   潘金莲更加气恼,指着武大的鼻子骂道:“你倒是还顾得别人怎么看你,且不看看别人怎么看我!他来调戏我就不怕别人笑话了,他要走你倒要怕别人笑话你了!你自家兄弟,你要留便留,我是再不能见到他了!你们兄弟亲得很,不如给我一封休书来,我走他留便是了!”   她一向伶牙俐齿,武大许久没见她发过这么大的脾气,哪里还敢说话?只能闷闷的走到厨房里,自己热饭来吃。   武大刚热好饭,便见武松带了一个士兵拿着条扁担过来,挑了行李便出门去。   武大忙追出来道:“二郎,你非得要搬出去住吗?”   武松闷声道:“哥哥不要多说了,我心意已决。只是□□后定要更小心些行事,休要在外与人争执,也休要借人钱财。总之,万事皆由兄弟为你做主,有事没事就到县衙找我,万不可擅作主张。”   武大只好应了,闷闷不乐的回屋去了。   屋内,只见潘金莲也是一副气呼呼的模样,武大也只能心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谁家没个上嘴唇碰下嘴唇的时候?既然如此,分开住也好,免得让他夹在中间受气。   两人无话,武大一个人去了厨房冷清清用饭。   刚打开锅盖,突听门外有敲门声。武大以为武松又折返回来,甚是欢喜。忙去开门,却见门外站的是开茶铺的王婆。   这王婆平日无事也极少登门,武大也是有些好奇,便问道:“干娘有事?”   王婆一边一脸精明的朝屋内探头探脑,一边笑嘻嘻道:“方才我看武都头这是要搬走了?”   武大心中不快,不悦道:“我兄弟衙门事情多,住在县衙方便知县老爷差使!”   王婆笑道:“正是,正是!”   说着话,眼睛便有瞟上了潘金莲道:“娘子此刻有空闲么,夜晚灯黑,老身正在缝制件棉衣,眼神不太利索,还想请娘子过去帮个小忙。”   武大见潘金莲此刻正胸中不快,便让给她个散心的地方,于是道:“你若无事,便去帮帮王干娘吧。”   潘金莲也不多说什么,起身便跟着王婆离开。   武大总算叹口气,一个人闷头坐在厨房总算吃上了一口热饭。   刚吃完一会儿,便感觉头脑昏昏沉沉的,想要睡觉。   近日他也不知怎么了,总是时不时会觉得昏沉想睡。也不作他想,便上楼倒头便睡。   =============   潘金莲遥望屋内熄了灯,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每天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她才能自由自在的松口气,觉得连天地都宽了。   这是王怜花留给她的独门迷药,无色无味,以备不时之需的。只是最近,她需要这东西的时候,实在勤了些。   窗外风雪交加,窗内暖阳似春。   王婆甚是识趣的在外面候着,任凭屋内两人说话。这婆子一生就靠着一张嘴皮子过活,什么好坏营生倒是不管,只要是能挣到银子的,便是好差事。   谁不知道城内李二掌柜近日发达了,在城内俨然说一不二。   近来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和武大家的小娘子打得火热,时常趁武大武二皆不在家之时悄然密会。   原道俩人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但仔细瞧着,却似不像。两人有时三言两语便告辞,有时却久些,但两人神色如常,也算是客客气气,不像是有什么男女苟且之事。   今日这李二掌柜也是千里眼顺风耳了,这武二前脚刚搬走,他后脚便来了。   王婆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靠在柜台边烤火嗑瓜子。她原就瞧着武大的娘子是守不住的,如今才这么些日子便如此不安分,日后少不了还有些荤腥油水可以捞,所以她要自己怎样提供便利,那便如此做就是,左右都比烧茶倒水赚得多些。   又过了片刻,房门轻响,李永贵已从里面走了出来。此刻他一身黑衣,披着大氅,裹得十分严实,远看丝毫看不出真面目来。   李永贵走后,潘金莲也从里面走了出来,笑着冲王婆点了点头,便要从后门回自己家去。   王婆忍不住好奇,拉住了她悄声问道:“娘子与这李二掌柜看似亲近的很,日后有什么发财的买卖,可别忘了老身啊!”   潘金莲笑道:“干娘如此劳心劳力,李二掌柜自然少不了干娘的好处。烦请干娘多多给予方便。”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王婆笑的眼睛鼻子都找不见了,“只是老身好奇,娘子是怎么认得李二掌柜的?”   潘金莲轻哼一声,蔑笑道:“干娘还是少打听的好。若是打听多了,只怕会后悔的。”   “哟!”王婆嘻嘻一笑,伸手拍自己的嘴巴笑道,“娘子提点的是,是老身多嘴了。”   潘金莲看她一脸滑稽,不由笑出了声。顿了顿,才接着道:“干娘可认得城内开生药铺的西门大官人?”   王婆眼睛一亮,“认得,认得!”   潘金莲道:“那奴家便在此再候上一阵,烦请干娘传个话,就说王公子身边的柳儿来请,还请西门大官人快些。”   说着,伸手给了王婆几两碎银子。   王婆一见银子,眼睛更是贼亮贼亮,连连点头,“是,是!娘子稍坐片刻,老身这就去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呦喂,千古一对要碰头啦! ☆、帮手   西门庆此刻正在内宅饮酒听曲。近来大雪纷飞,天气冷得很,他也懒得出门,只想着年下将至,还是窝在家里享受着春日般的暖意更为合适。   只是,宅内虽然一切都好,只是美人颜色欠缺了些。平日里闲来无事出去寻欢作乐,日子过得倒还合意,但天长日久了,总有些不称心,心想着若是有个新鲜的人儿陪伴左右,倒是再好不过了。   一想到这里,西门大官人就有些心浮气躁,难免脑海里蹦出一个日思夜念的面孔来。   那张脸,那双手,那副清高模样,那种桀骜不驯,只要一想起来,便是活色生香的一幅画,让人心痒难耐。   只可惜,此人已远走高飞,踪迹难寻,实在可惜。他有事又不免后悔,当初为何就那样放走了这个人,怎的不先混账一番?   西门大官人在风流之事上从未有过后悔,眼下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此时门房通传,一说起来请之人,西门庆原本醉醺醺的眼睛陡然明亮了起来,直起身子又问了几句,确认无误,便不禁哈哈大笑,倒弄得唱曲儿的丫头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停停停!都停了!”西门大官人身轻如燕,脚步翩翩,神清气爽,“玳安,拿衣帽来!”   ========   西门庆自命风流,房内也有四房妻妾,平日里也少不了外面的乐子,自问也是见惯了女色之人,只是像眼前女子这般妖娆貌美的,却是少见。   “柳儿何在?”西门庆虽垂涎眼前美色,却不忘正事,四处扫了几眼,没见到那日在青楼里见到的那个生涩羞怯、姿色平庸的姑娘。   潘金莲莲步轻移,笑颜如花,低下身子福了一福,娇声说道:“奴家便是柳儿,柳儿便是奴家。”   西门庆盯着她看了半晌,也看不出两人有什么相似之处来。正要发问,只听潘金莲又道:“大官人趁着夜色前来,想必也不是为了看柳儿的,对么?”   西门庆抚掌狂笑,“小娘子说的这话倒是真的。敢问王公子何在?”   潘金莲笑道:“王公子眼下想必也正需要西门大官人前去探望呢。”   西门庆疑惑道:“王公子不是去东京了么?”   潘金莲摇头道:“王公子可是一直在阳谷,未出半步!”   西门庆猛地一怔,陡然发现自己不知该恼还是该喜。   任何一个人被另一人如此欺骗,当然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恼火的,何况当初他还算是忍痛割爱,才这样轻易的放他远走,还送给了他那么一大堆药材,给了他表哥在京城的住址。这天大的抬举,真是一堆好心都当做了笑柄。   但不能回避的是,他的确第一反应是喜大于恼。他正后悔于当初的优柔寡断,此刻却又有了机会,岂非上天安排好的?   只是,眼前这女子既是他的人,又为何要主动告诉自己这个消息?   眼看着西门庆一双眼睛质问看向自己,潘金莲便把心内早已想好的说辞全盘托出:“王公子此前机缘巧合,发了笔大财,便暂且留在阳谷置业,也未来得及通知大官人。眼下王公子突生恶疾,西门大官人若是有心相救,那就再好不过了。”   西门庆一听是王怜花主动派人来向他求助的,心下便乐开了花,忙笑道:“分内之事,分内之事!我兄弟的事,便是我的事。但不知我这兄弟现住何处?”   潘金莲却不着急告知地址,而是笑吟吟地看着西门庆,柔声道:“大官人且不忙,奴家还有些话要说,不知大官人可感兴趣。”   西门庆见她眉目之间似是欲言又止,便扬手道:“你只说便是。”   潘金莲款款站起,在房内缓缓走了两步,才倏然停下,双目凝注西门庆,轻声道:“我这番话,本不是我的意思,而是李二掌柜的意思。”   西门庆一愣:“李永贵?”   潘金莲点头:“正是。”   西门庆微微皱起眉头:“那李永贵近日可是嚣张的不得了,连我酒宴也不大请得动了,怎会突然告知我王公子的消息?他又如何和王公子相识?”   潘金莲道:“大官人这就有所不知了。这李永贵在阳谷多年未曾发家,为何近日突然扶摇直上?无非是背后有人罢了。这背后之人,当然就是王公子。”   西门庆奇道:“我这兄弟一个月之前还十分落魄,怎会突然这般发达?”   潘金莲笑道:“人的财运,都是命中注定的,岂能被凡人看透?”   西门庆略一思忖,便笑道:“小娘子说的极是,我这兄弟面相极好,一看便是富贵之命,断不会一直蒙尘的。只是,李二掌柜既是王公子手下,为何又此时唤你来寻我?他自己来寻我岂不更便当?”   潘金莲道:“大官人和李二掌柜当然是信得过朋友,李二掌柜自然知道。只是李二掌柜平日因顾忌王公子,是以不敢随便把王公子的行踪告知外人,哪怕是再亲近的朋友都不行。眼下时机不同往日,李二掌柜知道大官人一直对王公子念念不忘,故而不忘把这好处让给大官人。只要大官人愿意,便可得了王公子的人,也可分得了王公子的财。这么两全其美的好事,李二掌柜可是时刻想着大官人呢!”   西门庆这时才算是慢慢明白过来了。敢情李永贵这狼心狗肺之徒,竟想趁着主子重病之际筹划着谋权篡位呢!他虽没想明白王怜花是怎么得到这些富贵的,但也从这女子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这王怜花眼下是要被手下之人算计,马上就要人财两空了。   只是,他却想不明白,李永贵这等好事为何非要找他来分一杯羹?只是看在平日曾呼兄唤弟的交情上?   的确,他和李永贵交情还凑合,闲来无事也去他的赌坊捧捧场,也因此才在那里偶遇了王怜花。两人以前也时常一起约了饮酒逛青楼,也曾纵情风月之时说过王怜花貌似潘安,可惜不可亵玩之类的话。想必他也只当此人远走高飞,随意牢骚几句,却没想到竟被李永贵这个有心之人记在心里。   西门庆的确直到现在还是对此事满心疑窦,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却不想错过。既然李永贵有意合作,自然是有他出力的用处。事成之后,且不管那些银两,只是能得到王怜花王公子这一条,就足以让他心动不已。   人都无非两只胳膊两条腿,没什么稀奇。人之所以非要分个三六九等,无非是因人的身份地位不同。王怜花一届外乡人,若被李永贵等人算计了,钱财尽失,那边是毒蛇拔了獠牙,猛虎卸了利爪,这样的美人抱在怀里心里才踏实。如此算来,一起合作,也是一件好事。   略一思忖,西门庆便做了取舍,笑道:“李二掌柜这等美意,在下自然不敢辜负。只是,不知小娘子要在下怎么配合?” 作者有话要说:  嗯,你们猜会怎么着? ☆、联手   郓哥怎么也没想到,顷刻之间,王怜花竟突然病了,而且病得如此厉害。如今虽已竭尽全力请了诸多城内名医就诊,但仿似都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主人面色难看的躺在床上,水米不进。   郓哥心急如焚,便和李永福商量,看是否去请西门庆铺子里的那位坐堂郎中。人人都说那人是个世外高人,神医圣手,不知道如若请他前来,会不会找到症结。   李永福此刻心内十分犹豫。他既希望王怜花好,又不敢让王怜花好。之前他也听说西门庆铺子里有个神医,是以生意才会风生水起,独霸一方,但此前王怜花尚有神志之时已吩咐过,万不可请西门庆门下之人。他虽不知为何,但也左右趁了他的意,怕那人来了果真药到病除,大好良机便尽皆错失。   此次郓哥主动提起,他也不好多说。几番思虑之后,找到李永贵商量。   李永贵却不慌不忙笑道:“西门庆不是和这王公子相熟么,只怕你还未去请,人家却已要来了。”   李永福道:“他与西门庆有何渊源我自不知,但他不想让西门庆知道他病了之事却是明着示下的。西门庆若是来了,那岂不又是我们兄弟泄了密?”   李永贵笑道:“只怕西门庆来了,就算他知道我等泄密,也是无可奈何了。更何况,泄密之人,并非你我二人。大哥放宽心便是。”   李永福见他言辞稳妥,知道他必有安排,便只好点点头,“也罢。你只记得不要鲁莽行事便可。”   李永贵但笑不语。此次他确信自己定要十拿九稳了方才出手。王怜花真病还是假病,瞒得过旁人,却瞒不过郎中。其他郎中因得了封口费,也打听不出什么真话来,此次拖上西门庆,便是一石二鸟。   他与西门庆原就是酒肉朋友,某次饮酒之时,也听西门庆唠叨过几句,道是对这王怜花色相有些邪念,一直求之不得,思之如狂。如今好大一块肥肉白白送他,不怕他不心动。西门庆本就是好色之徒,他若心动,便一切都好办了,是以才让潘金莲出头,去提点西门庆。   西门庆若想得到王怜花,必定会带他那坐堂郎中来替王怜花诊治,到时是真是假,必然知晓。但不管是真是假,威风八面的王大公子都定然逃不掉了。只要西门庆把人给控制住,他到时再出手,岂不万无一失?   这个计划,李永贵真是越想越得意,简直就时□□无缝,毫无破绽。他简直已经开始想象自己站在王怜花位置上的那一天了。   半个时辰之后,果然西门庆带着郎中便过来了。李永福全作无可奈何,把人带到王怜花床前。   西门庆一见王怜花此刻病怏怏的模样,颇有些心疼,便对郎中吩咐道:“快些诊脉。”   郎中捻须搭脉,片刻之后,神色有些古怪。   西门庆忙问:“可是有哪里不对?”   郎中道:“这脉……怎的不似男子之脉?”   西门庆笑道:“你可真会说笑,他若不是男子,莫非还是女子不成?你且正经说话。”   郎中又看了看他的掌心和眉心,半晌之后道:“大官人,王公子怕是中了剧毒。”   西门庆一愣:“可看出是什么毒了?”   郎中捻须道:“若单从表象,确实难以判断。但大官人还可记得,一月之前,王公子曾问大官人讨要了一批药材?”   西门庆拍掌道:“正是。郓哥,你赶紧去找当值掌柜,把那日王公子留下的药单拿来!”   郓哥不敢耽误,赶紧跑出去,李永贵也悄悄退了出去。   西门庆喜难自禁道:“我总算是明白了,他懂医识药,怕是不小心自己中了自己的毒。天底下唯一能解之人,自然就是我了。等他醒来,我定要让他好好报答于我。”   李永福在旁边默默听了,心下已有了分寸。还好请来了西门庆,若不然还真是心里没底。料定李永贵已着手做后续安排,面上便堆着笑对西门庆道:“大官人真是好大本事,竟有这样的神医。今日医馆郎中也不知来了几波,竟都束手无策,可见大官人手下医术果然高明。”   西门庆得意笑道:“这是自然。若不知所中是何等□□,就算华佗在世,也不敢轻易用药,只怕适得其反,反而害了性命。”   “大官人说的是。”李永福弥勒佛一样的笑容堆满了一张脸,四处看了看,才又悄声道:“大官人有把握一帖药下去便药到病除么?”   西门庆见他话里有话,略一思忖,便笑道:“自然没那么容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需得慢慢调理才是。”   “那便劳烦大官人了。”李永福给西门庆让座,并亲手为他沏了一壶茶。   郓哥很快带了药单回来,那郎中又仔细查看了一番王怜花中毒症状,心下有了七分把握,便开始写方子拿药。   李永福带了方子跟随郎中去抓药熬药,西门庆想要挥退郓哥,却不想郓哥却是怎么也不肯走,直道要守着自家主人。西门庆无奈,只好笑道:“你对你主人,倒还真是忠心耿耿。”   郓哥肃然道:“这是自然,公子于我恩重如山,自然以死相报。”   西门庆嗤笑道:“那若你公子一日不在了,你又如何?”   郓哥定定的瞧着他,“公子吉人天相,又有西门大官人的良药,怎么会有什么意外。”   西门庆但笑不语。   熬夜需得些时辰,西门庆闲得无聊,不禁有些无聊起来。伸伸懒腰,便也走了出去,要了几杯酒喝。   待到药总算熬好,西门庆才懒洋洋的过来。郓哥亲手喂了,片刻之后,竟似真的有些效用,人似乎要缓缓醒转。郎中喜道:“看来此药是对症的,只需按照这个方子每日三次,三日之内必定痊愈。”   西门庆道:“此刻可是还有性命之忧么?”   郎中摇头道:“这毒本就不是毙命□□,只是若不及时救治,元气枯竭之后必定没命。现在已有好转之相,想必护住了元气,安心休养即可,明日便可进食。”   西门庆挥手冲他道:“你且回去吧。我在此处守着我这兄弟。”   郎中告退,李永福忧心忡忡的看了眼西门庆,西门庆便道:“李掌柜也请退下吧。郓哥儿,你也辛苦了,方才李大掌柜沏了壶好茶,你去喝些,提提神,免得半夜伺候你家公子熬不住。”   郓哥此时已十分疲惫,来回跑了几趟也是又累又渴,这会儿见总算好转,便索性倒了杯茶自己喝了一杯。   但也不知怎的,一杯下肚,便有些天旋地转之感。不消片刻,人便昏昏沉沉的昏睡过去。   西门庆见大功告成,便让候在门外的玳安过来,吩咐了两句,玳安便扶着郓哥往别间房去了。   此刻房内终于只剩他一人,不免心满意足。从怀里掏出一包药粉来,冲在茶水里泡了,然后端到床前,扶起王怜花,小心翼翼的帮他灌了下去。   这药可是上好的小倌儿助兴□□,平日他都舍不得来用的。如今特意让玳安回去拿来,无非就是怕中途此人醒了不好收拾。他本想再等两日再动手,但只怕到时又被他不小心溜了,再度留下遗憾。虽然他眼下身子未好,但已无性命之余,想必略亵玩一下未必有事,因此,难耐一时心痒,便一不做二不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猜,接下来怎么着?哈哈哈哈 ☆、命案      西门庆熄了灯火,放下床帐,便急不可耐的脱去了外衫钻到被子里。一摸到这身子,便觉得通身都酥麻了,只觉得这身子十分柔软,却有几分像是女子。   他正待进一步动作时,突觉颈后似是被什么东西麻了一下。伸手抹去,却又什么都没摸到。此刻他□□正盛,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便替床上之人宽衣解带,着急想要颠鸾倒凤一番。   可是奇怪的是,等他真摸到这床上之人的身子,碰触到胸口软绵绵的一团,更是可疑的很。心下一惊,手往下一摸,更是吓了一跳……这分明是个女子啊!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此时已正在兴头上,管他男的女的,先快活了再说。天天守着家里那几房姿色平平的女人,许久没有这种兴致了。黑灯瞎火的,倒有些偷人的快感。   西门庆很快便脱了两人衣物,正要见真章之际,突然房门砰地一声,似是被什么人一脚踢开。他心下一惊,忙喊道:“是谁?!”   来人也不答话,径自点了灯,房间骤亮,恍若白昼。西门庆连忙披上衣衫,甚至来不及看床上之人为何突然变成了女人,忙拉开床帐看是何人闯了进来。   谁料一看可不得了,忙招呼道:“原来是武都头。敢问武都头如此破门而入,有何贵干?”   武松面黑如铁,双目如炬,活似太岁下凡,颇有些骇人。西门庆忙整理衣衫想要下床,只见武松已抽出佩刀,撩起了窗幔,冷冷看了眼床上之人,瞬间眸光更是阴狠,只咬牙恨声道:“贱人!”   西门庆觉得奇怪,低头去看床上赤身裸体之人,也是吓了一跳。这人哪里是什么王怜花,分明是方才见过的那个武大家的娘子,潘金莲啊!   西门庆已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冷汗也要下来了。他素知武大武二兄弟情深,此刻他当着武二的面,和他武大的娘子偷情,此事该如何是好?   他正略一愣神,发现武松已将佩刀指向了自己,恶狠狠道:“我早已料定这贱人举止不端,却没想到竟早已红杏出墙,还是与你这厮混作一处!你二人做下这等丑事,可是当武二死了么!”   西门庆虽也有些拳脚功夫,却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敢和武松硬碰硬,便只好服软道:“武都头,此事是天大的误会!误会!……我本不知此人是……”   他想要解释,却也无法解释的通。这分明就是潘金莲,他在上床之前若说不知,有谁会信?连他自己都不信!可是,他的确不明白,为何一瞬间这如假包换的男人怎么变成了软绵绵的女人?这女人怎么像变戏法似的突然变成了潘金莲?   一想到潘金莲,他突然想到那个柳儿。他去见那柳儿之时,潘氏曾说,柳儿便是她,她便是柳儿。也就是说,有人竟能割头换面?   西门庆不禁汗毛直竖,冷汗直冒,连囫囵话都说不全了。   武松哪里还有心情听他胡搅蛮缠?若不是有人到衙门塞了一封信,告诉他武大怕是被人算计了,才匆忙返回家中。谁料房门叫不开,硬是翘了锁进门,果然发现武大昏睡不醒,似是中了迷魂汤,而那妇人,却不知所踪。   奇怪的是,房内又放着另外一封信,告诉他若要找那妇人,直接到永福客栈哪间房来。武松赶紧赶来过来,却没曾想真的见到此等污浊之事,要他如何能忍!   若这妇人真想要自由,求哥哥给了休书也就是了。如今红杏出墙,让他兄弟还如何在阳谷立足?岂不被人笑话!再则,她眼下敢下药蒙翻哥哥,又怎知改日不会突生歹心,用穿肠□□害死哥哥?   还好一切还不算太晚,他总算及时得人提点,还未铸成大错。若真三两日之后应了知县老爷的差去了东京,只怕回来之时,见到的只能是哥哥一片白骨了。   因此,武松越想越气,可偏偏西门庆又胡乱狡辩,更是让他难以自持,一脚飞起,便把西门庆踢到了床下,疼得他捂着胸口龇牙咧嘴。   西门庆何时受过这等气,何况此时他也有些不明所以,还想找人算账呢,心下也恼了起来,爬起身便愤愤的瞪着武松道:“武都头,你身为县衙里的人,总要依法办事。我虽……虽与你嫂嫂有这等事,却不是你一个都头可以定罪的!你如此私斗,不怕知县老爷撤了你的差吗?”   他不说还好,武松一听这厮无赖竟还敢威胁与他,愈发怒道:“什么混账鸟差事,你爷爷就算不干了,也断不能让我武家祖上蒙羞!”   说完,又是一拳打来,打的西门庆脑袋一蒙,顿时口吐鲜血,气息奄奄。   武松一愣。手猛地一松,只见西门庆便整个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竟七窍喷血,双目圆睁,面目十分可怖。   武松吃了一惊,忙凑过去用手指探问鼻息,却发现气息已断。他心下一慌,暗道这西门庆忒是不中用了,竟是这么不经打,一拳一脚,竟就把他给打死了!   他正怔愣之际,李永福、玳安和店内伙计们已听到动静赶了过来。一看到西门庆横尸当场,玳安马上就哭天抢地起来,李永福也是大骇,直言道:“武都头,您……您这是闹出人命来啦!”   武松冷哼一声,傲然道:“好汉做事好汉当,此人与我嫂嫂通奸,死不足惜!”   李永福听到一愣,忙向床上看去,脸色登时煞白。床上躺着的人,本该是王怜花,怎么现在竟变成了这个女人?   他只觉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窜上脑门,脚下一软,竟晕了过去。   武松犯了命案,衙门很快有人来拿人。只是等到衙门来人查验,发现床上的潘金莲,也已然身亡。   武松着实吃惊。他并未动这女人分毫,她又怎么会死?再想想西门庆,年轻力壮,也有些拳脚,再怎么着也不该一下就打死了,还七窍流血而死。   想及此处,甚觉蹊跷,便要求看一下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尸首。因县衙拿人的兵士素来敬重武松为人,又看武松此番动手也是人之常情,便对他多了些怜悯,遂放他去验尸。   武松仔细看去,发现潘氏死的十分平静,也是刚死不久的模样。只是这西门庆看起来便有些奇怪,似是中了毒,原本倒地后由七窍喷出的鲜血,此刻已没了鲜红颜色,在灯光下看起来,明显发暗,乌黑。   如此,心下了然,武松便朗声开口道:“烦请赶紧请仵作来,这二人死的有诈,并非武松杀人,而是在武松来之前,他二人便已中毒,注定是要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死了。。。然而,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这样呢? ☆、破案   西门庆之死乃是大案,人人都知他东京有人,又在本地名气甚大,家财也广,知县李达天不敢怠慢,赶紧从县衙赶来。仵作给二人验了尸,又查验了房内器物,便向李达天说道:“大人,此二人确是中毒而死。死因就在这茶壶上。”   说着,他拿起茶壶上的验毒银针,只见针头乌黑中还带些鬼火一样的幽蓝,“这壶内有毒,而且是剧毒。从这妇人嘴角,也可见此□□残渣,可见,是饮下□□而死。至于西门庆,他也是中的也是此种毒(和谐)药。他中毒在先,武都头动手再后。因都头动作凶狠,伤到了心脉,所以才会有七窍喷血之状。是以,曾碰过这个茶壶者,都有可能是凶手!”   正在哭喊的玳安一听这话,忙叫道:“回知县老爷,这壶茶是李掌柜亲手沏的,外人不曾碰得!”   李达天一听,忙命人把已昏厥的李永福喊醒,厉声质问道:“此乃你的客栈,听玳安说你一直在房内伺候,壶里的水也是你亲手所沏,旁人皆是只身前来,根本无人有机会下手!说,是不是你要图财害命!”   李永福刚醒过来,此刻又要被吓得昏过去,忙跪地喊冤:“大人明鉴,小的冤枉啊,冤枉啊……”   玳安却道:“大人,此人冤枉不冤枉,去看隔壁便知一二。隔壁那郓哥,也喝了这壶里的茶,如果郓哥也死了,那定是李掌柜所为了!”   李达天忙着人去看,果然,隔壁的郓哥也已中毒身亡,和潘金莲死相无异,十分平和,就像是睡着了一般。   “到了这个地步,你可还有话说?”李达天厉声道:“此案发生在你店里,你纵容他人通奸已是有罪,此刻又谋财害命,真是罪大恶极。来人,把人拿了,带回县衙候审!”   李永福百口难辩,但他此刻已不想争辩。从他见到床上之人变成了潘金莲那刻起,他便知道他已必死无疑。王怜花的手段他比谁都清楚,只要他有心,让活生生的一个人片刻之间掉了包,也是易如反掌。   “来人,封了客栈,去李永福住处去搜,看可有其他证据!”李达天当然知道推断并不能判人死罪,若要州府判定砍头,需得板上钉钉,证据确凿才行。   衙役们迅速出动,前去搜查。片刻之后,竟真的拿了一包毒【总是被和谐】药回来:“大人,请看,这是在李永福房内找到的。”   李永福眼前一黑,知道一切都完了,索性又晕了过去。这药当然不是他的,当然也不会自己长腿跑到他的房间去,一切自然都是有人精心安排。   从床上之人变成潘金莲这等古怪之事,便知从头到尾,装病之事,根本就王怜花是在设的一个局,只等着他们往里跳。他们从一开始,便被人玩弄在鼓掌之间。   至于王怜花是如何做到的,虽他还想不通,但他已可看到自己的结局。背叛,就等于自找死路。这次,王怜花必定不会轻易饶过他。既然如此,知县老爷想要找个人顶罪交差,自然是他再合适不过。仵作已验尸分明,武松只是私斗伤人,两人皆死于中毒,这凶手自然不是武松,就只能是他了。   尽管如此,他依然觉得庆幸。能落在官府手里,总比落到王怜花手里要强得多。   证据确凿,李达天便对一直冷眼旁观的武松道:“武松,本县念你为人本分,此举也是人之常情,会酌情判定。你卸了佩刀,随兵士回衙门吧。”   武松应了,心下却十分奇怪。他总觉得今夜之事深为蹊跷,似乎人人都觉得事态发展超出意外,但人人似乎又无能为力,说都说不清楚。李永福与西门庆、潘金莲、郓哥都素无仇怨,他为什么要下毒杀了这些人?他又能得到什么?   另外,今夜又是谁反复用书信引导,一路把他带到了这里?此前他被怒火烧心,有些急躁了,此刻想来,开始觉得蹊跷,总觉得看不见的地方似有一双手在运筹帷幄,一切尽在掌握一般。   只是,此人到底是谁?他设了这场大局目的又是要针对谁?   阳谷这一夜,注定是不眠之夜。李达天刚到县衙,就又接到报案,说是在李永贵的赌坊,突然也起了私斗,整个赌坊混乱不堪,无一生还。   李达天赶紧又派人去查看,回报说是据先逃出来的人口供,是赌徒酒后私斗,并无其他缘由。是有几个外来的赌客发现了赌具上的猫腻,大打出手,李永贵派人阻拦,结果惹恼了那些赌客,竟把赌坊里还未逃得出的人全部闭门杀了个一干二净,无一活口。李永贵也横尸其中,死状惨不忍睹。   李达天长叹一声,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李家老太太得此噩耗,只怕也是命不久矣了。”   ================   郓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睡在一个不认识的地方。房间舒适温暖,被子也是新的。他奇怪的坐起身来,却看见房内坐了一人。此人瘦削挺拔,一身黑衣,手里捏着一柄长剑,面色阴森,看起来有些吓人。   “你是谁?”郓哥吓了一跳,颤声问。   黑衣人缓缓睁开了微眯着的双目,冷声道:“你醒了?”   郓哥四处看了一圈,“这是哪里?”   黑衣人道:“这是公子城外的庄园。你既然醒了,便跟我去见公子。”   郓哥从未听过城外还有个庄园,听此人口气,应该说的都是真的,便鼓起勇气跟着黑衣人向外走去。   这个庄园比城内的府邸要大得多了,穿门过院,不知绕了多少弯,终于见到了王怜花。只见他面色如常,玉面朱唇,神采奕奕,哪里有半点中毒的样子?   他还在愣着,王怜花放下手里的书,淡淡说道:“你醒了?可有什么不适?”   郓哥摇摇头,一脸好奇的看着王怜花:“公子,您……是大好了?”   王怜花勾唇一笑,淡淡道:“丁三,你讲给他听。”   那个叫丁三的黑衣人冷声开口:“昨夜,乃是公子清理门户的大日子。公子并非真的中毒无解,而是借机引出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再一网打尽,以绝后患。你忠心可嘉,公子自会论功行赏。只是,你如今已是个死人,以后不能再叫这个名字,也不能再出现在阳谷。”   郓哥听得有些蹊跷,“为何说我已经死了?”   丁三道:“昨夜为了坐实李永福下毒杀人之实,只好委屈你做个证据,当一回死人。那药两个时辰之内还有解药可救,你已服了解药,此刻已无碍了。”   郓哥奇道:“可是……李掌柜怎会杀人……”   丁三道:“你不需要知道这么多。此次你对公子忠心,公子自然放在心上。只是,日后公子怕是用不上你了,所以,叫你来,是有几句话要训诫与你。”   郓哥一愣,看向王怜花,“公子是不要小的了吗?”   王怜花懒声道:“你对我忠心,我自然明白。只是你本事有限,带你是个累赘。你父亲想必正守着你的棺材已伤心欲绝,你今晚便偷偷回去,带上你父亲,回郓州去吧。”   郓哥有些迟疑。衣锦还乡自然是好事,但当初他答应过王怜花要给他一生做牛做马的,此刻轻轻松松便得了这么多好处离开,也是有些难为情。   “公子,我既然跟认您做了主人,自然就得一生一世伺候公子……”郓哥小声道。   王怜花却笑道:“你本是一介市井小民,图的无非是安居乐业。若我要你随我行走江湖,一生不得回你老爹身边,怕你就算嘴上应了,心里也不全然心甘情愿。当日你应了我做随从,实是你我彼时各取所需。如今你有了钱财家业,就未必再会甘愿背井离乡。我从不做强人所难之事,你能忠心耿耿跟随我到现在,已是足够。不必再多说了,随丁三出去领银子吧。”   说完,手一挥,示意他二人退下。   无论是谁,被人这样当面说中心底隐藏极深的心事都不免有些心虚。郓哥眼神慌乱了下,忙低头跪下,恭恭敬敬的磕了个头。素来王怜花说一不二,他既让人退下,便不能多停留半刻。磕头道谢之后,便乖巧的随着丁三走了出去。   走到路上,郓哥才忍不住问:“丁大哥,公子这是要走吗?”   丁三还是一副冷面孔,目不斜视:“主人的事,不该打听的,便不要多嘴打听。你只记住公子的吩咐,偷偷回去,离了阳谷,便可保一生无虞。若是无端扰了公子大计,就且看看李氏兄弟的下场!”   郓哥虽不知昨夜发生了何事,但被丁三这样劝诫了一番,也是只好缩头应了,知道王公子这样安排定然都已是定局,当下便乔装回了阳谷,带了老爹,连夜出城去了。    ☆、尾声   丁三原本是个死囚。他本是个镖师,酒后因些小事误杀了人,被判死刑,年后问斩。谁料竟绝处逢生,被王怜花花钱买了出来,成了他身边的一名死士。   行走江湖最要紧是忠义双全。丁三既认了王怜花为他的主人,自然就为他马首是瞻。这批死士都是王怜花亲手训练的。他那些训人的手段,一看就非比寻常。他原就看得出王怜花不是等闲之辈,经过此次之后,更是佩服的肝脑涂地。   人人都只看到表象,只有丁三知道事情的真相。王怜花早就在紧密监视所有人的动向,那个潘氏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在纵火案发生之后愈发加强监视罢了。   这一夜,她实在是忙得不了,又是李永贵,又是西门庆。若是想要引蛇出洞,最怕的就是对方不动。只要一动,就必然露出破绽。   床上躺着的人,原本当然是王怜花。他本是精于用毒之人,若想刻意制造出些中毒迹象,蒙混过所有郎中,也并不难。   只是当时情况混乱,人人都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床上之人,却没人发现床已比正常房内的床要窄了一些。   这房,本是王怜花在永福客栈一直居住从不对外的房间。其中机关,早已安排妥当,此次正好拿来一用。   这床的后面,有一层隔板。隔板后面,又有一个暗道,连着隔壁房间。隔壁房间的后窗正处在楼后阴面下水的凹处,有武功底子的人借用绳索来去自如十分轻便,且不会被人发现。   真正的潘金莲就是从这里被送到房内的夹板之处的。熬药之时,房内无人,只有低头打瞌睡的郓哥,所以换个人自然是神不知鬼不觉。   王怜花先在茶壶里下了毒,然后通过暗道出了这间房,再派他把剩余的□□放在李永福的房内,然后命他拿着书信亲自去引武松一步步前来,同时吩咐其余几个得力死士扮作赌徒去把李永贵赶尽杀绝。做完这一切之后,自己则又回到床后的暗格,坐看西门庆自寻死路。   待西门庆熄灯上床,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毒针刺伤了西门庆,让剧毒浸入他的体内。实则那一刻,西门庆有片刻晕眩,只是他自己感觉不到罢了。这片刻之间,已足够他换掉面(和谐)具,露出潘金莲的那张脸。   滴水不漏,干净利落,一夜之间死了这么多条人命,自己却又毫发无伤,片叶不沾身。此等手段,丁三除了佩服,也是叹为观止,无话可说。   如今他已完全掌握全局,管事之人全换成他亲自训练的无名死士,从此在阳谷的产业,便再无后顾之忧,总算可以遂了心愿,今夜便开始前往汴梁,往东京府一展身手了。   只是,他有些好奇,这些事原本看起来都与武松并无关系,为何王怜花非要把武松牵扯进来?这中间,是否还有些别的盘算?   ==================   因李永福是杀人凶手证据确凿,仵作验尸显示武松一拳一脚都不致命,顶多就算个私斗之罪。知县李达天连夜上报知府陈文昭。陈文昭看到案情,怜悯武松情有可原,便同意了知县的杖责四十的核定,李永福则是定了死罪,压在死牢,等候问斩。   武大一觉醒来,便得知家里出了这天大的变故,顿时面若死灰,差点跌坐在地上。他赶紧跑去看了武松,见武松正安静的坐在牢内,神色虽疲惫,倒也泰然,只是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些出神。   武大忙奔过去抓着铁窗落泪道:“兄弟,这是……这是怎么了?”   武松抬眼看到兄长来了,淡然一笑,走过来跪在武大面前:“哥哥,都是兄弟鲁莽,惹下这祸端,反叫哥哥担心。好在奸夫□□并非死在我的手里,胡乱被官府打上一顿,也就是了。”   武大抹泪道:“你说这也不知怎的,竟遭此横祸。眼下都是年下了,你丢了官,挨了打,你嫂嫂又……这都是什么事啊……”   武松却笑道:“哥哥又怎知这不是好事?所谓否极泰来,以后你我兄弟离了这地方,回清河老家,安安生生的过日子就是了。我本也不是当官府人的料,何必在这里受这种鸟气!自由自在闯荡江湖,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那才叫痛快!至于那妇人,她本就行为不端,留在身边不是长久之计。如今死了,倒也好了,不知少了多少祸端。”   武大道:“她好歹也和我过了这么久,如今虽然这样,我也难免心里难受。”   武松沉默半晌之后才道:“这妇人心狠手辣,难道哥哥近日都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吗?都没察觉到时常无缘无故昏睡不醒么?”   武大一愣。仔细一想,又只好点点头,“你这一说,我想起昨夜便有些昏沉沉……”   武松道:“正是如此,所以哥哥切莫为她难受。她不仅敢下手毒害哥哥,背后还有些不可告人之事。我只问哥哥,你可认得一个叫王怜花的年少小公子?”   武大十分肯定的摇头:“我哪里认得什么公子哥儿的?”   武松心中更为肯定,道:“可潘氏却识得,似乎和此人还有些恩怨。此人十分不简单,我看昨夜之事,似连环案似的,死了这么多人。看似都属偶然,实则却透着蹊跷。李家两位兄弟同时出事,本该在家里的潘氏却无故躺在了客栈床上……原本在床上之人,应该是王怜花才对。可既然是王怜花,那为何西门庆会要跑到王怜花床上?……这转瞬之间到底发生了何事,我也不知……”   武大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便劝解道:“你如今也别想那些和自己无关的事了。你今日忍耐一下,那顿棍棒完了之后,我们就马上搬家回清河县……”   武松却摇头道:“临走之前,我必须得找到王怜花,问清楚这些事。乍一看,这些人看似毫无关联,实则似乎人人都和那王怜花有所牵连。……潘氏,李家两兄弟,西门庆,还有那郓哥!郓哥原本是王怜花的随从,至于那西门庆,听兵士们说原也是王怜花的旧相识。至今也不知他为何突然和潘氏一起混到了本该躺着王怜花的床上……我想了许久,还是猜不透这其中的关联。如今这些人全部一夜之间毙命,是非因果已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王怜花在这其中到底是何角色,他如今是死是活,人在何处?到底写信告诉我的人,是不是他?我都得想办法找到他问问才行……毕竟,若是没有他,我也吃不了这四十棍棒!”   武大无奈,知道自己这兄弟一直有主见,只好道:“不管日后如何,你且先养好身子,等吃了这些棍棒再说。其他的,以后再说也不迟。”   武松点点头,笑了笑,“哥哥先回吧。我和这些兵士都相熟,他们不会亏待我。等我回家之后,再做计较。”   武大抹了抹眼泪走了,武松想了一会儿,也只好暂时不再深想。   到了晌午时分,来了个给武松送饭的兵士。此人来了之后便让看守的狱卒退避了几步,才蹲在地上把吃食交给他,低声道:“都头,都打探清楚了。郓哥确实是死了,但是奇怪的是,他老爹并没有为他送丧,反而一夜之间新买的宅子搬空了,似是搬家了。”   “我已不是都头,小五哥,切莫再如此唤我。”武松听完他说的皱了皱眉,提点了一下他之后,方又沉吟道:“我早知这其中必有蹊跷!果不其然!那王怜花府上呢?可还有人?”   兵士道:“王怜花似也是失踪了一般,家里只留下一个看门的,其余人都不见了。只是奇怪的是,李家掌柜的产业都还在正常营业,不知为何……”   武松冷笑道:“因为这些产业,本就都是王怜花的!他此刻不知人在何处,但死的这些人,却都和他脱不了干系!”   小五哥不懂其中这些,便道:“都头先莫想这些,等出去之后再做计较吧。”   武松仰天叹道:“狡兔三窟,等我出去,怕是已晚了。”   他顿了一顿,又冷笑道:“只是,天下纵然大,却总是不负有心人的。他既欠我武松一个解释,我武松就算踏遍天涯海角,也总要寻到此人,问个分明的!”   是非曲直,总有缘由。明日之后,江湖不远。   =====================   重要的话,就写在这里吧。   写到这里,第一卷阳谷篇已经完成。下一卷就是江湖篇。不过需要和大家说声抱歉了,这个阳谷篇的故事讲完,晋江连载先告一段落吧。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我是09年的老作者了,坑品一直也比较有保障的,除了一个小番外因为生娃打断没办法没写完之外,其他无论好坏都是完结才结束的。所以,这次,我也是考虑了好久,才忍痛做出这个决定的。   我和晋江的五年合约早就到期,这几年因为工作家庭都比较忙,所以写的比较少,也没管合约的事。现在重新再写,发现很多续约条款和积分计算都发生了变化,个人不太能接受。续约的事情我可能不会考虑,所以这本书是我在晋江的最后一本。鉴于版权问题,只好先到此为止了,所以很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陪伴,也感到非常抱歉。   欣慰的是,好歹我把第一卷故事写完整了,也总算给追文的你们一个虽不完美但也算是个小句号的交代了(羞愧ING)。不管怎样,大家愿意看这个故事,也是出于对公子的爱,我也是。有空我会继续往下写,但应该不会这里发表了。山高水远,大家江湖再见吧!再次鞠躬致歉哦~谢谢大家!!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致歉并感谢,群么么哒~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